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桥工程 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人民政府2024)



石城镇邓屋围桥工程项目设计(含概算、预算)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石城镇邓屋围桥工程项目设计(含概算、预算)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53030071746522312120733

项目业主:

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人民政府

服务机构:

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石城镇邓屋围桥工程项目设计(含概算、预算)服务

合同编号:

4453030071746522312120733

合同总金额:

¥59,073.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1月18日

履约人员:

2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3月23日

服务内容:

在厂区与道路之间横跨白石河(石城段)新建桥梁1座,桥梁全长23.2m,位于直线段上,斜交角度为 90°。采用整体式桥梁断面,桥梁总宽4.6m。中介提供石城镇邓屋围桥工程项目设计(含概算、预算)服务

合同附件

邓屋围桥设计合同.pdf

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01月24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石城镇邓屋围桥工程项目设计(含概算、预算)工程地点: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合同编号:设计证书等级: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A144055037发包人:云浮市云安区右城镇人民政府设计人: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云浮市云安区发包人(甲方):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人民政府设计人(乙方):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根据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人民政府公开选取工程设计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YF2401170053。关于为【石城镇邓屋围桥工程项目设计(含概算、预算)服务】公开选取【工程设计】机构的公告(采购项目编码:4453030071746522312120733)。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方式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乙方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邓屋围桥工程设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省市相关规定及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并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完成项目的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设计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任务委托书。2.2发包人提交的技术要求资料及规划资料。2.3项目投资额168.78万元2.4项目概况:在厂区与道路之间横跨白石河(石城段)新建桥梁1座,桥梁全长A23.2m,位于直线段上,斜交角度为90°。采用整体式桥梁断面,桥梁总宽4.6m。第三条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3.1服务内容:根据项目业主要求,开展工程设计(含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文件等)工作及后续服务等工作。3.2设计技术要求3.2.1设计单位就以发包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要点和有关资料按现行设计规范、标第1页共7页6.3付款方式: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等设计成果文件通过交通主管部门批复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服务期满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完毕。服务费需通过财政部门审核拨付,设计人需填报财政资金申请表,开具正规发票并提供公司基本户等相关附件资料。6.4乙方委托其分支机构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开具发票及收款。具体账户明细如下:账户名称: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三河洲支行银行账户:44050182714200000761开户行号:105593700045第七条双方责任7.1发包人责任7.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规划方案规等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3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3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7.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7.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由双001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支付设计费。7.2设计人责任7.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7.1.1、7.1.2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第3页共7页费用。10.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0.7本合同双方签字及盖章后即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开发包人:云浮市芸安区石城镇人民政府设计人: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立新社区光大路光大花园一区金辉苑二层D2号铺人民政电话:电话:0769-22668297期:202年1月18日日期:2024年1月18日日第5页共7页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YF2401170053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受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人民政府委托,石城镇邓屋围桥工程项目设计(含概算、预算)服务(采购项目编码:4453030071746522312120733),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为(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服务时限为: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人民政府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人民政府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01月17日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围桥工程 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