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 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设备采购合同公告(进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
[JXHL2023-JX1009]进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采购项目
进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采购项目
一、合同编号:
进采购2023F000987115
二、合同名称:
进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JXHL2023-JX1009
四、项目名称:
进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进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民和镇进贤大道589号
联系方式:079185650129
供应商(乙方):江西金达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33号与雅苑路交汇处星河汇写字楼2栋A座804-06室
联系方式:193791595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进贤县交警大队2023年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设备采购
详见开标一览表明细
详见开标一览表明细
1
5953460.0
合同金额:5953460.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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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后申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确保在五天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并正式签定验收单;如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进行验收也未进行相关书面答复,则视为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2、项目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标准和招标技术要求。3、如甲方未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直接将该项目投入使用,视为该项目通过验收。七、项目质量:甲、乙双方约定从货物验收之日起,质保期为24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出现问题时必须在1小时做出反应,免费上门维修。超出保修期后,仍需提供维护服务,但只能收设备成本费。如产品本身无质量问题,由于其它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人为的损坏而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八、违约责任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时间按期完工(甲方原因导致逾期的期限除外)的,逾期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至乙方完成合同及已发生的违约金时止。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逾期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至甲方付清合同款项及已发生的违约金时止。另因此导致诉讼的,甲方应承担乙方支出的一切诉讼费用(该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单方终止合同,均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带来的一切损失。4、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如因甲方原因延长工期,则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九、安全及相关费用1、对于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保证甲方不负责任,且甲方不负担涉及这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费用,但由于甲方的行为失误所造成的伤亡除外。2、乙方所需场地在项目验收后三天内,乙方应将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余泥垃圾运出本项目地外。3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对本合同未尽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友好协商、妥善解决。2、如若协商解决不成,则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解决。十一、项目负责人:1、甲方项目项目负责人:手机:2、乙方项目项目负责人:手机:十二、其它:1、双方确认,一方按照本合同载明通讯地址向对方发出的书面文件,以快递形式寄出的,寄出三日后视为对方收到;如一方变更地址的,应当在变更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本合同地址发出的文件,一经发出并达到上述约定条件即视为送达;发生诉讼的,该地址也可作为法院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文完)乙方:江西茶达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甲方:进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通信地址:地址:签字(盖章):签字(盖章):3电话:B30010170电话:13829日期:日期:20212.224进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采购项目合同书江西·进贤项目合同书甲方:(建设单位)进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乙方:(供应商)江西金达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_进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采购项且、JXHL2023-JX1009的招标文件要求及中标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在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定期完成,保证安装调试安全的前提下,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名称、数量、金额:编号项目名称数量金额(元)备注进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采购项目1项5953460.00详见“项目采购清单”合计(大写)人民币:伍佰玖拾伍万叁仟肆佰陆拾元整(小写):¥5953460.00元合计(大写)人民币:伍佰玖拾伍万叁仟肆佰陆拾元整(小写):¥5953460.00元合计(大写)人民币:伍佰玖拾伍万叁仟肆佰陆拾元整(小写):¥5953460.00元合计(大写)人民币:伍佰玖拾伍万叁仟肆佰陆拾元整(小写):¥5953460.00元合计(大写)人民币:伍佰玖拾伍万叁仟肆佰陆拾元整(小写):¥5953460.00元、项目概况:1、项目所在地:进贤县2、项目内容:信号灯、电子警察、区间测速卡口、限大货抓拍卡口、单行道防逆行抓拍、超限点防逆行抓拍等三、项目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合同金额用完为止,试运行3个月。四、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项目采购清单;五、付款方式:所有采购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积极向政府财政部门落实该项目货款,项目货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按照相关流程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货款。具体以财政拨款为主。六、项目验收: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 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