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食堂餐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监狱2024)
一、合同编号:11N0106284832024201
二、合同名称:兵团乌鲁木齐某单位2023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WZB(2023)Z-612
四、项目名称:兵团乌鲁木齐某单位2023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监狱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联系方式:0991-7821816
供应商(乙方):新疆凤毛麟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六盘山街358号2号厂房105
联系方式:1356590669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兵团乌鲁木齐某单位2023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数量:1.00 单价(元):8112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餐厅需要满足不少于350人提供一日四餐(包括夜餐)伙食保障(早餐不少于150人,午餐不少于300人,晚餐不少于150人,夜餐不少于50人),全年为在岗人员提供供餐服务,并能承担单位各类公务接待任务、临时加餐,保证菜品质量、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方面工作。服务要求:1、乙方保证良好的服务态度,不得与甲方所属人员发生争执,意见有分歧可向双方主管人员反映,负责与甲方一起调解双方人员纠纷。2、乙方单位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项目故障与维修、保养、用水、用电、用气等登记制度。中标单位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改善工作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标准:1.采购人按照《XX食堂员工考核细则表》中的要求对成交人随机进行考核,每日扣除不超过100分,每扣除一分罚款20元,从每月支付金额中扣除。2.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餐品的口味满意度调查,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满意度≥85%为合格,若<85%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的48小时内进行整改,若整改后满意度仍<85%,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培训。
2.合同金额(元):8112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1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协议书.pdf
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兵团乌鲁木齐某单位2023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uzB(203)2-612合同编号:240302T723220乙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期20324年1月19日扫描全能王创建扫描全能王创建食堂餐饮服务合同书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针对兵团乌鲁依据人民共木齐某单位202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且充分协商,现就乙方为甲7方提供餐饮服务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一、餐饮服务范围及要求时加餐等各项需求,保证菜品质量、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方面工作。2.餐饮服务项目要求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以及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或偏离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3.首批提供餐饮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需提供相关证书),具体人员如下:(一)项目经理兼厨师班长(1人)(二)炒菜师傅(2人)(三)配菜师傅(2人)(四)面点师傅(3人):(五)服务员(2人)扫描全能王创建乙方各人员每月出勤天数不少于26天。(如遇到法定节假日不受此限),在保证正常开餐的情况下,根据乙方考勤相关制度合理安排员工休息。二、合同价格1.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各餐饮服务人员的单价如下:项目经理兼厨师班长:10600元/人/月;炒菜师傅:7900元/人/月;配菜师傅:6000元/人/月;面点师傅:6600元/人/月;服务员:4700元/人/月。本合同中的单价费用包括: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社保、奖金、加班费、交通、安全、管理费用、工装、税费、利润等,及合同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所应承担的所有风险、责任和各项费用也包含在内)。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或减少餐饮服务人员,每月服务费按乙方实际服务人员数量及成交单价执行,最终合计总价最高不超过990000元(玖拾玖万元整)。三、合作期限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合同签订后餐饮服务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到岗到位。四、餐厅人员职责要求首批提供餐饮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需提供相关证书),具体人员如下:(一)项目经理兼厨师班长(1人)1.具备一级烹调师资格,负责各种菜品烹饪、厨房的组织领导与业务管理工作,检查库存物资,了解存货和市场行情,对餐饮物资和11.厨师、面点师根据甲方需求实行调换,调换人员需满足合同约定的标准。12.重大节日期间,乙方应当根据甲方需求制作传统菜品。十四、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可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照法律程序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兵团人民法院诉讼解决。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鲁角餐饮管厅单位名单位西山法定电话号开户开户路(银行账号:30707201040005118时间:2074年1月19日单位名单位西山法定电话号开户开户路(银行账号:30707201040005118时间:2074年1月19日单位名称章新疆凤毛麟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六盘山街358号2号厂房105霞发王法定代表人:(签章)印军电话号码:15899181639开户全称:新疆凤毛麟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07082647792时间:2024年1月19日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餐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