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采购合同公告(马鞍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2024)
马鞍山市2024-2026年九华路等道路绿化养护管理项目
合同公示信息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MASCG-0-F-F-2023-1107-9
二、合同名称:马鞍山市2024-2026年九华路等道路绿化养护管理项目
三、项目编号:MASCG-0-F-F-2023-1107
四、项目名称:马鞍山市2024-2026年市管(公园、广场、道路)绿地养护管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马鞍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地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雨山西路121号建管大厦
联系方式:0555-2156569
供应商(乙方):安徽巢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金湖大道与金巢大道交叉口南丽晶华庭A26栋2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0551-823105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马鞍山市2024-2026年九华路等道路绿化养护管理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和采购人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4406535.72元/年
合同金额:4406535.72元/年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年(具体交接时间以实际养护时间为准,其中以首次移交项目时间为养护开始时间,养护结束时间自首次移交项目时间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马鞍山市(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1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1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办理流程公开
当前流程名称:合同订立信息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13分
是否逾期:否
提交申请
提交人: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2024-01-30 15:16:17
提交用时:4天23小时32分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通过
办理时间:2024-01-30 16:29:01
办理用时:0天1小时13分
公告.pdf
马鞍山市2024-2026年九华路等道路绿化养护管理项目.pdf
合同公告一、合同编号:MASCG-0-F-F-2023-1107-9二、合同名称:马鞍山市2024-2026年九华路等道路绿化养护管理项目三、项目编号:MASCG-0-F-F-2023-1107四、项目名称:马鞍山市2024-2026年市管(公园、广场、道路)绿地养护管理项目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马鞍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雨山西路121号建管大厦联系方式:0555-2156569供应商(乙方):安徽巢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金湖大道与金巢大道交叉口南丽晶华庭A26栋2单元101室联系方式:0551-82310551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马鞍山市2024-2026年九华路等道路绿化养护管理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和采购人要求主要标的数量:1项主要标的单价:4406535.72元/年合同金额:4406535.72元/年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年(具体交接时间以实际养护时间为准,其中以首次移交项目时间为养护开始时间,养护结束时间首首次移交项目时间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马鞍山市(甲方指定地点)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1月30日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1月30日九、其他补充事宜:无政府采购合同马鞍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和安徽巢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合同文件1.1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同一单位发出的文件内容如有抵触,以后形成的文件为准):(1)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马鞍山市2024-2026年市管(公园、广场、道路)绿地养护管理项目,项目编号:MASCG-0-F-F-2023-1107(包别9,分包名称:马鞍山市2024-2026年九华路等道路绿化养护管理项目)】;(2)乙方的投标文件(3)附件: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乙方在评审答疑时及投标有效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乙方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双方澄清、确认共同签字、盖章的补充文件。1.2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本合同及各附件的适用顺序如下:①各附件规定有抵触,但本合同有规定的,按本合同执行;②各附件有抵触的,且本合同没有规定的,按甲方招标文件执行;③甲方招标文件未规定的,按乙方投标文件执行。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招标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马鞍山市2024-2026年市管(公园、广场、道路)绿地养护管理项目(包别9,分包名称:马鞍山市2024-2026年九华路等道路绿化养护管理项目)标的内容:湖北路(江东大道-天门大道)、解放路(湖北路-花山路)、泉园(解放路与花山路交叉口)、花山路(江东大道-红旗路)、花山路与健康路交叉口游园、红旗路(金家庄安置小区-江东大道、跃进桥-东湖路)、葛羊路(湖东路-霍里山大道)、健康路(江东大道-慈湖河路)、林里路(江东大道-慈湖河路)、湖西路(红旗路-釜山路)、沿江大道(一电厂-薛家凹、牛渚路-六汾河路)、长江路(恒兴路-马鞍山港)、幸福路(天门大道-一铁厂门口)、天门大道(采石河路-江苏省界)、九华路(新市委党校-牛渚路)等绿地养护,面积共计623079㎡。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要求。4、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4406535.72/年(大写:人民币肆佰肆拾万零陆仟伍佰叁拾伍元柒角贰分/年)5、付款方式5.1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剩余合同款,甲方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结算(考核标准详见马鞍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的各项管理规定),本项目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5.2如乙方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合同签订之后,甲方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结算(考核标准详见马鞍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的各项管理规定),本项目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5.3以此类推,第二年、第三年均按照此种方式支付。6、履行服务时间(期限)、地点履行服务时间(期限):自2024年2月1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止。(本项目服务期共3年,合同采用“1+1+1”模式,每年一签。)履行服务地点:马鞍山市(甲方指定地点)。7、项目验收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甲方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甲方应当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8、知识产权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标的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9、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或因甲方原因导致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如因特殊情况,会有部分内容的变更)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损失情况予以赔偿或补偿。(2)甲方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或延期支付合同款(不可抗力除外),应向乙方偿付延期款项的违约金,金额每日按逾期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甲、乙方无法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4)上述违约金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双方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5)乙方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经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服务完毕;②乙方送交的服务经验收不合格,或验收后出现质量问题。(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为乙方人员的责任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其他约定10.1乙方所有人员均应挂牌上岗,统一服装。10.2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全程监督。10.3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由乙方自行办理,书面用工合同的签订由乙方自行办理。10.4乙方向甲方出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执业或资格证书原件,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执业或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10.5履约保证金10.5.1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确认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10.5.2履约保证金额:免收,合同金额的/%,定额收取:人民币/元10.5.3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10.5.4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0.5.5履约保证金退还:项目验收合格结束后10日内退还。11、根据甲方规定的养护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甲方负责绿化养护管理的日常验收考核工作。12、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对乙方的绿化养护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管理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并协助乙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特殊困难。(2)甲方监督检查乙方落实安全作业措施。(3)因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若乙方在服务期间,因将服务项目转包他人,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服务合同。(5)甲方考核发现问题,乙方须尽快响应,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人员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13、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服务合同按期领取服务经费。(2)乙方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建议。(3)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5)特殊情况下(暴雨、暴雪等),乙方除应做好服务范围内的安全作业防护工作外,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调动,参加抢险救灾工作。(6)服务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如创建检查、重大接待活动等),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及时完成临时突击性任务,不得无故拖延。(7)乙方应当依法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8)乙方对甲方在日常检查中所指出的问题,能做到及时整改和纠正,并完成服务范围内甲方交办的突击整治任务。(9)乙方负责提供服务范围内的绿化养护等所需的全部工具,费用由乙方承担。(10)乙方承担所有安全责任,负责作业过程中的事故处理和一切费用。(1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12)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等因素需要调整乙方管理任务和管理级别(范围)时,乙方要服从安排,相应增减服务任务及经费。(13)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因以上原因使合同性质发生改变,甲方不负赔偿责任。(14)乙方应定期对养护人员及工人进行养护知识及器材使用的培训。(1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对养护范围内的内容进行维修维护,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及时且无任何附加条件。14、绿化养护服务基本要求:与招标文件的规定相一致。(1)为确保服务质量,乙方需对中标后的项目服务落实专人进行动态管理,全天候作业。(2)服务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如因乙方操作不当、措施不当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3)对于乙方服务期间由于服务工作不能及时完成或质量较差,且造成较大影响的,甲方有权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处理。15、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6、争议的解决方式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马鞍山市人民法院申请诉讼。17、本合同一式五份,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二份、乙方二份、批准本项目预算的财政部门一份。甲方:马鞍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乙方:安徽巢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雨山西路121号建管大厦通讯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金湖大道与金巢大道交叉口南丽晶华庭A26栋2单元101室邮政编码:243000邮政编码:238000电话:0555-2156569传真:电话:0551-82310551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团结路支行账号:34050177860800002782甲方:,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订时间:2024年1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鞍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