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补助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紫阳县库区移民工作站2024)
一、合同编号:HT-紫阳县-2024-00027
二、合同名称: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补助项目监理服务包二
三、项目编号:ZCSP-紫阳县-2023-00746
四、项目名称: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补助项目监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紫阳县库区移民工作站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环城路
联系方式:13379151966
供应商(乙方):陕西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
联系方式:158297936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服务
1(项)
¥28,300.00
¥28,300.00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补助项目监理服务包二。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要求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第 一款规定以外,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 资格要求验收标准及方法;合格
合同金额: 28,3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捌仟叁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3月31日
履约地点:项目建设地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补助项目监理服务包二-监理合同.pdf
紫阳县库区移民工作站
2024年01月24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补助项目监理服务包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定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紫阳县库区移民工作站监理人(全称):陕西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补助项目监理服务包2.工程地点:紫阳县境内;3.工程规模: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146.66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黄淑芬,身份证号码:******************注册号:22003657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贰万捌仟叁佰元整(¥28300.00元)。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决算完毕。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1年_月_日始,至年_月1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1年1月_日始至_年_月_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1年月_日始,至_年_月上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1年1月日始至年_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02年,月16日。2.订立地点:紫阳县库区移民工作站。3.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2份。委托人监理人法定代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七路15号宝天国宾中央区11栋1401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710000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路支行账号:账号:634985228电话:电话:029-81115217传真:传真:029-81115217第二部分通用条件(全文引用合同范本)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无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及其附件、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图纸、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该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国家颁布的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1)陕西省、安康市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建设监理的法规及规定。(2)委托人依法与项目管理公司、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等。(3)正式的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签证单等。(4)国家现行或地方现行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及验收规范》CJJ/82-99;《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等。(5)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但不限于此。(6)委托人发出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指令:(7)委托人制定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规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无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委托人委托的职权: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建议报告;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度施工计划、月施工计划,审查结果报委托人:施工图的审核和各专业施工图纸的综合审核;下达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的检查、监督权:监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管理;在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参加工程验收,审查承包人工程资料;协助委托人进行竣工工程的移交。需要取得委托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对施工图的变更、修改;追加合同价款和费用补偿;工期顺延:批准对设计或合同规定的材料设备的换用;现场签证申请单及签证单的确认。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_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人员进场10日内提交监理规划(2份),每月30日前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4份)。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7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由委托人检验房屋、设备的数量,型号及质量无误后进行移交。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元)一次性付款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全部费用28300.00注:折算费率(%)=签约酬金(中标投标报价)/项目估算价(计划投资额)。监理服务费按以上方式按实进行实据结算。每次付款前,监理人需向委托人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发票,支付结算款时,提供全部余额发票。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十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不得涉及项目相关数据及任何商业和技术机密。9.补充条款9.1监理人必须自行监理,不得转包监理业务,否则,委托人有权立即解除本监理合同。9.2监理人必须取得委托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总监理工程师在根据合同决定以下事项之前需首先得到委托人工程师的批准):9.2.1顺延工期;9.2.2停工指令;9.2.3追加合同价款和费用补偿;9.2.4施工图的修改;9.2.5批准对设计或合同规定的材料设备的代用。9.3除委托人要求更换总监外,监理人不得随意更换总监,项目部成员(按投标时报驻地监理人员组成表)原则上也不得更换,特殊情况须征得委托人同意方可。9.4监理人必须保证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在工地现场办公的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全面履行监理人义务,为保证随时联系和沟通,应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9.5监理人必须依据投标文件,配备齐全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监理人员(包括土建、水暖、电气、造价、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其中工程造价专业监理人员必须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常驻现场,监理人必须保证派往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不再担任其它工程的监理工作。9.6监理人必须为进场监理人员办理个人安全保险,在施工现场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意外伤害责任由监理人全权负责。监理人在监理期间的安全、保卫、市容、计生等工作自行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问题和造成的后果由监理人自行负责。9.7工程质量、材料、设备的常规检测,检测设备、仪器由监理方自理,对于专业检测(如无损伤、声学、光学、化学、结构应力以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必须由专业检测、检验部门进行的检验项目)由监理人报委托人同意后组织实施,费用由委托人承担。9.8质量保修期内应继续履行监理职责,确保保修工作顺利进行。9.9若监理人不能按时完成所要求的监理工作,委托人有权委托其他监理单位协助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应从监理服务费中扣除。9.10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按约定方式按实进行实据结算。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L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委托人派遣的人员B-1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办公用房2.生活用房3.试验用房4.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工程立项文件1合同签订后7日内2.工程勘察文件1合同签订后7日内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1合同签订后7日内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1合同签订后7日内5.施工许可文件1合同签订后7日内6.其他文件1合同签订后7日内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通讯设备2.办公设备3.交通工具4.检测和试验设备附件工程项目廉政合同书为加强对本项目管理,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发包单位及监理单位等的各项活动,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合同能够得到高效、严格的履行,根据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发包人)紫阳县库区移民工作站与陕西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签订本廉政合同书。第一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各方同意并声明,在业务活动中:(一)严格、自觉的遵守和执行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工程建设、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合同文件,执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二)各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严格、自觉按照合同办事,不得损害国家和甲乙各方的利益。(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其廉政意识、守法意识和守约意识。实行重大工程廉政承诺,并认真监督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四)倡导相互监督,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违反承诺条款的,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五)不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为代价获取不正当的利益。第二条:发包人的承诺发包人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中应遵守如下规定:(一)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不得接受承包人安排的可能影响公务的住宿、宴请娱乐及出国(境)、旅游观光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合同规定外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及家庭成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方面提供方便。(四)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不得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不得违反规定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商,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等。(六)不得为获取承包人回扣或其他谋取私利目的而多签或多算工程量、多结工程款;不得从承包人承包的工程中收受回扣,谋取私利。(七)不得因承包人拒绝本人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承包人。(八)其它有关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第三条:承包人的承诺承包人应与发包人和监理保持正常的业务来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监理单位赠送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二)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监理单位报销应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监理单位和其它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有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和娱乐等活动。(四)不得为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购置或提供合同规定外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不准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监理单位和其它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装修房屋、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观光活动提供方便。(六)不准利用黄、赌、赔等各种手段拉拢腐蚀发包人工作人员。(七)其它有关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第四条:责任追究(一)发包人若违反本承诺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属于一般错误的,对其实施警示训诚;违纪违规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承包人若违反本承诺规定,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第五条:其他约定合同书由各方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二)本合同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各方签字盖章或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为各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时止。(三)本合同同工程施工合同份数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补助项目监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