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合同公告(河口农场有限责任公司2024)



河口县国门车驾管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2500202300910001
招标项目名称:
河口县国门车驾管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300910001001
标段名称:
河口县国门车驾管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
河口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中标人:
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建投第一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广西富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建安工程费优惠后的费率: 98.90%;设计费报价:下浮 13.00%;勘察费报价:158.00元 /进尺米
中标工期:
项目建设期为 13 个月(含勘察、设计、施工周期), 从 2024 年 1 月至 2025 年 1 月,其中一期建设期为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9 月,二期建设期为 2024 年 5 月至 2025 年 1 月

项目经理/总监:
项目经理:程勇;勘查负责人:樊成意;设计负责人:李红;施工负责人:程勇

合同公示日期:
2024-01-23

合同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河口县国门车驾管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pdf
2024-01-23 09:28:05

河口县国门车驾管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地点:河口农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县人民路88号(红桥大厦)五楼)签订时间:2023年12月30日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在编写专用合同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的编号一致;2.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3.对于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未列出的通用合同条件中的条款,合同当事人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可在专用合同条件中,以同一条款号增加相关条款的内容。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发包活动。三、《示范文本》的性质《示范文本》为推荐使用的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河口农场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一(全称):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承包人二(全称):广西富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承包人三(全称):云南建投第一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勘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河口县国门车驾管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河口县国门车驾管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工程地点: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城郊村省道314旁(原来河口农场13队旁)。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河审批投资备案(2023)114号。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5.工程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6229.67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1871.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58.32平方米。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建设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262.61平方米,综合楼地上建筑面积5606.12平方米地下室2826.3平方米(机动车位58个),值班室29.70平方米;二期建设业务综合楼地上建筑面积4070.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32.02平方米(机动车位33个),食宿楼建筑面积1482.60平方米,办公楼419.98平方米,摩托车训练场地一块,摩托车考试场地一块,群众办事车辆停车位70个,小货车停车位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9个;其他相关包括:挡墙,围墙、校道、绿化、给排水、电力系统等配套。6.工程承包范围:⑴勘察范围:包括详细勘察等。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实施的工程勘察,并提交工程勘察报告,成果满足设计要求,并承担任何勘察缺陷责任;为本项目工程设计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和岩土设计参数,并做出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对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处理方案作出论证和建议,具体以委托人委托内容为准。⑵设计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成果和深度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设计标准,保证设计质量,通过各主管职能部门的评审,直至通过审批。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工程所需的施工图设计、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⑶施工范围:经甲方及相关部门审定通过后的设计图纸所含全部内容,以及发包人的要求。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具体按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书面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具体按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书面开工令顺延)。工期总日历天数:项目建设期为13个月,从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其中一期建设期为2024年1月至2024年9月,二期建设期为2024年5月至2025年1月;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勘察质量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及审查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暂估价为¥7205.07万元(人民币大写:柒仟贰佰零伍万零柒佰元整)。(1)勘察费(含税)为¥25.28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贰仟捌佰元整);适用税率:6%,税金为¥1.43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肆仟叁佰元整);(2)设计费(含税)为¥193.88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适用税率:6%,税金为¥10.97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玖仟柒佰元整);(3)设备购置费(含税):/为¥/万元(人民币大写:/);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4)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暂估价为¥6985.91万元(人民币大写:陆仟玖佰捌拾伍万玖仟壹佰元整);适用税率:9%,税金为(¥576.82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佰柒拾陆万捌仟贰佰元整);(5)暂列金额(含税):/为¥/万元(人民币大写:/);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为¥/万元(人民币大写:/);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2.合同价格形式:勘察费:(1)合同价格形式为暂估价,以最终实际结算价为准。(2)本工程勘察费按单价进尺(158元/m)结算。设计费:(1)合同价格形式为暂估价,以最终实际结算价为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并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及结合市场情况,设计下浮比例为13%。本项目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计算设计费,专业调整系数为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2)设计费结算方式:以最终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的建安费为设计费计算基数,计算出设计费;计算出的设计费再乘以(1-13%)得出。建筑安装工程费:(1)合同价格形式为暂估价,以最终实际结算价为准。本项目发包范围内的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为1.1%”。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2015】230号文、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发布实施的通知及其相关文件、云建科函[2019]62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税金综合税率的通知》、云建科函【2020】5号文、云建科函【2023】54号文及现行有关配套计价文件执行。(2)主要材料设备价格确定:主要材料设备价以监理下发现场施工开工令当月《红河州工程建设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中河口县地区价格信息价为准(基准价),若《红河州工程建设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中河口县价格信息价无相应信息价的,则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红河州价格,若《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中无相应的价格,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造价单位四方共同询价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认。市场询价部分材料设备费不参与下浮。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经发包人委托的全过程造价管理单位审定竣工结算后按施工单位中标下浮比例优惠后作为最终的工程竣工结算价。建安工程费最终的结算价=(审定后的建安工程费结算价-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市场询价部分材料设备费)×(1-1.1%)+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市场询价部分材料设备费。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程勇。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件及附件;(3)通用合同条件;(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中标通知书;(6)承包人建议书;(7)价格清单;(8)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12月30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自动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壹拾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拾份。下页无正文发包人(中方):间农场有限员任公司承包人2方人):云南建(公章)投红河建设有限公法定代表人或报权代理天签字:A法定代人人或授来12分管领导(签字(签字)祛新尚经办人(签字):季版统社会信用代码:91532532218156217统社会信用代码:9152500MA7070E12D地址:河1农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云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白市观澜路和银河路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1县人民交义二和平二路88号(红桥大厦)五楼)邮政编码:661100邮政编码:电话:0873-3720626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红河哈尼族开户银行:云南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族自治州分行限公司黄兴路支行账号:20353259900100000391111账号:000151574012(人(乙号)(联合体成员):云南建小包人:广西富联合第期您设计1公司(公章)工程设计有限公泰(公法、定代表关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食授权代统“住云信用代码:413300007816993611统·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571577132WJ0TUU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羊仙坡中段十四治勘地址: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松柏路31号兴察设计工程公司宿舍2栋创业园二号1房第五层邮政编码:650031邮政编码:515700电话:0871-65372362电话:0771-5527116传真:08716537236传真:07715527116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经济开户银行:技术开发区支行编号:账号:137281820153专用合同条件附件附件1:发包人要求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附件6:联合体协议书附件1《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产能、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离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有关设备和服务,对发包人员进行培训和提供一些消耗品等,在《发包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功能要求(一)工程目的。(二)工程规模。(三)性能保证指标(性能保证表)。(四)产能保证指标。二、工程范围(一)概述(二)包括的工作1.永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2.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3.竣工验收工作范围。4.技术服务工作范围。5.培训工作范围。6.保修工作范围。(三)工作界区(四)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条件1.施工用电。2.施工用水。3.施工排水。4.施工道路。(五)发包人提供的技术文件除另有批准外,承包人的工作需要遵照发包人的下列技术文件:1.发包人需求任务书。2.发包人已完成的设计文件。三、工艺安排或要求(如有)四、时间要求(一)开始工作时间。(二)设计完成时间。(三)进度计划。(四)竣工时间。(五)缺陷责任期。(六)其他时间要求。五、技术要求(一)设计阶段和设计任务。(二)设计标准和规范。(三)技术标准和要求。(四)质量标准。(五)设计、施工和设备监造、试验(如有)。(六)样品。(七)发包人提供的其他条件,如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提供的设计、工艺包、用于试验检验的工器具等,以及据此对承包人提出的予以配套的要求。六、竣工试验(一)第一阶段,如对单车试验等的要求,包括试验前准备。(二)第二阶段,如对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等的要求,包括人员、设备、材料、燃料、电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条件。(三)第三阶段,如对性能测试及其他竣工试验的要求,包括产能指标、产品质量标准、运营指标、环保指标等。七、竣工验收八、竣工后试验(如有)九、文件要求(一)设计文件,及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要求。(二)沟通计划。(三)风险管理计划。(四)竣工文件和工程的其他记录。(五)操作和维修手册。(六)其他承包人文件。十、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一)质量。(二)进度,包括里程碑进度计划(如果有)。(三)支付。(四)HSE(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五)沟通。(六)变更。十一、其他要求(一)对承包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二)相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办理。(三)对项目业主人员的操作培训。(四)分包。(五)设备供应商。(六)缺陷责任期的服务要求。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河口农场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全称):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河口县国门车驾管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区段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区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区段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承包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将设计业务分包的,应由原设计分包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河口农场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公章):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河口县人民路88号(红桥大厦)五楼)地址:向商红河十壹向节视润多尔银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河子支平区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祛新尚分管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严孟直管部经理工程师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程勇项目经理工程师项目副经理设计负责人李红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采购负责人王贵采购负责人工程师施工负责人程勇施工负责人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刘杰娟技术负责人工程师造价管理薛淑方造价员高级工程师质量管理李泽辉质量员助理工程师计划管理安全管理王磊安全员助理工程师环境管理刘俊元机械员助理工程师杨启星测量员助理工程师其他人员马纯泽资料员助理工程师张永斌劳务员助理工程师附件6:联合体协议书五、联合体协议书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富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云南建投第一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富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云南建投第一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河口县国门车驾管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某成员单位名称)为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富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云南建投第一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总承包管理工作,材料设备采购及附属设施的施工总承包任务;广西富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任务:云南建投第一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勘察任务。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台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摩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壹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多选牵头人名称: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广西富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盖章)成员2名称:云南建投第一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盖单位公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字或盖章)2023年12月17日330100314389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