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镇江技师学院2024)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ZJZC-(2023)公字第0075号

二、合同名称:【合同公告】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物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三、项目编号:ZJZC-(2023)公字第0075号

四、项目名称: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物业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

地 址: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8号

联系方式:0511-80857081

供应商(乙方):镇江华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梦溪路6号

联系方式:0511-844010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物业服务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3年,合同一年一签

主要标的单价:1258246.91元/年

合同金额:1258246.91元/年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1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采购合同.pdf

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系指招标文件中所述购买服务的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1.2“乙方”系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提供服务的镇江华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3“服务”系指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服务。服务包括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物业服务以及其它属于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亦包括招标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1.4“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5“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2、合同组成部分下列关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标文件【ZJZC-(2023)公字第0075号】提交的投标文件均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还包括:2.1投标函;2.2开标一览表;2.3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2.4中标通知书;2.5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3、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本合同所提供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及投标响应文件相应响应及承诺(乙方必须完全实现招标文件中的采购要求,如有不足或缺陷,由乙方自行负责弥补,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4、服务费用与服务期4.1在物业管理服务期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1258246.91(元/年)。(服务期间,如国家调整最低工资或社保缴纳基数,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给予调整,其他各项目增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同时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协议,分项价格在乙方提交的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按季支付服务费)。4.2付款方式4.2.1服务费用结算:合同签订后并收到等额发票15日内,甲方支付10%年服务费,首次季度末收到等额发票后15日内支至年服务费的25%,之后的服务期按季度支付服务费,甲方收到等额发票后,15日内按季支付25%年服务费。乙方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合法的结算票据。4.2.2采购人有权按考核办法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并在结算服务费时进行款项扣除。4.3年度合同到期且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服务不合格甲方将重新组织采购。4.4在服务期间,乙方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如服务期内人员配备未达到本项目各岗位要求的人数,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或终止合同。乙方服务管理及工作人员,不享受甲方工资补贴、津贴及其它任何福利待遇。4.5本次中标服务费用包含所有人员费用、社保及公积金、加班费、高温费、管理费用、服装费用、工具设备费用、安全防护用品、劳动用品用具、固定资产折旧费及服务中损坏物赔偿费用、维修维护费、税金等。4.6项目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合同自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晚十二时止。5、甲、乙双方权利义务5.1甲方权利义务5.1.1甲方审定乙方拟定的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修改意见,乙方应予遵守。5.1.2甲方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5.1.3甲方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活动。5.1.4甲方对乙方管理实施监督检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对乙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撤换的建议。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管理失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终止合同。5.1.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标准提供管理报告等管理信息。5.1.6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对达不到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和标准的项目,有权按本合同有关奖惩条款进行奖惩,并提出限时整改意见。5.1.7甲方负责提供本委托项目工作人员提供办公用房及仓库,产权归甲方所有,并免费提供所需的用水和用电。5.1.8乙方应严格按照本项目服务要求及细则执行并落实到位,如经甲方检查未达到相关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视具体情况扣除当月服务费的3%-5%)。5.1.9甲方有权在合同签订后按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现有已录用人员花名册进行核实,核实过程中或实际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花名册人员与现场实际服务人员不一致,则视为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2乙方权利义务5.2.1在服务期内,乙方在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进行突击性现场提升工作。5.2.2物业服务过程中,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考核,如乙方未能达到要求,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整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出除合同规定的人工资和管理费以外的任何赔偿,且不得拒绝退场。5.2.3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规定,制定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获取除物业服务费外的利益。5.2.4乙方维护本项目各类设施、设备的完好,如因乙方员工责任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丢失或由此造成甲方经营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作相应赔偿。杜绝挪用及偷窃行为。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乙方员工在工作中所发生的工伤事故或伤及他人,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5.2.5乙方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每月底向甲方提交服务运行工作报告,每月公开一次人员考核情况,每季度向甲方提供人员编制及档案材料。5.2.6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因设施使用不当,对甲方或任何第三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5.2.7乙方所录用人员要符合甲方的岗位要求,重要岗位人员聘用需经甲方审定,如有需要,乙方的所有工作人员要听从甲方调动指挥。5.2.8乙方自觉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按镇江市人社部门有关规定及时缴纳相关保险费用,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独立处理劳资纠纷等工作。5.2.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用房及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本项目不得转包。5.2.10乙方要求协助工作或提出工作建议,甲方认为合理的,甲方应予全力支持和配合。5.2.11乙方负责派驻本项目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要求员工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保持甲方良好的环境和秩序(尤其不能在甲方提供的工作间里堆放任何垃圾和使用大功率的电器),爱护本项目财物,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如发现有违法乱纪,并经查实确属乙方人员所为时,乙方将严肃处理有关人员;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5.2.12乙方选派现场管理人员具体安排、全面督导每日、每周、每月的服务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联检)现场服务质量情况,及时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并做好与甲方主管负责人的日常工作联系。5.2.13乙方制定和执行有关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时,乙方所派工作人员有责任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好现场,并应无条件听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调遣。5.2.14乙方承诺的其他优惠条件。6、甲、乙双方违约责任6.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付款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2乙方违反本合同要求的规定,甲方投诉多或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未达到管理目标,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按相关规定给予赔偿。6.3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服务费总额的10%的款项作为违约金。任何一方因故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其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6.4乙方应严格执行各项服务标准,确保工作质量。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按有关处罚规定进行经济处罚。6.5乙方未能按照甲方关于物业工作考核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须承担管理责任,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服务费(一季度累计扣除部分在付款时一并扣除),赔偿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7、税费7.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7.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8、不可抗力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地震、洪涝、体制调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全部或部分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9、转让和分包9.1本合同不得转让和分包。10、纠纷解决办法10.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0.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11、履约保证金11.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2、违约终止合同12.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完成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12.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2.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此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破产终止合同13.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4、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应经甲方、乙方盖章后生效。14.2乙方中标后在履行服务的过程中,若服务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经甲方提出而乙方未及时整改的或虽经整改,但仍未达到甲方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14.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4.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单位盖章):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地址: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8号经办人:黄向东电话:0511-80857081乙方(单位盖章):镇江华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镇江市梦溪路6号经办人:梅月莲电话:0511-84401057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