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资产评估价格评估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2024)
一、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二、供应商名称: 新疆天宇祥辉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641101000009599726
五、合同编号: 11N457927156202416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资产评估价格评估咨询服务
详见附件
件
1.0
28500
285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 来兴元
联系电话: 18167715208
传真: /
地址: 阿克苏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资产评估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92715620241602).pdf
合同编号:11N45792715620241602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服务单位(乙方):新疆天宇祥辉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阿克苏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天宇祥辉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分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天宇祥辉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分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天宇祥辉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分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资产评估价格评估咨询服务-采购需求:按照甲方需求进行评估。品牌:,采购需求:按照甲方需求进行评估。1件28500.00285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28500.0028500.0028500.0028500.0028500.0028500.00285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贰万捌仟伍佰元整贰万捌仟伍佰元整贰万捌仟伍佰元整贰万捌仟伍佰元整贰万捌仟伍佰元整贰万捌仟伍佰元整贰万捌仟伍佰元整二、付款方式1、甲方取得评估报告后,按照甲方财务付款计划支付全部的费用。2、以上付款均需乙方在符合付款条件下,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按照财务付款计划予以支付。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三、服务条款1、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报告,使本报告达到甲方的要求。2、乙方提供的报告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5、乙方负责现场勘查、调研等系列工作;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通报评估工作进展情况。6、交付方式:送货上门。7、收货人:马超;联系方式:158993693128、验收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文化路42号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四、验收1、验收标准根据国家行业标准相关规定进行验收。1/32、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验收。3、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五、售后服务报告完成后,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售后通知后2个小时内响应,4个小时内答疑解惑。六、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施工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施工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2、对于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获知对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各类信息以及有关本合同的价格、合作条件等信息,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保密约定,不得泄露任何信息或许可给第三方使用。违反该约定的,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费用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完工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修改或检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施工不当或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八、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3)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华东路与栏杆路交叉口金都国际社区3-29-09号2/3电话:,电话:1339997716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账号:,账号:2161007880110000063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电话:电话:1339997716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账号:账号:2161007880110000063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评估价格评估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