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务云互联网出口等能力提升 业务板卡 互联网出口防火墙 波分板卡 数据中心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常州市电子政务中心)2024)
常采公[2023]0330号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政务云互联网出口等能力提升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常采公[2023]0330号
二、合同名称:
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政务云互联网出口等能力提升项目
三、项目编号:
常采公[2023]0330号
四、项目名称:
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政务云互联网出口等能力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
址:
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联系方式:
85685035
供应商(乙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虎踞路59号
联系方式:
158618624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常州市政务云互联网出口等能力提升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乙方应按本项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提供本项目涉及服务内容的免费质保期。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
6647500元
合同金额(大写):
陆佰陆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
合同金额(小写):
664.7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1-22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1-30 16:00:0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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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83483765736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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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政务云互联网出口等能力提升项目合同文本甲方: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4年1月22日根据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1月9日进行的常采公[2023]0309号招标,甲、乙双方就乙方中标的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政务云互联网出口等能力提升项目,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一、总则乙方按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的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政务云互联网出口等能力提升项目服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佰陆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6647500.00(单位:元)。具体服务内容见下表:服务内容序号满足服务部署内容数量单位2DMZ区核心路由器2套3DMZ区WEB应用防火墙2套4DMZ区应用负载均衡器2套5波分1套6业务板卡3套云服务1互联网出口防火墙2套7波分板卡6套840G多模光模块50套940G单模光模块4套10集成和运营服务1套11数据中心服务1套二、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常采公[2023]0309号招标文件。2、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1-3、乙方投标的其他资料及承诺。4、评标记录。三、服务要求(一)质量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常采公[2023]0309号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2、乙方应保证首次部署提供服务的设备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商、原产地、原包装合格正品(含配件)。若甲方发现乙方所供产品为OEM(非原厂)产品或非全新产品,乙方向甲方予以该产品合同价双倍赔偿。3、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软件产品为最新正式版本,承诺所有软件产品都具有在中国境内正式合法使用权,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版权等。否则,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4、乙方首次部署提供的软硬件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定的要求,具有完整的技术资料、配件和介质。5、乙方应保证其软硬件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服务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6、本服务项目提供所有硬件、软件质保期为五年,自甲方签署签收通过之日起算。(二)服务部署要求1、服务提供时效要求及验货要求乙方在不迟于合同签订后的1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软硬件部署,并能提供云平台服务。甲方与乙方共同对所有设备进行开箱验货、加电测试,出现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不对、软件版本不正确等问题时,由乙方和原厂商负责解决。乙方须在甲方验收时向甲方提供软硬件设备的签收单、序列号清单、开箱验货记录等相关资料。2、安装调试、部署要求本次项目由乙方安排原厂工程师对本项目进行联调实施,并免费提供本项目,-2-设备实施需要的相关辅材及配套改造。对本次招标的新购的设备进行总体使用规划,设备安装和系统联调,做好各设备和系统功能和性能测试,确保平台功能和性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满足用户业务系统需要。如果无法满足性能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更换,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3、实施服务人员要求乙方成立项目实施团队,实施团队成员专职此项目服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兼职或与其它项目复用。在项目启动后,如果需要更换实施团队人员,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实施团队人员数量、人员资质、人员技能要求满足招标要求。4、平台测试、测评要求平台部署完成后,乙方须配合组织开展技术测试工作,测试通过并提交相应报告后,方可验收交付。5、平台试运行要求通过测试并提交相应报告以后,云平台进入试运行阶段。6、平台交付、验收要求试运行阶段整体正常满1个月以后,乙方配合甲进行平台验收。(三)日常运维管理要求1、故障响应要求在租用期内,乙方在本项目系统软硬件平台故障时,响应时间小于10分钟,修复时间小于4小时,如在12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应免费在下一个24小时内用同样的品牌、规格或更高的部件更换到位,并恢复系统运行。服务期内,乙方负责对设备、软件进行维护,不收取人工、配件、交通等额外费用。2、技术支持要求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及时解决系统运行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根据运行环境和要求调整性能参数,定期检查整套系统的运行情况,并能根据系统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四)考核要求乙方建立符合甲方要求的运维考核管理办法,并在验收前经甲方确认,考核内容须包括技术故障、云中心安全、运行质量、维护队伍管理等多个方面。甲方在服务期限内根据运维考核管理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发生,-3-一次人为事故,由乙方承担人为事故造成的损失。甲方在服务期限内随机抽查考核。如发生一次乙方未能按招标文件提供相应服务的,甲方则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05%进行扣款,一年内累计三次未按要求提供服务的追加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5%。其中,因未按要求提供服务而造成甲方损失或产生严重影响的,则扣除合同总金额的2%,并赔偿采购方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五)其它要求1、在使用过程中对原有软硬件设备进行配置调整时,乙方按照要求进行调整,不额外收取费用。2、如验收中出现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标书和合同要求的严重质量问题时,甲方保留索赔权利。四、服务提供期限履行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服务内容部署,服务内容经甲方组织验收后一次性签订五年。本次服务配置的所有软硬件满五年后,永久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成,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15%的服务款,金额:997125.00元(税率6%)。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85%的服务款,金额:5650375.00元(税率6%)。六、违约责任1、如果甲方延期付款或者未尽配合义务,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项目建设工作的损失与责任,工期顺延;2、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乙方每延误1天按照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补偿延误费;若因财政拨付周期或支付进度等问题导致逾期付款,甲方则不承担违约责任。3、保修期内乙方如果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反应和修复故障,每超出1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4、如果乙方提供的硬件设备参数和配套的软件服务不符合甲方的招标要求,,-4-且经过书面发函仍无法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满足性能参数、标准或规范的,甲方有权退回或挪出设备,并同时终止合同,乙方不得以拖延、协调等理由延误工期,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当提供原厂质保但未提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七、不可抗力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出现上述情况甲乙双方不承担合同有关逾期违约责任。2、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30日以上时,甲乙双方均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3、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克服及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地震等。八、保密条款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九、合同纠纷处理1、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协商解决。2、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常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3、争议在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十、其它约定事项1、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任何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5-4、甲、乙双方约定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准。若有变更需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一方向另两方寄送的文件或资料如被退回或拒收的,自被退回或拒收之日起即视为送达。本合同约定的通讯地址同时适用于诉讼或仲裁程序的各个程序的法律文书的送达。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集中采购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公章):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经办人:周风波通讯地址: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1-2-11楼电话:18106116658乙方(盖公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李锋经办人:张亚建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河海中路82号电话:1390611271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常州钟楼支行银行帐号:32001628836052505416,-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务云互联网出口等能力提升 业务板卡 互联网出口防火墙 波分板卡 数据中心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