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告宣传牌制作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和田地区办事处2024)
一、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和田地区办事处
二、供应商名称: 和田市恒睿广告部
三、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和田地区办事处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371101000009696477
五、合同编号: 11N0106899212024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告宣传牌制作
详见附件
项
1.0
27993
27993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和田地区办事处
联系人: 艾则孜·吐送江
联系电话: 15999372890
传真: /
地址: 和田市玉都大道4号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6899212024201).pdf
合同编号:11N0106899212024201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和田地区办事处服务单位(乙方):和田市恒睿广告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和田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和田市恒睿广告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和田市恒睿广告部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和田市恒睿广告部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广告宣传牌制作--品牌:,设计类型:喷绘/写真/PVC牌/展架/亚克力牌/桌签/横幅/科室牌/不锈钢展架/门牌/宣传栏/展板/宣传牌等/,版面大小:其他,颜色:彩色,使用材料:其他1项27993.0027993.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27993.0027993.0027993.0027993.0027993.0027993.0027993.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贰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贰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贰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贰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贰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贰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贰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二、付款方式:1、付款内容:广告宣传牌制作费用工程名称:和田地区工会广告宣传牌制作合同总价:27993.00元(大写:贰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2、支付方式:在设计、制作和安装完成后7个工作日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款项。三、乙方工作内容及要求: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证书/受理通知书、照片)后开始进行宣传栏的设计、制作和安装。1、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宣传栏画面设计、排版、打印,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递交给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成后通知乙方在指定位置安装。2、乙方负责制作、运输、安装。制作及安装过程中所有需主、辅材料均由乙方自理。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责任和义务:1.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要求向乙方付款。1.2、甲方及时对乙方的设计、制作反馈意见,以保证设计、制作的顺利进行。1/22、乙方责任和义务:2.1、乙方在为甲方承作项目中应按甲方所提供的要求制作,并按甲方提出的地点进行交货和安装,且保证质量按期完工。2.2、乙方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供交付物。2.3、甲方对宣传栏验收合格后,在一年内,宣传栏不得出现变形、裂纹、明显变色、掉落、松动等异常(人为损坏除外)。如出现异常,乙方免费上门进行维修或更换。2.4、甲方对宣传栏验收合格后,在半年内,画面不得出现明显变色、掉色、严重褪色等异常(人为损坏除外)。如出现异常,乙方免费上门进行维修或更换。五、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1、未及时提供相关文件或反馈设计意见,造成合同履行延迟,后果由甲方负责。1.2、甲方对设计确认后又提出更改意见,导致合同履行延迟,后果由甲方负责。2、乙方违约责任:2.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文件进行制作,乙方须严格执行,如成品与甲方提供的要求不符,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撤消合同。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2、为甲方制作时,未按期完工时(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制作费用。每延迟一天,扣除所有费用的的5%%。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合同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双方认为有必要续签的,应该在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如本协议终止,但是甲方已付费用的项目的后期事宜,乙方须仍应按本协议履行。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和田市恒睿广告部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和田市迎宾路276号电话:,电话:1669963599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宣传牌制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