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社工站运营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大厂街道办事处2024)
大厂街道2023年社工站运营项目
合同编号
JSZC-320192-NJXJ-C2023-0011001
合同名称
大厂街道2023年社工站运营项目大厂街道2023年社工站运营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JSZC-320192-NJXJ-C2023-0011
项目名称
大厂街道2023年社工站运营项目
合同签订日期
2023-11-14
采购人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大厂街道办事处
供应商
南京江北新区成贤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
南京鑫骏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4-01-30
合同总金额
30.0万元
大厂街道社工站合同.pdf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XJJZC-2023039项目名称:大厂街道2023年社工站运营项目使用单位: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大厂街道办事处供货单位:南京江北新区成贤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日期:2023年11月14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财政局监制合同编号:XJJZC-2023039政府采购计划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六合区人民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南京江北新区成贤老政府大厂街道办事处会工作服务中心住所地: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大子山路住所地: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新华路6668号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碳商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详见乙方响应文件):1、运营管理(1)协助街道对社会工作服务站场地打造,并做好场地使用管理,做好相关后勤保障、来访接待、沟通协调、宣传推介、活动举办等工作。(2)配合街道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与社区定点联系工作机制,指导社区社会工作室建设等。(3)建立健全社工站各项工作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服务项目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并按照制度要求保留痕迹材料,确保社工站管理规范、运营安全、服务合理、工作有序。(4)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原则上承接方配置专业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社会工作学历(学位),落实人员社会保障,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薪酬待遇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5)督促和指导辖区内各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党支部、社会组织党支部开展工作,定期组织社会组织党员开展社会组织党建主题活动,做到活动常态化、制度化。(7)开展政策宣传、需求评估、绩效评估、资源评估等常态化服务。开展资源评估,建立社区资源库,搭建街道资源共享平台,开展资源链接、公益慈善、理论研讨、参与交流等活动。(8)协助做好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社工站站点维护工作。(9)强化社工站建设的宣传引导工作。2、专业服务(1)依据《江北新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专业服务指导清单》的要求,开展街道社工站专业服务。(2)结合街道实际,运用科学的方法开展社工站服务需求调研,并写需求分析报告。(3)结合街道实际情况,根据评估情况统筹设置本辖区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选树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特色项目不少于1个,每年至少完成6个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案例。(4)按街道要求开展主题活动及个案辅导。(5)建立健全督导培训制度,定期为辖区内社会工作者提供岗位实训、集中培训和督导支持,培养本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6)夯实基础性服务,为辖区内社会服务承接方提供专业支持、解决复杂个案问题,协助街道开展项目管理和评估,包括公益创投项目、街道自购项目等。(7)采取“综合+专项”的形式,统筹开展社工站平台运营项目、民生兜底类项目,并结合实际需求,创新性开展各领域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8)协助新区、街道完成的其他工作。3、侧重服务领域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区治理,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链接慈善资源,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引导居民参与居民自治、民主协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参拾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IJZC-2023039号的竞争性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技术规格响应表;(3)碳商承诺/服务承诺;(4)成交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六条交付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于2024年11月14日完成服务事项。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七条合同款支付1、本次项目经费共分为三期拨付。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拨付第一期经费,付至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150000(大写)拾伍万元整;3、第二次为中期评估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拨付第二期经费,付至合同总额的80%,即人民币240000(大写)贰拾肆万元整;4、第三次为结项评估通过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额的100%,即人民币300000(大写)叁拾万元整;5、若评估结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责令供应商进行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将在初次年度工作绩效评估的1个月后进行二次评估,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第三期经费,付至合同总额的100%。6、每次付款前五日,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7、因财政审批导致的迟延支付,采购人不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带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交易中心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同时视情给予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处理。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竞争性碰商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OE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第十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二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碳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赔赔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代表人:走车~代表电话:电话1820554开户银行:南京银行京泰山新村支行开户银行:20064370帐号:0197220000000775帐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工站运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