重建工程 勘测设计采购合同公告(文安县水务局2024)



 

 

 

东淀泵站重建工程等6个项目勘测设计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1-22

一、合同编号:HB2023121550010008 二、合同名称:东淀泵站重建工程等6个项目勘测设计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3121550010008 四、项目名称:东淀泵站重建工程等6个项目勘测设计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文安县水务局 地址:廊坊市文安县政通道286号 联系方式:周永波 供应商: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十六号郡都大厦1号楼 联系方式:郑德民022-2638708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东淀泵站重建工程等6个项目勘测设计标 规格型号:质量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合同标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9000000 合同金额:1900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签订合同后十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设批复后十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4-01-19 八、合同公告2024-01-22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6个项目勘测设计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1-22      采购人:
文安县水务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工程名称:东淀泵站重建工程等6个项目勘测设计证书等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发包人:文安县水务局设计人: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1月19日第1页共8页发包人:文安县水务局设计人: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东淀泵站重建工程等6个项目勘测设计的公开招标结果,文安县水务局(以下称发包人)委托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设计人)承担东淀泵站重建工程等6个项目勘测设计编制工作(详见第三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第一条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及优先次序2.1采购人的设计要求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2.2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勘察设计批复文件;(2)勘察设计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函及投标文件;(5)勘察设计招标文件;(6)其他合同文件。第三条工作内容及业主要求合同3.1项目概况1301(1)东淀泵站重建工程:①泵站重建,重建滩里东扬水站排涝泵站1座,排涝流量50m/s;重建灌排泵站3座:包括崔家坊泵站设计流量0.5m/s、唐头泵站设计流量0.5m/s、安里屯泵站设计流量3m/s。各站的工程任务仍然以承担控制区域内的排水和灌溉任第2页共8页务为主。②沟渠整理,对相邻沟渠进行清淤护坡整治,治理长度5km。(2)东淀水系连通工程:①完成蓄滞洪区内8个村渠道清游40km,护坡10km,草皮护坡30km,重建配套管涵30座,灌溉排涝泵站8座,周边坑塘治理等建设内容。②完成蓄滞洪区内渠道清淤20km,护砌5km,草坡护坡15km,维修配套管涵20座,桥梁12座,排涝泵站1座,周边坑塘治理。(3)堤防隐患处理工程:本次河道隐患治理,主要针对现状河道堤防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侧重的进行整治,主要实施灌浆处理,总长度约13km。(4)牛角洼西围堤水毁修复工程:修复水毁堤防6.4公里。牛角洼西围堤按东淀南围堤的标准50年一遇设计,设计水位为9.0m。(5)滩里干渠右堤安里屯段水毁修复工程:本次文安县滩里干渠右堤安里屯段水毁修复工程按原规模恢复重建。修复水毁堤防6.27公里。滩里干渠右堤的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6)行蓄滞洪区排涝泵站工程:新建退水排涝泵站4座,其中:毕家泵站10m/s,王庄泵站、口头泵站、团结泵站等3座泵站5m/s。6个项目总投资为51921.57万元。3.2工作范围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服务。涉及主要专业:水文、水资源、规划、工程移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经济、地质、测量、水工结构、机电、金结、电气、建筑、景观、给排水、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造价等。3.3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专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设批复后10日内完成施2590工图设计。质量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合格标准。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第3页共8页提供正式测量、勘察纸质资料和设计报告8份,设计纸质资料和报告8份,图纸8套(蓝图)。第五条勘测设计费及支付方式5.1勘测设计费根据中标文件,本项目勘测设计费总计为人民币壹仟玖佰万元整(¥19000000.00),详见下表。编号项目名称勘测费(万元)设计费(万元)1东淀泵站重建项目187.81234.882东淀水系连通工程505.19501.113堤防隐患处理工程30.8432.184牛角洼西围堤水毁修复工程41.9243.745滩里干渠右堤安里屯段水毁修复工程41.3843.186行蓄滞洪区排涝泵站工程104.15133.625.2支付方式按进度拨款,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勘测设计费。施工图纸提交后,若3年未施工,再次开工时发包人应支付给设计人该部分施工图阶段设计费的1%作为服务费。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第4页共8页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县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设、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满足国家有关规程规范要求。6.2.3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项目开始施工后,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6.2.5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7.1本合同中发包人与设计人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7.2设计人为完成发包人委托事项而使用他人作品的,应保证原作者和/或著作权人对设计人与发包人约定的设计制作成果无任何异议:同时,设计人应向发包人出示与原作者和/或著作权人签订的作品许可使用合同或其他许可使用证明。7.3设计人保证设计文件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发包人侵犯其知识产权、其他人身及财产权利的,设计人应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第5页共8页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鉴定评估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7.4设计人为完成发包人的委托事项而制作的所有设计资料,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归属于发包人第八条违约责任8.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发包人单方面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勘测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勘测设计费的全部支付。8.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勘测设计费。8.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测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不超过直接受损失部分的相应设计费。8.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日,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勘测设计费的千分之二;逾期超过20日历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发包人发出解除通知书之日终止。8.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及发包人已经支付的费用。第九条其他59.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D可关问题时,设计人不得另行计取相关费用。9.2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9.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第6页共8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9.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9.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9.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9.7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9.8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招标人所在人民法院起诉。9.9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叁份。9.10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9.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邮件、会议纪要、微信、短信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12其它约定事宜:无第7页共8页(签署页)发包人:文安县水务局设计人: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文安县政通道286号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郡都大厦1号楼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帐号:275294188194签订日期:2024年1月19日签订日期:2024年1月19日第8页共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建工程 勘测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