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程质量检测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2024)
桂城中心幼儿园重建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采购项目名称:
桂城中心幼儿园重建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50070531562312130534
项目业主: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服务机构:
佛山市恒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桂城中心幼儿园重建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合同编号:
4406050070531562312130534
合同总金额:
¥40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1月2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1月25日至2024年06月28日
服务内容:
桂城中心幼儿园重建工程项目地块面积约6372.28㎡,总建筑面积约9464.29㎡。现需按住建部门下发的关文件要求,选用符合资质的检测单位作为桂城中心幼儿园重建工程项目的受托方,开展各项检测工作。
合同附件
桂城中心幼儿园重建工程项目委托检测合同B版(恒通检测公司).pdf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01月25日
合同编号:BHT-2022-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2022B版)4项目名称:桂城中心幼儿园重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检测单位(受托方):佛山市恒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签订日期:2022年11月1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建设单位(委托方)与检测单位(受托方)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事宜,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按单位工程分别填写)桂城中心幼儿园重建工程项目1.2工程地点:1.3结构类型:框剪结构第二条检测项目委托双方确认的检测项目:05目见证取样检测(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土壤氢浓度检测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砌筑砂浆强度贯入法检测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检测目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回门窗性能检测口幕墙性能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目室内空气环境质量检测口钢结构性能检测安全防护用品检测口起重机械检测其他:配电与照明工程系统检测、声环境(噪音、隔声、撞击声)第三条检测依据和方法按照国家、省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文件进行检测。具体详见检测方案。第四条检测费用及支付方式本合同收费标准执行附件。第1页共5页4.1委托方与受托方同意按照实际发生检测项目及检测数量计算总检测费。4.2支付方式:现金口支票日转账4.3支付时间:第五条履行方式及期限委托双方应按有关标准规定和管理要求,针对委托检测项目和工程检测方案,确认各检测项目的检测要求、检测标准和数量、检测计划、检测期限和收费标准等,并严格执行。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6.1委托方权利义务6.1.1根据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为委托工程质量检测的主体。委托方应与施工、监理、设计等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共同编制工程检测方案。6.1.2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完善的工程资料、工程检测方案及工程材料取样和送检见证人资料。见证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对取样和送检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6.1.3委托方应按检测有关标准要求和双方约定做好现场检测的准备工作。6.1.4委托方应做好现场检测的安保工作,确保检测期间仪器设备的安全,保证检测工作不受外界不利因素影响。6.1.5委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受托方修改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6.1.6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当工程概况中所列信息以及委托的检测项目等发生变化时,委托方应当与受托方及时办理本合同变更手续。6.1.7委托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6.1.8委托方有权对受托方未按标准要求或合同约定进行检测的行为和违法违规的行为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6.2受托方权利义务第2页共5页6.2.1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提供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检测能力证明资料,如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办事指南等。6.2.2受托方承诺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本工程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2.3受托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检测要求、检测标准和数量、检测计划、检测期限和收费标准等开展各项检测活动,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检测标准、规范和规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检测,保证检测的公正性、准确性、科学性和有效性。6.2.4受托方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时,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6.2.5受托方对检测工作中涉及到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承担保密义务。6.2.6受托方不得超资质承接检测业务,不得转包检测业务。第七条违约责任7.1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7.2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7.3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受托方支付检测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检测费用的%违约金。7.4受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交检测报告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检测费用的/%违约金。7.5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或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受托方应当及时更正,检测操作失误或未按约定的检测要求和标准进行检测的,受托方应当免费重新检测。受托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7.6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暂时无法履行的,合同履行期限顺延;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第八条异议和纷争处理第3页共5页8.1委托方对检测报告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方提出书面意见。受托方应在收到书面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书面回复或者与委托方商议解决,必要时,可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一致的,由委托方支付复检费用,反之则由受托方承担复检费用。如委托方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可在收到复检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8.2委托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附则9.1本合同一式份,委托方执份,受托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9.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第十条附件及其它说明10.110.2...第4页共5页合同会签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建设单位(委托方)建设单位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签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大道中528200开户名/银行/帐号项目负责人/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谢艳芬(签章)联系人/电话/传真李志光13687434019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大圩社区永安北路新仓街2号之二528200检测单位(受托方)检测单位名称佛山市恒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签章)开户名/银行/帐号开户名:佛山市恒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桂平支行帐号:44001667273053006275各类检测项目负责人/电话结构实体检测:陈育进13923146208地基基础检测:王先明17774606543综合管理部:李志光13687434019送检前台(固话):0757-85566998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质量检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