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树木保护专章 编制树木保护专章 树木保护专章及砍伐迁移实施方案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2024)
沙堤路(大富村至市桥三桥)项目树木保护专章
采购项目名称:
沙堤路(大富村至市桥三桥)项目树木保护专章
采购项目编码:
4401137371945672312260379
项目业主: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
服务机构:
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沙堤路(大富村至市桥三桥)项目树木保护专章
合同编号:
4401137371945672312260379
合同总金额:
¥22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1月17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对沙堤路(大富村至市桥三桥)项目编制树木保护专章
合同附件
沙堤路(大富村至市桥三桥段)项目树木保护专章及砍伐迁移实施方案技术服务合同.pdf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 2024年01月24日
合同编号:Hsl20247005沙堤路(大富村至市桥三桥段)项目树木保护专章及砍伐/迁移实施方案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L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受托方(乙方):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1月17日技术咨询合同书鉴于: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描述项目的技术咨询内容、工作条件、费用支付、验收标准、风险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和法律问题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签约方委托方(甲方):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受托方(乙方):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第二条合同性质本合同属于技术咨询合同。第三条签约时间和地点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2024年1月_日在广州市番禺区_签订。第四条项目名称沙堤路(大富村至市桥三桥段)项目树木保护专章及砍伐/迁移实施方案技术服务第五条工作内容5.1树木保护专章编制(1)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范围内的树木资源调查。包括所有树木的种类、数量、位置、生长状况、立地条件、保护设施现状等,分类编制树木资源信息汇总表;(2)对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大树资源、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调查:1采用野外调查与座谈访问、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调查记载工程区内古树名木、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名称(学名、拉丁文)、位置、胸径、树高、树龄、保护等级、生境、坐标点等,并建立树木信息档案;(3)对古树名木和潜在古树后续资源进行树木情况检测、鉴定及分析,内容包括生长状况、健康状况、树根树洞、树龄、病虫害等;(4)对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进行健康状况及安全性综合评估。并按照《广州市绿化条例》要求划定保护范围,根据树木生长状况和保护现状编制保护措施;(5)对其他树木应提出保护和利用措施,涉及大树的,以原址保留为主。确实需要迁移的树木,论证其必要性,原则上在项目范围内回迁利用。(6)树木保护专章文本要求应包含一表一图一方案及其它必要文件:①建设用地树木资源普查信息汇总表;②树木保护规划总平面图;③建设用地树木保护方案等。5.2实施方案编制(1)根据树木保护专章的内容,确定需要砍伐、迁移的树木品种和数量以及砍伐、迁移的具体时间。(2)详细踏勘需要砍伐、迁移树木周围环境,确定施工条件,做好施工准备工作。(3)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上树检查、截顶修剪、作业范围、安全防护、支撑保护、定根浇水等内容。5.3代办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古树名木迁移审核工作第六条树木保护专章计划安排合同签订后7天完成外业调查;外业调查结束后15天完成沙堤路(大富村2至市桥三桥段)项目树木保护专章及砍伐/迁移实施方案编制。随后协助本树木保护专章通过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公众意见咨询、专家论证,以及市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代办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古树名木迁移审批工作。第七条树木保护专章验收标准和成果要求7.1成果要求:包括:①树木保护专章报告;②砍伐、迁移施工方案;③砍伐、迁移树木审批结果。其中专章报告和施工方案提交可编辑成果,包括文本(doc、ppt格式)、图纸(gis、dwg、jpg格式)等,参加相关专题论证会并按要求提交会议所需的汇报文件和纸质材料,并按论证意见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修编。7.2时间要求:成果提交时间符合甲方要求。第八条质量保障及后续服务8.1本合同履行结束后,因专章出错需要解释、调整的,由乙方免费更正,并出面解释,并负责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8.2乙方需对涉及本次工作的技术审核、审查提供支持。8.3因修正错误、解释和提供支持等上述服务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费用支付方式(涉及金额大写)9.1本合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元)(含税)。9.2本合同费用按以下方式支付:(1)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40%,即人民币捌万捌任元整(Y88,000.00元)。(2)乙方完成公众意见征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30%即人民币陆万陆任元整(?66,000.00元)。3(3)本项目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即人民币陆万陆任元整(¥66,000.00元)。9.3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申请经费的一切资料。因乙方原因导致款项无法按时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9.4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由于财政付款手续等原因造成的向乙方延期支付款项,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提供服务。如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第十条双方责任10.1甲方责任及义务:(1)提供本项目红线范围相关资料。(2)根据乙方需求,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3)甲方安排人员引导乙方技术人员开展现场调查工作。(4)编制树木保护专章及实施方案过程中,甲方安排人员协助乙方技术人员开展。(5)甲方应对本项目所出具资料及向导的准确性或完整性负责,若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对此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10.2乙方责任及义务(1)乙方应按甲方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于甲方提供完整资料之后在要求4时间内完成树木保护专章和树木迁移方案编制;随后协助本树木保护专章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如有)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并代办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古树名木迁移审批工作。(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回复甲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修改文件、参与相关讨论。(3)乙方对本合同所涉工作,文件成果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第十一条违约与赔偿合同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经书面通知仍不改正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否则,扣除该项服务费,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已产生服务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签约方确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于具体内容需要变更的,由签约各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约定,作为合同的变更文本。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签约方可在7日内通知对方解除合同:(1)因对方违约经书面通知仍不改正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5(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延期履行一个月以上或无法继续履行,遭受不可抗力方可凭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3)合同解除后,对于已履行部分给签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需要解除合约时,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如属乙方原因需要解除合约,则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解除,双方各自承担自身的损失。因解除合同对合同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14.1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纠纷;14.2协商解决不成,签约方同意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申请由(填仲裁地地市名)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其它15.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15.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15.3本合同中双方所列联系信息和地址为有效的信息和地址,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函件可以通过快递服务送达到相关地址,送达后视为已知悉通知或函件的内容。变更联系信息,应及时提前【】天书面告知对方,否则仍应按照合同约定。15.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下为签章页)6甲方:乙方: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盖章)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盖章)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榜江邮政编码:西泰兴路13号403电话:邮政编码:511400传真:电话:020-84887112电子信箱:传真:020-84888823开户单位:电子信箱:584510663@qq.com开户银行:开户单位: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账号: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汉溪支行帐号:128016516010000374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树木保护专章 编制树木保护专章 树木保护专章及砍伐迁移实施方案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