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土壤污染状况摸底调查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荷城管理所2024)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佛山市高明蓬山水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佛山市高明蓬山水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8MB2D718082401181366

项目业主: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荷城管理所

服务机构:

广东景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佛山市高明蓬山水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合同编号:

440608MB2D718082401181366

合同总金额:

¥25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1月3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佛山市高明蓬山水泥有限公司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合同附件

土壤污染状况摸底调查合同.pdf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荷城管理所 2024年01月30日

合同编号:土壤污染状况摸底调查合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蓬山水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摸底调查委托方(甲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荷城管理所受托方(乙方):广东景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填写说明一、本合同参照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制定。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甲方委托乙方就佛山市高明蓬山水泥有限公司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摸底调查,并支付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公平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服务内容:根据甲方要求,本项目服务内容为针对佛山市高明蓬山水泥有限公司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摸底调查,编制《佛山市高明蓬山水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摸底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摸底调查报告”)。本项目服务内容:自然(1)第一阶段土污染状况调查本阶段主要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为主,进行场地污染识别,以判断该场地是否存在潜在污染源。对于潜在的污染源,则识别可能的污染物,以确定进一步调查工作需要重点关注的目标污染物和污染区域。(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合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论和发现,进行摸底采样调查,确定地层结构、水文地质条件,初步确定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和可能的空间分布。采样调查完成后,对数据进行评估和分析。2、服务要求:境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开展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等工作,编制摸底调查报告。质量和深度满足环保、国土、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通过要求。3、服务方式: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开展土壤采样工作,编制摸底调查报告。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合同正式生效3日内,向甲方提供土壤调查工作所需资料清单;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乙方于15个工作日完成报告编制摸底调查报告。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土壤摸底调查相关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配合乙方开展土壤采样工作。3、其他: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土壤摸底调查相关资料。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50.000.00(大写:贰拾伍万元整)。(含增值税)2、合同款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第一阶段: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地块调查费用的50%,即壹拾贰万伍仟元整(¥125,000.00);第二阶段:完成报告编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地块调查费用的50%,即壹拾贰万伍仟元整(¥125,000.00)。乙方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广东景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明福泰支行帐号:80020000015045866第五条保密义务:双方一致同意,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技术和商业秘密有严格的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或出于执行本合同的合理需要,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项目成果:摸底调查完成后,乙方应以电子版和书面方式提交相关工作成果,包括土摸底调查报告、图件、附件材料等。1、土壤摸底调查报告应包括土壤摸底调查数据分析、总结等;2、图件应包括地块地理位置图、地块平面图等;3、附件材料应包括现场状况及工作过程照片、现场工作记录等;4、编制土壤摸底调查要求:符合编制规范并满足有关部门的审查。第八条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逾期提交资料,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履行合同,乙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变更合同约定的服务目标、内容或基础资料(或者资料有误)造成的乙方返工或者重做时,甲方需承担因返工或重做所增加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工期延长风险。(3)甲方须在项目开展前提供清晰的土壤摸底调查范围红线图和边界坐标,甲方不得在项目开展期间随意更改地块范围和边界,否则所产生一切额外调查费用和造成报告延迟等后果均由甲方承担。2、乙方权利与义务(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报告逾期完成,每逾期1个工作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0.1%的逾期付款违约金。(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进行,乙方须承所有违约责任。(3)摸底调查质量不合格,乙方负责修改、补充和完善使其符合合同要求。3、双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时,由违约方承担损失,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九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2、国家或地方场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合同无法执行。3、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进度,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4、国家或者地方场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发生重大变化,对合同金额造成影响,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及政策文件,调整监测方案和收费。第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221、提交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其它1、合同文件组成内容包括:本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含澄清内容)、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等。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合同附件等)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合同签字页甲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荷城管理所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户: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日期:202:1乙方:广东景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608MA54MBTH3E地址:佛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123号高明汽车客运站北区二楼210室开户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明福泰支行账户:80020000015045866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日期: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土壤污染状况摸底调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