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支付方式改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榆林市医疗保障局2024)
一、合同编号:JTRZB-2023-072
二、合同名称:DRG支付方式改革服务
三、项目编号:JTRZB-2023-072
四、项目名称:DRG支付方式改革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榆林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高新区建业大道
联系方式:13772959571
供应商(乙方):海南鹰海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中航大厦15楼
联系方式:138767695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DRG支付方式改革服务
1(项)
¥1,198,000.00
¥1,198,000.00
在我市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统一开展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支付方式改革,包括不限于测算、分组、监测、结算、培训、联调等内容,确保各医疗结构正常结算,参保群众报销费用不受影响,提供全部服务。 1.将二、三级DRG/DIP支改升级到全市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CHS-DRG支付方式。2.全市开展CHS-DRG支付方式的医疗机构日常运维。3.全市十二个区县CHS-DRG业务运行培训。4.国家医保平台DRG子系统应用测试。5.DRG分租器软件系统升级及运维。6.充分了解并掌握榆林市医保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现状,并确保为该项目全面且稳定升级提供完备的技术支撑。7.确保现有DRG分组器稳定升级,满足DRG支付方式改革信息系统支撑。
合同金额: 1,1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榆林市医疗保障局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DRG技术服务合同.pdf
榆林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01月25日
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榆林市医疗保障局DRG支付方式改革服务项目委托方(甲方):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受托方(乙方):海南鹰海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有效期限:2024-1-1至2024-12-31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榆林市医疗保障局住所地:榆林市高新区建业大道口岸联检大厦南楼6楼法定代表人:张静项目联系人:李丽萍联系方式:18091200323通讯地址:榆林市高新区建业大道口岸联检大厦南楼6楼电话:00912-3368185传真电子信箱:1015110644@qq.com受托方(乙方):海南鹰海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中航大厦15楼法定代表人:田大卫项目联系人:张奕欣联系方式:13720031580通讯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中航大厦15楼电话:089868509282传真:电子信箱:zhangyixin@yinghaihds.com2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榆林市医疗保障局DRG支付方式改革服务项目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项目主要目标:在全市实行统一的DRG付费并结合榆林市医保现有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将二、三级DRG/DIP升级到全市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国家标准的CHS-DRG权重费率法支付方式。2.技术服务的内容:2.1将二、三级DRG/DIP升级到全市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国家标准的CHS-DRG付费支付方式。2.1.1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DRG付费运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每日反馈、特例单议审核、月度预结算、年终清算、定期分析监测、考核指标计算和日常问题沟通。2.1.2历史数据采集。采集全市开展住院的医疗机构历史3年的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报销的结算相关数据(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采集方法主要按照2020年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医保结算清单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采集,在DRG系统内根据标准提取相关业务数据。2.1.3历史数据清洗及数据目录转换。对历史医保结算清单数据进行清洗和处理,剔除不能进入数据分组范围的病历,如住院天数大于60天,费用离散数据较高的病历等。分别将3医疗机构的结算清单中使用的诊断和手术代码映射为医保版ICD-10和ICD-9代码。2.1.4榆林市医保DRG付费结算方案。根据国家技术方案要求及榆林市本地实际情况,参与制定适合榆林市DRG付费结算方案,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对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2.1.5根据CHS-DRG(1.1版)进行分组并测算权重。将清洗后的结算清单上传至分组器,并对所有结算清单数据进行分组,对分组的数据进行数据验证和分析。对入组数据进行测算,形成初步DRG基础权重。2.1.6按照CHS-DRG(1.1版)付费标准对历史数据进行回算。按照CHS-DRG(1.1版)基础权重,对历史数据进行模拟结算,评估医疗机构与DRG组按照新方案结算下的盈亏情况,并对偏差较大的DRG病组进行调整,将最终确定的方案提交医保局。2.1.7测算费率。根据当年DRG付费基金预算,结合参与DRG付费医疗机构上一年医保实际补偿比,计算当年预测住院总费用;医疗机构前三年住院人次的平均增长率预测当年住院总人次和各DRG组住院人次,将各DRG组住院人次乘以相应DRG组付费权重,计算DRG住院总权重,将当年住院总费用除以DRG总权重得到当年预结算费率。2.1.8CHS-DRG(1.1版)分组器升级。按照确定后的方案,重新对CHS-DRG(1.1版)分组器进行升级,将分组方案和DRG付费标准同步到DRG系统中。42.2全市十二个区县经办DRG业务运行培训。2.2.1DRG相关政策文件培训。根据国家、省、市医保局下发的DRG政策和实施文件,对县市医保经办、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2.2.2DRG业务流程培训。业务流程培训应从理解DRG的基本概念开始,包括DRG分组原则、结算清单、疾病诊断和手术编码填写规范等。2.2.3DRG结算及清算业务培训。培训经办业务人员了解榆林市DRG结算相关政策规定,详细讲解DRG结算的原理和方法,包括DRG组支付标准计算、月度预结算、年终清算等;介绍结算数据准备和报送的流程等。2.3陕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RG子系统应用测试。2.3.1陕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配置。根据省、市医保局的要求,在陕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RG支改模块中,按照榆林市的DRG付费文件内容,进行相关系统配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支付方式、预算管理、DRG权重、费率、特殊病例的计算公式、质控规则等;2.3.2沟通协调。及时沟通协调省平台第三方服务公司,确保榆林市DRG支付方式改革可以顺利在陕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进行正常测试/运行;2.3.3及时升级。当榆林市的结算规则、权重、费率等相关政策进行升级后,及时在陕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相应模块进行调整。52.4在合作期内,甲方如因国家或相关部门政策调整等因素,对本服务所涉及内容需求调整时,双方需另行商议,相应调整服务价格,乙方承诺以优质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提供后续的服务。3.技术服务的方式:(1)乙方负责提供CHS-DRG分组结算平台一套,系统采用WEB界面方式进行访问,市局、市级经办机构及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的医院医疗机构均可在内网系统登录,按照各定点机构分别建立角色、权限、用户,开展特例单议、病例分组查询等工作,满足医疗机构业务需求。(2)乙方提供不少于8名专业技术人员应用医疗大数据ETL分析工具,对数据进行抽取、清洗和分析,并实时向甲方提供分析数据,季度根据市级运行情况提供运行分析报告。(3)对历史医疗数据进行专业分析,协助甲方开展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方案设计。(4)应用基本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开展面向DRG付费病例筛查,乙方提供4名驻场人员即专业技术人员1名和医学人员3名在甲方办公场所开展支付方式改革相关的技术和服务等工作。(5)通过电话、网络,邮件等远程在线技术,为甲方和医疗机构提供数据答疑。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61.技术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办公场所2.技术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3.技术服务进度:合同签订日期开始至2024年12月,确保全市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DRG付费,完成付费标准测算、结算方案拟定、月度预结算、日常审核、分析报告等日常运维工作。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电话、QQ、现场等交流方式,针对甲方提出的业务问题,乙方应该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5.1乙方为甲方提供5*8小时服务。5.2涉及到业务需求发生改变导致测算方式发生改变,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时间。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报销政策文件。(2)协调陕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开通接入网络、数据接口及从2020年至今的所有数据。(3)全市所有医疗机构从2020年05月01日至2023年06月30日住院历史医保结算清单数据。(4)提供系统安装部署所需要的服务器资源和网络。2.提供工作条件:7(1)4-5人办公室场地。(2)网线(支持内网和外网)。(3)打印机一台。3.其他:甲方应协调各医疗机构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数据或证明文件、及时反馈乙方的询问、组织和考核相关人员培训工作等。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按项目实施进度要求完成相关内容。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1198000元(大写:壹佰壹拾玖万捌千元整)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项目金额的40%,即人民币479.200元(大写:肆拾柒万玖仟贰佰元整)(2)6月DRG月度预结算完成后,项目正常运行,乙方提供支付金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项目总费用的40%,即人民币479,200元(大写:肆拾柒万玖仟贰佰元整)(3)验收通过后,乙方提供支付金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项目总费用的20%,即人民币239,600元(大写:贰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83.甲方开票及乙方收款信息如下:(1)甲方开票信息:账户名称:榆林市医疗保障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10800MB2964997P(2)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海口迎宾支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帐号:461603401018800003987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对在履约过程中获悉的乙方商业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所有参与本次项目的相关人员。3.保密期限:整个服务周期。4.泄密责任:由甲方责任导致泄露的内容而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对在履约过程中获悉的甲方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所有参与本次项目的相关人员。3.保密期限:整个服务周期。4.泄密责任:由乙方责任导致泄露的内容而引起的一切法律9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5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服务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2.乙方向甲方提出特别修改的建议书时。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按照合同完成榆林市医疗保障局DRG支付方式改革项目设计委托服务工作。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1)全市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榆林市基本医疗保险CHS-DRG结算方案》完成2024年10月份月度预结算。(2)发布符合《国家医保版DRG1.1版》要求的榆林市医保DRG分组及付费标准文件。(3)DDRG分组器信息系统升级,并且与陕西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对接,实现结算清单获取、DRG分组及分组结果上传功能。(4)全年DRG业务相关培训不少于十五次(其中每个区县至少一次)。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1)项目运行第11个月,达到项目验收标准要求,由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验收报告》及相关材料。(2)甲方收到验收报告后,组织基金科、信息办及相关10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评审,依据项目验收标准及项目运行情况给出验收意见。(3)女如果验收未通过,乙方根据甲方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次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直到验收项目通过。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八条:双方确定:1.榆林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软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在合同服务期限内,软件升级和第三方接口对接,甲方不再给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第九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李丽萍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张奕欣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维护工作中问题的沟通2.双方书面文件的往来收发。3.根据工作情况提出调整建议。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双方协商认可的情况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11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提交榆林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2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榆林市医疗保障局(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_202p乙方:海南鹰海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日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DRG支付方式改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