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编制城市树木保护专章采购合同公告(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2024)
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新校区二期项目编制城市树木保护专章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新校区二期项目编制城市树木保护专章
采购项目编码:
4400007287514722312121688
项目业主:
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
服务机构:
广州市绿之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新校区二期项目编制城市树木保护专章
合同编号:
4400007287514722312121688
合同总金额:
¥15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1月12日
履约人员:
骆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1月13日至2024年02月13日
服务内容:
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新校区二期项目编制城市树木保护专章
合同附件
2024.1.12二期项目编制城市树木保护专章合同(更新).pdf
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 2024年01月25日
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新校区二期项目编制城市树木保护专章项目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委托方(甲方):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受托方(乙方):广州市绿之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广州签约地点:签约期:2024年1月1日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新校区二期项目编制城市树木保护专章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受托方(乙方):广州市绿之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根据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新校区二期项目编制城市树木保护专章项目工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署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州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2、项目相关批准文件。第二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新校区二期项目编制城市树木保护专章项目2、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3、项目范围: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国际学院)二期项目用地范围,面积约14公顷第三条委托内容1、摸查范围:位于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国际学院)二期项目用地范围,面积约14公顷。2、工作内容:根据《广州市绿化条例》相关要求在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阶段、立项阶段,完成14公顷的树木调查,完成林地范围有无古树和古树后续资源调查,根据现场情况,制作统计表格、相关图件,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阶段和立项阶第1页共10页段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第四条委托要求1、乙方自行完成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报告编写、图件编制,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阶段和立项阶段《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等,通过专家评审,按甲方、专家、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复交给甲方。2、技术要求:(1)《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2)《******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3)《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厅字(2021)36号)(4)《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城(2000)192号)(5)《广州市绿化条例》(2022版)(6)《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古树名木迁移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6号(7)《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的通知》(穗府办(2023)18号)(8)其他相关的政策及法规3、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当地相关规范、规程以及深度要求。第五条工期要求1、本合同技术工作时间为30天,审批时间由相关部门确定。(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提交《城市树木保护专章》(含纸质版文件及可编辑矢量电子版文件,如CAD定位图等);收到甲方对《城市树木保护专章》成果的书面意见之日起【5】天内,完成审查成果,经甲方确认,提交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第2页共10页(2)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对《城市树木保护专章》成果进行修改、补充、完善,【5】天内形成最终成果,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2、上述各阶段成果均包括纸质文本(3份)、电子文档(1份)。3、如政府部门另有规定或者发生其他必要情况,甲方可以调整上述约定的工作进度和阶段成果,并调整最终成果的构成及数量、形式,乙方应当予以配合。第六条质量要求1、本项目摸查工作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规范、规程、条例等,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通用标准、惯例,及规划、树木等政府主管审批部门规定的要求。2、成果应满足本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阶段树木调查及城市保护专章技术要求,成果作为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阶段、立项阶段的专项文件之一,协助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阶段、立项阶段审查工作。第七条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含税)为¥1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本合同总价已包含树木调查和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专家评审、劳务费、差旅费(如有)、税费等乙方及其所聘请人员完成本合同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项目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费按总价包于,费用已包含技术评审、报审报批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相关费用,项目摸查中树木数量超过合同预估数,不再增加费用。2、支付方式本项目采用按工作进度及工作成果分期支付的方式支付服务费。(1)本合同自签订开始生效,乙方按甲方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第3页共10页提供请款材料及开具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2)乙方提交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阶段城市树木保护专章成果,经甲方确认后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3)甲方收到乙方提交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阶段城市树木保护专章成果并提交至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阶段审查相关部门审批,按相关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完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本合同总价的30%;(4)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后可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批同意后,乙方可按甲方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提交完整的请款资料及开具发票,甲方据此办理尾款支付。3、每笔款项支付前,乙方须提交付款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并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税率为6%的发票,经甲方审核无误,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并不承担任何责任。4、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务政策改革导致税率调整的,增值税税率、税额相应调整,但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所约定之含税价格不做相应调整。第八条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现有的相关基础资料。2、就本项目提出有关调研及立项编制研究要求。3、就本项目与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协调工作(如有)。4、为乙方派赴现场处理有关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方便。5、及时审查乙方交付的成果文件并向乙方反馈修改意见。6、如甲方需暂停本合同委托范围内全部或部份工作,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7、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8、甲方委派工禁为代表,负责监督项目进度、接收成果第4页共10页文件等事宜,该代表的签字须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甲方或甲方项目部人员的签字均视为个人行为,甲方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二)乙方义务1、依照本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作,按时、保质、保量提供符合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成果文件,并对其准确性、专业性、合法性负责。2、根据甲方、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对成果文件作出调整、修改和补充,直至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3、对甲方的问题及时答复,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和工作情况。4、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或终(中)断服务,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九条之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1、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擅自解除合同者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技术服务报酬总额20%的违约金。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还需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成果资料,每逾期1个日历天,则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技术服务报酬总额3%的违约金。累计逾期15个日历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技术服务报酬总额10%的违约金,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无偿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予以完善,由此造成延迟交付的,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2点约定处理。第5页共10页4、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每违反一次,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技术服务报酬总额1%的违约金。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完成,否则该分包行为无效,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还需另行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及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7、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第十条保密约定1、乙方对工作涉及的项目信息、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泄露或为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复制、修改、使用与甲方和项目相关的条文、计划、图纸、成果资料等。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3、本保密约定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第十一条知识产权1、乙方提供的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复制、修改、转让等任何形式用于本合同外的用途。2、乙方保证其提交的成果文件不侵犯国内外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立即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第6页共10页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3、甲方有权对成果文件为营销需要而使用乙方的名称和标志等(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报纸、杂志、广告以及网络媒体等),同时甲方有权公开对成果文件等进行介绍。乙方确认此种形式的使用、介绍不构成侵权。第十二条合同终止(一)因解除而终止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甲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3、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免责条款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第7页共10页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同时迅速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或避免损失扩大,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免除违约责任。第十四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等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即广州市花都区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五条通知和送达1、甲乙双方各自指定一名联络人负责项目协调工作,联络人在合同期内不得变更,确需更换联络人或联络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承担相关的不利法律后果。(1)甲方指定五赞为本项目联络人,其联系方式如下: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港大道3电话:13922794726(2)乙方指定_骆水灵_为本项目联络人,其联系方式如下: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丛云路818号B301电话:137114508192、甲方向乙方发送的通知和其他文件,可以以专人递送,或以邮寄、电子邮件方式递送。以专人递送时,签收日为有效送达日;以邮寄方式送达时,以投递日起第三日视为已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时,以发送日视为已送达。且均视为受送达方已第8页共10页清楚、准确地知晓送达文书所包含的内容。第十六条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合同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第9页共10页(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新校区二期项目编制城市树术保护专章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的签署页)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广东省岭南工商广州市绿之城园林绿化第一技师学院工程有限公司小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一银行账号:签约日期:2024年1月12日签约日期:2024年1月12日第10页共1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编制城市树木保护专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