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家具采购合同公告(通城县公安局2024)
通城县公安局北港派出所购买办公家具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WYJ4212223001653212
二、合同名称:通城县公安局采购办公家具议价合同
三、项目编号:421222-2024-00276
四、项目名称:购买办公家具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通城县公安局北港派出所
2、地址:通城县隽水镇白沙社区城东新区
3、联系方式:0715-4553631
4、供应商(乙方):通城县闯王家居店
5、地址:通城县隽水镇
6、联系方式:1917249319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实木床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个
4、主要标的单价:2000元
5、合同金额:0.95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1月29日;履约地点:通城县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22-2024-0027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1-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1-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PDF_078.pdf
七、货款支付:1、付款方式:1、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后支付。2、乙方帐户信息:开户行:通城县农商银行隽水支行;开户名:通城县闯王家居店:帐号:82010000004493408:3、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朱永忠手机:19172493195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延期交货,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九、解决纠纷方式:1、双方协商。2、协商不一致,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3、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十其他1、本合同一式建份,中文书写,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2.本合同需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的,从其规定。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1222MA4DTXEE85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九宫路锡山工业园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家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