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神木市孙家岔镇人民政府2024)



神木市孙家岔镇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N3标段合同

招标项目名称
神木市孙家岔镇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610821353601uvc6

标段名称
神木市孙家岔镇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N3标段
标段编号
E610821353601uvc6ecw003

合同甲方
神木市孙家岔镇人民政府
合同乙方
陕西维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神木市孙家岔镇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N3标段施工合同
合同签署日期
2024年1月22日

合同价款
3488647.58元
合同期限
1

其他信息
甲方发包时的工程量清单和乙方中标工程清单中内容

相关附件:

孙家岔市政基础设施N3施工合同.pdf

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陕西省建设厅制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第一节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神木市孙家岔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陕西维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神木市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N3标段;工程地点:神木市孙家岔镇资金来源:财政投资二、工程承包范围1、承包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镇区街道主线、沿线雨水、污水、给水、电力管道、通信、供热、燃气管道、照明、绿化、交通标识牌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2、不包括的工程范围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40日历天。2024123开工日期:2024.919竣工日期: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大写):叁佰肆拾捌万捌任陆佰肆拾柒元伍角捌分(人民币)元(小写)¥:3488647.58元(其中:工程暂定金额1元,零星工作费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15202.20元,工程分包和材料购置费元。)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报价书。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书、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及其附表6、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7、图纸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4年1月11日合同订立地点:神木市孙家岔镇人民政府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0A.陕西维蝶建设工程发包人:(公章)神木市孙家盆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公章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滨源大厦10楼北地址:神木市孙家岔镇孙家岔村阳湾路11号邮政编码:719399邮政编码:719399A月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912-8559292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神木市干河路支行帐号:帐号:1032181491722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神木市孙家岔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陕西维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神木市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N3标段(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39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金为工程结算审定总价的3%,在工程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保修期满12个月后结清。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神木市孙家岔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公章)陕西维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神木市孙家岔镇孙家岔村阳湾路11号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滨源大厦10楼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2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912-8559292传真:传真: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神木市千河路支行帐号:帐号:103218149172邮政编码:719399邮政编码:7193994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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