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麝疫病防治及养殖技术服务 林麝养殖救治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留坝县农业局2024)
一、合同编号:HT-留坝县-2024-00006
二、合同名称:留坝县购买林麝疫病防治及养殖技术服务协议书
三、项目编号:ZCBN-留坝县-2023-00163
四、项目名称:留坝县购买林麝养殖救治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留坝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留坝县南环路125号
联系方式:0916-3921185
供应商(乙方):陕西贝益康林麝疫病防治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县新民街
联系方式:1899129422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161000.00
1(批)
¥161,000.00
¥161,000.00
采购内容:购买林麝养殖救治技术服务;主要功能或目标:提供林麝饲养技术、管理方法、疾病防控,提升林麝诊疗救治兽药保障水平;需满足的要求:林麝死亡率大幅降低,满足全县林麝诊疗救治需求。
合同金额: 16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壹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1日至2025年01月0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_留坝县购买林麝疫病防治及养殖技术服务协议书.pdf
留坝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01月30日
留坝县购买林疫病防治及养殖技术服务协议书甲方(购买服务方):留坝县农业农村局乙方(提供服务方):奖石座承计豪高防创彩行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林藤养殖重点任务的紧急通知》(留林屏专发[2023]1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做好林养殖技术的宣传、培训推广和疫病防治工作,保障林麟产业健康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4]107号)文件规定,采取购买社会力量服务的方式,为全县农提供养屏技术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购买服务内容服务对象为留坝县林麟养殖场(户),服务内容包含:根据全县林藤养殖及疾病防治技术的需求,乙方提供全面的林屏养殖管理、疫病预防、诊疗技术服务及培训指导,重点在林疫病防治等技术研究攻关与人才培养方面提供技术保证。开展林养殖技术(包括疫病防治)集中培训(理论与实训)及现场指导,为留坝县林屏养殖场(户)优先提供林屏重大疫病预防专家团队,帮助培养一批留坝本土林养殖管理及疾病防治人才。及时开展林麟产业调查统计、疫病防治、电话(微信)指导等。第二条服务要求1.对全县林麟养殖场(户)提供技术指导,对新建养殖场提供科学实用、布局合理的建设方案,指导协助示范场的建设。2.年度内每户到场培训指导不少于10次,培训养酵能手20人;全年春、秋举办集中养培训不少于3次(其中邀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来留开展集中培训至少1次),培训率达90%以上,人数不少于150人;根据季节变化、繁育节点、疾病流行、极端天气等防范措施、技术指导及救治需要,适时发放提供具体的林养殖管理及疫病防治技术资料,及时满足养殖户的救治、兽药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技术服务保障。农养技术掌握率达90%以上;全县农对乙方的服务满意率达到80%以上。3.开展林屏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技术服务,诊疗及药品费用由业主承担,明码标价,收费合理。4.积极参与留坝林麟养殖标准(或规范)制定。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根据乙方技术服务过程中需要,做好相关问题的协调解决。2.有权对乙方服务及资产设备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考核。制订考评办法,对乙方进行半年一次考评,如考评不达标,有权2解除协议或者按比例扣除相应服务费用。3.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与麟农的医患纠纷时,有权督促乙方及时积极处理、了结,甲方不承担相关经济损失。4.甲方有权安排乙方参加涉及林麟产业的临时性事务。根据养殖户需求,督促乙方开展技术服务,编印相关技术资料;根据相关法规,监督乙方规范药品、用工、粪污处理等方面管理。5.有权不参与乙方的日常管理事务,也不承担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6.负责将县林屏疫病救治中心交付乙方使用,行使中心资产的所有权,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物品损失。(二)乙方权利、义务1.县林屏疫病救治中心建成后,乙方需及时接管使用该中心相关资产设备,承担管理维护费用,妥善管理维护现有资产、设备,协议结束后5日内移交甲方管理使用。不得将资产设备转交转租给其他人使用,资产设备的报废处置和增加设备、扩建及装修要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在林麟技术服务期间,必须重视安全生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若在县林疫病救治中心及外面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都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应安排3名专业技术人员入驻县林屏疫病救治中心,3负责进行市场化运营,在1月内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4.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拨付服务费。5.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应按本协议如实报告服务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服务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协议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协议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6.本协议不约束乙方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服务、技术交易权。但是,要优先保障甲方的服务需求,并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并及时正面回应。7.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与麟农的医患纠纷时,乙方应及时积极处理,不得推读扯皮,自行承担相应责任。8.每季度需向甲方主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重要环节、突发问题须及时汇报),并做好数据统计,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9.因天气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致使乙方无法实施技术服务的不能视为乙方违约。10.协议期满后,经综合评定,乙方享有续签协议的优先权。第四条服务项目绩效评估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甲方和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股对项自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服务项目完成后,甲方会同产4业发展股对服务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等进行评估、审核、验收。第五条服务费用的支付1.服务费总计16.1万元(大写:壹拾陆万元壹仟元整)全年分两次支付。2.投入运营一个月内支付前期费用30%,半年考核合格后付30%;剩余资金在甲方对乙方服务项目进行整体绩效评价、考核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乙方。3.乙方收取技术服务费须开具正式发票。第六条协议期限与终止1.协议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县林救治中心改建投用)起至202年月日止,共一年时间。2.协议的终止(1)协议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现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及协议条款履行的;(3)甲方不按照协议支付服务费用或安排乙方超出协议服务范围的。第七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服务对象不按技术服务要求抓好落实,5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第八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留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业农甲方:盖法定代表赖责人城成授权代理人签字:61072900乙方:盖章陕西贴原林赢疫病防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数东山签约日期:2023,12、29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麝疫病防治及养殖技术服务 林麝养殖救治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