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化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潜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



潜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318国道潜江市东荆河大桥亮化工程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QJFSCG-Y-0085-001-1
二、合同名称:原318国道潜江市东荆河大桥亮化工程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QJFSCG-Y-0085
四、项目名称:原318国道潜江市东荆河大桥亮化工程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潜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28号
3、联系方式:07286241349
4、供应商(乙方):天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地址:潜江市总口管理区总口工业园汉淇路
6、联系方式:0728-65535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施工招标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2460500元
5、合同金额:246.0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18日至2024年02月18日;履约地点:潜江市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5-2023-0373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1-1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1-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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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FSCG-Y-0085-001-采购合同.pdf

合同编号:YHGLK-2024-SG-001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原318国道潜江市东荆河大桥亮化工程工程地点:,潜江市发包人:潜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承包人:天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一月包人:潜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包人:天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合同书发包人:(全称)潜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承包人:(全称)天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原318国道潜江市东荆河大桥亮化工程工程地点:潜江市工程规模:项目亮化里程全长2667.5米,其中桥梁1318.5米,东西接线1349米。主要内容为桥梁内侧安装带遮光罩洗墙灯,桥梁外侧安装全彩渐变洗墙灯、点光源,东西接线安装中杆灯及全彩树灯。工程立项批准或核准、备案文号:潜发改审批﹝2023﹞571号资金来源:部省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所包含内容及竣工后的缺陷修复工程,具体工程量以实际结算量为准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1月18日竣工日期:2024年2月18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四、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陆万零伍佰圆元;(小写):2460500.00(含税)元。其中:暂列金额(大写):人民币:陆万伍仟圆整元;(小写):65000.00元。其它约定:,/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的第2.1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月18日本合同订立地点:,潜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合同备案本合同生效后送,/,备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附:58工程价款支付58.1预付款支付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的时间和数额,并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58.1.1预付款支付申请的核实与支付承包人在完成下列工作后,应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造价或监理工程师发出预付款支付申请,并抄送发包人。(1)按本合同的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提供履约担保并签订本合同协议书;(2)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相等额的银行保函的正本。造价或监理工程师应对支付申请进行核实,并在收到支付申请后的7天内报发包人确认后向发包人发出支付证书,同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在造价或监理工程师签发支付证书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并通知造价或监理工程师。58.1.2预付款支付的限制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预付款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限满后向发包人提出付款要求,发包人在收到付款要求后的7天内仍未按要求支付的,承包人可在提出付款要求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58.1.3预付款的扣回发包人不应向承包人收取预付款的利息。预付款从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造价或监理工程师应依据专用条款约定的抵扣方式,在签发支付证书时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58.1.4退还预付款保函承包人的预付款保函在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前一直保持有效。发包人应在预付款扣完后的14天内将预付款保函退还给承包人。58.2工程进度款支付58.2.1约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请发包人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进度款的支付期的时限。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支付期间按月为单位。承包人应在每个支付期间结束后的7天内向造价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由承包人代表签署的已完工程价款额度报告和支付申请已完工程的价款。58.2.2签发期中支付证书造价或监理工程师在承包人提交的工程价款报告和支付申请后,应按合同的工程计量和计价的约定进行计量,并根据计量结果和合同约定对资料内容予以核实,在收到上述资料后的7天内报发包人确认后向发包人发出期中支付证书,同时抄送承包人。58.2.3进度款支付发包人应在造价或监理工程师签发期中支付证书后的7天内按期中支付证书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并通知造价或监理工程师。58.2.4签发期中支付证书的限制如果造价或监理工程师未在58.2.2款约定的期限内签发期中支付证书,则视为承包人的支付申请已被认可,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14天内,按承包人申请支付的金额支付进度款。58.2.5进度款支付的限制发包人未按58.2.3款和58.2.4款约定支付进度款的,承包人有权根据合同的延迟支付的利息计算的约定获得延迟支付的利息,并可向发包人提出付款要求。发包人在收到付款要求后的7天内仍未按要求支付的,承包人可在提出付款要求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58.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发包人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施工进度支付。58.4延期支付58.4.1延迟支付的利息计算如果发包人支付延迟,则承包人有权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利率计算和得到利息。计息时间从应支付之日算起直到该笔延迟款额支付之日止。专用条款没有约定利率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58.4.2承包人提供支付证明如果造价或监理工程师有要求,承包人应向造价或监理工程师提供其对雇员劳务工资、分包人已完工程和供应商已提供材料设备的支付证明。如果承包人未能提供上述证明,视为承包人未有向雇员、分包人、供应商支付。58.4.3承包人不按约定支付款项的限制如果承包人不按雇员劳务合同和政府有关规定支付雇员劳务工资、或不按分包合同支付分包人工程价款、或不按购销合同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商货款的,可认为承包人违约。若在造价或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改正之后的7天内,承包人仍未采取措施补救的,发包人可在不损害承包人其他权利的前提下,实施下列工作:(1)立即停止向承包人支付应付的款项;(2)在合同履行相应时期的工程价款范围内,直接向雇员、分包人和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承包人应付的款项。发包人在实施上述工作后的14天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抄送造价或监理工程师。造价或监理工程师在签发下期支付证书时,应扣除已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的款项。因上述工作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损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亮化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