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项目技术服务 创建省级 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项目采购合同公告(邯郸市肥乡区水利局2024)



 

 

 

肥乡区水利局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1-30

一、合同编号:HBCK2023041 二、合同名称:肥乡区水利局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3123320010008 四、项目名称:肥乡区水利局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邯郸市肥乡区水利局本级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兴华街与长安路交口北行150米路西 联系方式:胡文江 供应商:北京数元数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38号院1号楼11层1114室 联系方式:孔德枰153-131256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肥乡区水利局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规格型号:所有服务内容和服务成果均要符合国家和河北省节水城市创建验收要求等规范标准及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28000 合同金额:528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生效,服务期限为10个月,如在约定期限内未通过验收,乙方自行安排时间完善相关材料,直至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验收。技术服务地点为邯郸市肥乡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2024-01-29 八、合同公告2024-01-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03合同06合同08合同09合同07合同04合同01合同05合同04合同02合同07合同02合同09合同01合同05合同06合同03合同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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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      采购人:
邯郸市肥乡区水利局本级

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肥乡区水利局住所地:邯郸市肥乡区肥乡镇长安路与兴华街交口北100米法定代表人:葛红彬项目联系人:胡文江联系方式:0310-4909018通讯地址:邯郸市肥乡区肥乡镇长安路与兴华街交口北100米传真:电话:/1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北京数元数据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38号院1号楼11层1114法定代表人:张延项目联系人:孔德秤联系方式:13313893603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38号院1号楼11层1114电话:传真:13313893603传真:电子信箱:3435047204@qq.com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肥乡区水利局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项目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完成对应工作。以上各项工作时间节点以上级部门实际安排为准。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符合相关要求_6.技术服务方式:完成肥乡区水利局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项目,并提供给甲方电子版或纸质版《省级节水型城市组卷材料》《肥乡区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肥乡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节水型城市创建汇报影像视频》各一份。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相关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3.其他:/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随工作进度另行协商。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伍拾贰万捌仟元整(¥528000元)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本项目付款方式:6月31日前完成成果提交,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设计成果、待项目通过验收后,第一年拨付合同金额的90%,第二年拨付合同金额的10%。符合报账条件时,甲方及时向区财政局提交拨款申请资料,依据区财政有关要求进行支付。2.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5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开展工作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甲方已付报酬。2.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期提交服务成果,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计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_30日仍未提交服务成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_7日内返还已收的报酬;(2)乙方所提交的服务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未通过验收的,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_日内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提交的成果仍未通过验收,或逾期未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_7_日内返还已收的报酬,并按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300日内,不开展服务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已收的报酬,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第八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胡文江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孔德秤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甲:监督合同第一、三条的内容的执行情况2.乙:执行第一、二条内容的完成3.1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九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7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第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委托人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黑甲方:肥乡区水利局AA兴(签字或盖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80033211月2乙方:北京数元数据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张迎延年/月220278开户名称:北京数元数据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上地支行帐号:8110701013502071790第五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提交经审查后的《省级节水型城市组卷材料》、《肥乡区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肥乡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节水型城市创建汇报影像视频》及相关技术资料,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省住建厅的要求。3验收的地点:肥乡区_第六条:知识产权约定1.在本合同执行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本合同项下的技术成果,归双_方所有。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或者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数据和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并相应顺延技术服务成果交付时间;(2)甲方逾期_30_日不提供或者不补充有关技术资料、数据6在真实、充分地表达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服务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的所有服务内容和服务成果均要符合国家和河北省节水型城市创建验收要求等规范标准及要求。根据甲方的委托要求,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事项。2.服务内容:创建肥乡区省级节水型城市主要工作包含:申报材料组卷、编制相关专项规划、拍摄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影像等3项工作。(1)申报材料组卷主要包括资料收集、基础管理指标与技术考核指标的计算与汇总、编制报告等工作。包含:节水宣传条幅、跨街牌子、标识、物品、网络等:当地人民政府或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级节水型城市申报书(原件):设区市城市节水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对县级申报城市的初审意见(原件):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组织与实施方案: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总结;《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各项指标汇总材料及说明、自评结果及有关依据材料;城市节水工作考核范围示意地图;城市概况,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城市水环境概况、产业结构特点、主要用水行业及单位等;考核年度的《城市统计年鉴》《河北省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河北省水资源公报》和上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布数据等有关内容复印件;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称号的3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肥乡区水利局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项目项目编号:HBCK2023041委托方(甲方):肥乡区水利局受托方(乙方):北京数元数据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一月签订地点:邯郸市肥乡区有效期限:合同执行完毕自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命名批复文件:其他能够体现城市节水工作成效和特色的资料。(2)新编或修编专项规划:1、编制肥乡区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2、编制肥乡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3)拍摄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影像:1.策划、拍摄、制作15分钟的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汇报影像视频:2.策划完成创建节水型城市宣传工作。3.服务的方式:现场调查、分析研究、编制成果。第二条乙方应按以下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肥乡区2.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立即开始工作,服务期限为10个月,如在约定期限内未通过验收,乙方应自行安排时间完善相关材料,直至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验收;合同金额不增加。3.技术服务内容及进度: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省级节水型城市组卷材料》: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肥乡区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肥乡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节水型城市创建汇报影像视频》:2024年12月底前根据省级复核结果,完善相关材料,上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述仅为初步安排,具体实施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调整成果内容,完成对应工作。上述仅为初步安排,具体实施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调整成果内容,4在真实、充分地表达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服务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的所有服务内容和服务成果均要符合国家和河北省节水型城市创建验收要求等规范标准及要求。根据甲方的委托要求,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事项。2.服务内容:创建肥乡区省级节水型城市主要工作包含:申报材料组卷、编制相关专项规划、拍摄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影像等3项工作。(1)申报材料组卷主要包括资料收集、基础管理指标与技术考核指标的计算与汇总、编制报告等工作。包含:节水宣传条幅、跨街牌子、标识、物品、网络等:当地人民政府或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级节水型城市申报书(原件):设区市城市节水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对县级申报城市的初审意见(原件):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组织与实施方案: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总结;《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各项指标汇总材料及说明、自评结果及有关依据材料;城市节水工作考核范围示意地图;城市概况,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城市水环境概况、产业结构特点、主要用水行业及单位等;考核年度的《城市统计年鉴》《河北省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河北省水资源公报》和上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布数据等有关内容复印件;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称号的3填写说明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问题所订立的合同。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开户名称:北京数元数据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上地支行帐号:8110701013502071790第五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提交经审查后的《省级节水型城市组卷材料》、《肥乡区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肥乡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节水型城市创建汇报影像视频》及相关技术资料,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省住建厅的要求。3验收的地点:肥乡区_第六条:知识产权约定1.在本合同执行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本合同项下的技术成果,归双_方所有。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或者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数据和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并相应顺延技术服务成果交付时间;(2)甲方逾期_30_日不提供或者不补充有关技术资料、数据6填写说明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问题所订立的合同。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第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委托人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黑甲方:肥乡区水利局AA兴(签字或盖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80033211月2乙方:北京数元数据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张迎延年/月220278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肥乡区水利局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项目项目编号:HBCK2023041委托方(甲方):肥乡区水利局受托方(乙方):北京数元数据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一月签订地点:邯郸市肥乡区有效期限:合同执行完毕自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命名批复文件:其他能够体现城市节水工作成效和特色的资料。(2)新编或修编专项规划:1、编制肥乡区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2、编制肥乡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3)拍摄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影像:1.策划、拍摄、制作15分钟的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汇报影像视频:2.策划完成创建节水型城市宣传工作。3.服务的方式:现场调查、分析研究、编制成果。第二条乙方应按以下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肥乡区2.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立即开始工作,服务期限为10个月,如在约定期限内未通过验收,乙方应自行安排时间完善相关材料,直至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验收;合同金额不增加。3.技术服务内容及进度: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省级节水型城市组卷材料》: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肥乡区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肥乡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节水型城市创建汇报影像视频》:2024年12月底前根据省级复核结果,完善相关材料,上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述仅为初步安排,具体实施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调整成果内容,完成对应工作。上述仅为初步安排,具体实施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调整成果内容,4完成对应工作。以上各项工作时间节点以上级部门实际安排为准。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符合相关要求_6.技术服务方式:完成肥乡区水利局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项目,并提供给甲方电子版或纸质版《省级节水型城市组卷材料》《肥乡区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肥乡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节水型城市创建汇报影像视频》各一份。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相关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3.其他:/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随工作进度另行协商。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伍拾贰万捌仟元整(¥528000元)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本项目付款方式:6月31日前完成成果提交,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设计成果、待项目通过验收后,第一年拨付合同金额的90%,第二年拨付合同金额的10%。符合报账条件时,甲方及时向区财政局提交拨款申请资料,依据区财政有关要求进行支付。2.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5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肥乡区水利局住所地:邯郸市肥乡区肥乡镇长安路与兴华街交口北100米法定代表人:葛红彬项目联系人:胡文江联系方式:0310-4909018通讯地址:邯郸市肥乡区肥乡镇长安路与兴华街交口北100米传真:电话:/1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北京数元数据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38号院1号楼11层1114法定代表人:张延项目联系人:孔德秤联系方式:13313893603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38号院1号楼11层1114电话:传真:13313893603传真:电子信箱:3435047204@qq.com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肥乡区水利局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项目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开展工作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甲方已付报酬。2.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期提交服务成果,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计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_30日仍未提交服务成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_7日内返还已收的报酬;(2)乙方所提交的服务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未通过验收的,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_日内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提交的成果仍未通过验收,或逾期未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_7_日内返还已收的报酬,并按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300日内,不开展服务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已收的报酬,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第八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胡文江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孔德秤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甲:监督合同第一、三条的内容的执行情况2.乙:执行第一、二条内容的完成3.1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九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项目技术服务 创建省级 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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