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锶矿找矿突破采购合同公告(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
铜梁区土桥镇锶矿找矿突破项目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CQS23C01205-02
二、合同名称:铜梁区土桥镇锶矿找矿突破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CQS23C01205
四、项目名称:铜梁区土桥镇锶矿找矿突破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关
地址: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关
联系方式:18996062151
供应商(乙方):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5地质队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渝西支路19号
联系方式:023-498803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无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采购品目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3496000.0000
合同金额:¥3496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1-14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1-14 00:00:00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铜梁区土桥镇锶矿找矿突破项目合同.pdf
合同号(项目采购合同(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铜梁区土桥镇矿找矿突破项目甲方(需方):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乙方(供方):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5地质队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关2023年月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规定,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关对“铜梁区土桥镇思矿找矿突破项目”项目进行采购。2023年10月30日,经公开招标,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5地质队中标承担该项目。为顺利开展工作,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项目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共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法律法规依据《政府采购法》、《民法典》1.2政策依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监管重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项目名称铜梁区土桥镇矿找矿突破项目第三条项目内容、范围和要求3.1项目工作内容:依据《石膏、天青石、硅藻土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325-2018)》结合工作区的实际情况,采用专项地质测量、钻探及岩矿测试等手段,查明铜梁区土桥镇思矿品位和资源量,确保铜梁区思矿产资源找矿突破行动顺利开展,为后期矿业权出让奠定基础。3.2项目工作范围:重庆市铜梁区拐点国家2000坐标系国家2000坐标系地理坐标地理坐标编号XY东经北纬13291825.4535599860.74106.015618129.442682023292215.4535599094.73106.012780829.443970533292929.4635599412.73106,013987729.450279943293949.4735598962.73106.012346829.453605053293974.4735599022.73106.012570929.453684463293049.4635599472.73106,014215029.450667873293314.4635599587.74106.014651829.451525083292909.4635600367.74106,021540929.45018723.3项目工作要求及成果:参照《石膏、天青石、硅藻土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O325-2018)》-1-和固体矿产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工作手段主要以钻探为主,辅以专项地质测量岩矿测试分析等工作手段,在此基础上加强综合研究分析。查明铜梁区土桥镇勘查区块内思矿品和资源量,提交成果报告及附图、附表。3.4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提交成果。第四条项目经费及支付方式4.1合同金额:项目合同总价为包干价:349.60万元(大写:叁佰肆拾玖万陆仟元整),包为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外业和内业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旅费、质检费、检查验收费用、专家评审费、投标单位的管理费、税金、利润、代理服务费、交服务费、以及勘查过程中对地面建构筑物、青苗补偿等所有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4.2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后,乙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市级专家评审认定后,乙方申请款并开具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至合同金额的109实际支付金额以财政下达的金额为准。2钻探进尺超过预计工作量的50%时,乙方向甲方申请开具发票拨付进度款,甲方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至合同金额的50%;野外工作通过验后,乙方向甲方申请并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进款至合同金额的85%,实际支付金额以财政下达的金额为准。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后合格后方按照合同约定,全额拨付项目尾款。4.3乙方收款账户:单位名称: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5地质队税号:12500000450641059Q,银行账户:50001143600050001843开户银行:永川建行。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5.1甲方的权利5.1.1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负责对项目工作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项目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25.1.2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调整实施方案。对无进一步开展工作价值的项目,按规定程序下达项目终止通知书。5.1.3项目所形成的成果和成果资料属甲方所有。5.2甲方的义务5.2.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资金。5.2.2甲方较大程度地变更合同内容、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基础资料有误,以致造成乙方返工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应根据所耗工时向乙方支付返工补偿费。5.2.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开展项目工作。甲方要求提前交付成果文件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甲方应根据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赶工费。5.2.4甲方应协助乙方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5.3乙方的权利5.3.1报请甲方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需要调整(变更)的实施方案、阶段性工作报告、测试分析数据、成果报告进行评审验收,并负责审查后成果资料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工作。5.3.2对实施过程中有关技术问题,报请甲方协调统一。5.3.3按协议约定向甲方申请拨付项目经费。5.4乙方的义务5.4.1乙方应于合同第三条约定时间前完成项目内容,并对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5.4.2乙方应按甲方的具体要求提交项目成果及相关材料,并对提交的成果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5.4.3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在成果资料文件中出现的遗漏和差错,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修改、补充、完善。5.4.4本合同中3.1条款规定的任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项目需将总额的30%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即不少于合同总额的18%)。5.4.5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及工作方案确定的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若发生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5.4.6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和专家组开展的技术、质量、进度检查,并按规定报送阶段工作报告。5.4.7遵守项目相关资料保密规定,履行项目全过程资料保管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批准得发布、公开项目阶段进展或成果资料信息。5.4.8每次拨付项目款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发票5.4.9严格按照甲方下达的计划、项目任务书、工作方案及相关技术规范开展工作,保证项质量,并满足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项目验收、评审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及以上标准。5.4.10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和专家组开展的技术、质量、进度检查,并按规定报送阶段工作报告。5.4.11按甲方下达的项目终止通知书要求及时履行终止行为。5.4.12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绩效目标。5.4.13乙方需协助甲方开展项目成果移交工作。第六条违约责任6.1在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不退已付前期工作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合同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全部支付。若甲方有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据实结算。6.2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前期工作费用,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前期工作费用,有权推迟开工时间,后阶段相应工作顺延。6.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延误成果资料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费千分之一。6.4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第四条支付项目资金,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4期违约金。6.5乙方应对项目成果报告负责,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关投诉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6.6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前期工作费用及甲方已交付的阶段性费用。乙方有正当理由申请终止,据实结算,甲方应按结算的金额及时足额地支付给乙方。6.7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合格的项目成果,在甲方提供的合理的修改完善时间内仍不能提供,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6.8若乙方提供虚假成果或不真实的数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第七条其它7.1本合同项目成果版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使用。7.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应另行支付费用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7.3项目工作中,如需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请示,经甲方同意,并组织专家审查批准后,按批准后的方案实施7.4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政策性调整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7.5双方如对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双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7.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商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合同时,乙方需提供预留给中小微企业份额的分包协议书。7.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8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5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划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2高站2地址:永州区渝西支路19号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02160电话:电话:13527562506传真:49866405传真: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14日经办人:茶地,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锶矿找矿突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