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毁抢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韶关市乐昌公路事务中心2024)
韶关市乐昌市国省道水毁抢修复工程(S247线K21+750处)施工图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韶关市乐昌市国省道水毁抢修复工程(S247线K21+750处)施工图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2814573129282401090951
项目业主:
韶关市乐昌公路事务中心
服务机构:
韶关市翔宏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韶关市乐昌市国省道水毁抢修复工程(S247线K21+750处)施工图设计服务
合同编号:
4402814573129282401090951
合同总金额:
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1月2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1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
服务内容:
对S247线K21+750处进行勘察、施工图设计服务。
合同附件
(已压缩)韶关市乐昌市国省道水毁抢修复工程(S247线K21+750处)(1)(1).pdf
韶关市乐昌公路事务中心 2024年01月26日
合同编号: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工程名称:韶关市乐昌市国省道水毁抢修复工程(S247线K21+750处)工程地点:韶关乐昌发包人(甲方):韶关市乐昌公路事务中心设计人(乙方):韶关市翔宏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年1月2日发包人(甲方):韶关市乐昌公路事务中心设计人(乙方):韶关市翔宏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经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定的选取方式,设计人中选韶关市乐昌市国省道水毁抢修复工程(S247线K21+750处)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通知书》见附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1.4《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二条本合同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及设计要求2.1项目名称:韶关市乐昌市国省道水毁抢修复工程(S247线K21+750处)2.2工作内容:对S247线K21+750处进行勘察、施工图设计服务。2.3设计要求:原公路设计标准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资料及文件甲方应当在工程设计前向乙方提供工程设计所必需的工程设计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工程设计开始后方能提供的设计资料,甲方应及时地在相应工程设计文件提交给甲方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乙方的正常设计为限。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根据国家规定的设计图纸及文件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果文件份数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进度说明施工图设计文件6份5个日历天1.合同签订后1个自然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设计所必需的设计资料;2.在甲方所提供的设计资料能满足乙方进行该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该阶段的设计时间。第五条费用本项目合同暂不定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经甲方上级部门批复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的前期工作费为基数计算。5.1批复前期工作费金额大于5万元(不含5万元)的,下浮不少于10%;以甲方会议纪要明确的费用作为勘察设计服务费。5.2批复前期工作费金额小于5万元(含5万元)的不作下浮,以批复前期工作费作为勘察设计服务费。第六条支付方式6.1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6.2乙方按合同约定的份数及期限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后,向甲方提交费用结算申请,甲方在资金到位后将应付款项支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拔付费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税务发票。6.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七条双方责任7.1甲方责任7.1.1甲方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应明确地提出有关的技术要求及附图。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资料和文件的时间顺延;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交付资料和文件的时间。7.1.2甲方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7.1.3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7.1.4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有权索赔。7.1.5甲方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有关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当负责工程设计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7.1.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7.2乙方责任7.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7.2.2乙方只对本次合同的设计文件内容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或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金额相等。7.2.3合同生效后,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2.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7.2.5乙方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专业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第八条不可抗力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第九条合同解除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十条争议及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甲方与乙方同意由韶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一条其他11.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1.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1.3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3份。11.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1.5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1.6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记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页无正文)(盖章)发包人(甲方):韶关市乐昌公路事务中心(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约代表:纳税人识别号:12440200457312928D单位地址:乐昌市乐城镇解放路14号联系电话:0751-5565973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乐昌支行银行帐号:2005082119024935005设计人(乙方):韶关市翔宏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李市(签名)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签名)纳税人识别号:91440200741704881Y单位地址:韶关市淡江东河执信路1号(市公路局大院内)联系电话:0751-831173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淡江支行银行帐号:44001626139053000358签订日期:202年1月2日5附件: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通知书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SG2401170609韶关市翔宏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受韶关市乐昌公路事务中心委托,韶关市乐昌市国省道水毁抢修复工程(S247线K21+750处)施工图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编码:4402814573129282401090951),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为(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服务时限为:项目开始至竣工验收止。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韶关市乐昌公路事务中心接治,在15个工作日内与韶关市乐昌公路事务中心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2024年01月17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毁抢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