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体画 广告制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蕲春县漕河镇人民政府2024)
漕河镇人民政府本级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片沿线村墙体画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广告制作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片沿线村墙体画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漕河镇人民政府本级
2、地址:蕲春县漕河镇蕲阳北路81号
3、联系方式:0713-7252529
4、供应商(乙方):蕲春宏翔广告有限公司
5、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晶帝学府三期15-S135#
6、联系方式:159728431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批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7项
4、主要标的单价:8135.7142元
5、合同金额:5.69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28日至2024年01月31日;履约地点:漕河镇部分村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4-00189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1-2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1-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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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翔广告.pdf
广告制作服务合同甲方:漕河镇人民政府乙方:薪春宏翔广告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制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总费用为56950元(包括材料、运输、安装等,具体据实结算)。1、制作加工:在确认样稿后3个工作日内交货。2、交货地点: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制作完成。一、质量标准1、乙方前期制作应按提供样稿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产品视觉样式以样稿为准;甲方应负责有关内容的及时校核确认。2、乙方交付的产品,应有1年的质保期,乙方对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免费维修。二、付款方式:1、广告制作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所有工程款。2、乙方完成制作任务后,由甲方安排统一结算,乙方须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和结算清单。3、乙方在收款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乙方如满足政府约定的支付条件,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10个工作日内付款。三、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此合同未尽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2、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并经协商无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争议解决。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延期履行,协商不成或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桑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甲律效力。合同备案章甲方乙方:礼202年-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墙体画 广告制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