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治理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洪雅县河道管护中心(洪雅县河湖长制工作综合协调中心)2024)



四川省洪雅县安溪河洪川镇石庙段防洪治理工程标段

(第1次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现变更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其他事项不变。

招标人:洪雅县河道管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洪治理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