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生物多样性采购合同公告(五华县林业局2024)


五华县林业局2023年五华县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的合同公告

五华县林业局2023年五华县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1-31 17:45:21
采购计划编号:441424-2023-02303 预算金额:55178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国铖工程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441424-2023-02303

二、合同名称

2023年五华县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三、项目编号

441424-2023-02303

四、项目名称

2023年五华县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五华县林业局
地址:五华县华兴中路89号
联系方式:0753-4436419
供应商(乙方): 广东荣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西堤望江亭沿江南路兴江花园A1栋2号复式店
联系方式:0753-22787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2023年五华县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1(项)
5,512,860.00
5,512,860.00

合同金额: 5,512,860.00元,大写金额:伍佰伍拾壹万贰仟捌佰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31日至2025年01月30日
履约地点:梅州市五华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2.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五华县林业局
2024年01月31日

您有开具电子保函的需求,可通过此链接跳转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

此合同可以办理合同融资贷款,如果您有办理合同融资贷款的需求,请访问此链接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业务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424-2023-02303采购项目编号:441424-2023-02303项目名称:2023年五华县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甲方(采购人):五华县林业局乙方(中标供应商):广东荣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第1页共10页甲方(采购人):五华县林业局乙方(中标供应商):广东荣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根据_2023年五华县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项目背景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关于提前谋划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保区字(2020)24号)的文件要求:各地要将自然保护地勘界、科考监测、编制修订总体规划、确权登记、健全保护地管理机构、完善保护地立法及制度等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工作,列为2020-2025年间重点工作安排,统筹谋划,优先部署。为贯彻以上国家和广东省对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要求,切实保护五华县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全面提高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水平,在五华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的基础上,结合五华县自然保护地实际情况,对梅州五华七目障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勘界立标工作;对梅州五华龙狮殿市级自然保护区、梅州五华天柱山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清水河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饭篓醫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宝山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尖栋山半坑市级森林公园共6个自然保护地进行立标工作;对梅州五华饭篓醫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宝山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尖栋山半坑市级森林公园共3个自第2页共10页然保护地开展科学考察工作。自然保护地清单如下:序号自然保护地名称类型面积(公顷)周长(米)1梅州五华七目障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6328.9866682.442梅州五华龙狮殿市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306472675.213梅州五华天柱山市级森林公园森林公园850.5347693.364梅州五华清水河市级森林公园森林公园2314.3766624.475梅州五华饭篓醫市级森林公园森林公园1134.7326721.696梅州五华宝山市级森林公园森林公园1283.2838712.457梅州五华尖栋山半坑市级森林公园森林公园1833.7644511.89合计合计合计16809.65363621.51二、工作内容1、勘界立标(1)对梅州五华七目障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勘界工作。自然保护地勘界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边界勘测、定标点测量、勘界报告编制等。依据《自然保护区设施标识规范》(LY/T1953-2011)、《广东省自然保护区设施标识规范》和《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在对反映边界线走向具有重要意义的边界点上,为指示界线、提醒民众,预设定标点位置,要求500-1000米预设一个标识点,在人类活动较为频繁的地区或转向点,应适当加密。从五华县自第3页共10页然保护地实际情况考虑,平均间距为1000米预设一个标示点。(2)对梅州五华七目障省级自然保护区、梅州五华龙狮殿市级自然保护区、梅州五华天柱山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清水河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饭篓馨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宝山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尖栋山半坑市级森林公园,共7个自然保护地开展立标工作。初步统计,五华县2023年7个自然保护地合计布设486个界桩,21个界(区)碑,合计507个立标点。表1-1自然保护地定标点统计表序号自然保护地名称面积(公顷)周长(米)界桩(个)界(区)碑(个)立标点(个)1梅州五华七目障省级自然保护区6328.9866682.44833862梅州五华龙狮殿市级自然保护区306472675.2110451093梅州五华天柱山市级森林公园850.5347693.36683714梅州五华清水河市级森林公园2314.3766624.47954995梅州五华饭篓馨市级森林公园1134.7326721.69362386梅州五华宝山市级森林公园1283.2838712.45482507梅州五华尖栋山半坑市级森林公园1833.7644511.8952254合计合计16809.65363621.5148621507注:本次统计的界桩数量不含管控分区的功能区桩。结合自然保护地实地勘界情况,进行文档资料、数据资料等整理,参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的通知》(办护字(2019)129号)要求,编制第4页共10页《自然保护地勘界报告》,形成勘界立标成果,包括边界矢量图、边界点坐标表、边界走向说明、边界附图、定标点坐标、立标数据库等。根据实地踏勘确定的界桩类型、数量和编号,按照标识规格和设计要求,将标识预制成型。参考《自然保护区设施标识规范》(LY/T1953-2011)相关规定,购置区碑、界碑和界桩材料,完成自然保护地立标工作,符合验收标准。2、科学考察对梅州五华饭篓馨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宝山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尖栋山半坑市级森林公园共3个自然保护地内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资源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及原生地等资源环境状况开展科学考察,摸清自然资源本底,为监测保护成效和制定科学保护对策提供基础依据。综合科学考察内容及技术要求主要依据《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自然保护区维管束植物多样性调查与监测技术规范》(DB44/T1792—2015)、《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规范》(LY/T1814—2009)和《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设技术规范》(DB44/T775—2010)。调查内容包括自然地理专项调查、社会经济状况专项调查、植物多样性、动物多样性调查等。根据收集的资料与综合科学考察的数据,分析与整理自然保护地内动植物名录,对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情况进行分析,编制完成五华县3个自然保护地的《科学考察报告》,提出管护建议。三、项目成果报告1、勘界成果第5页共10页根据《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编制形成梅州五华七目障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勘界报告》,勘界成果包括边界矢量图、边界点坐标表、边界走向说明、边界附图、勘界报告、定标点坐标、数据库文件等。2、科学考察成果完成梅州五华饭篓醫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宝山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尖栋山半坑市级森林公园共3个自然保护地的《科学考察报告》。3、成果要求(1)成果必须符合项目要求,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技术规程、标准和要求来执行,通过相关部门验收。(2)立标工作按照标识规格和设计要求预制成型,根据定标点位置设置。(3)纸质版成果五套。电子文件刻盘一份(含shp矢量数据、PDF等电子文档)。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提供项目开展所需相关资料;2、指派专人对接乙方,为乙方工作开展提供便利;3、按付款方式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合同价款。(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充分了解项目要求,确保人力、物力的投入,认真组织技术人第6页共10页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工作;2、对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将甲方提交的资料及作业成果对外发布和作其他用途,项目结束后必须全部移交回甲方;3、加强员工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全面负责服务过程中的意外事故和责任。五、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成(同时因省、市等上级政策变化或而引起的调整或非中标供应商的原因,成果提交时间相应顺延)。六、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伍佰伍拾壹万贰仟捌佰陆拾元整(¥5,512,860.00元)。七、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叁仟捌佰伍拾捌元整(¥1653858.00);2、乙方完成五华县3个自然保护地科学考察报告初稿工作,向甲方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叁仟捌佰伍拾捌元整(¥1653858.00);3、乙方完成五华县7个自然保护地立标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叁仟捌佰伍拾捌元整(¥1653858.00);4、项目成果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第7页共10页支付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伍拾伍万壹仟贰佰捌拾陆元整(¥551286.00)。5、附乙方开户行信息:开户名称:广东荣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帐号:667857749248开户行:中国银行梅州华侨城支行注:①每笔款项支付时,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②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③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乙方同意本条对付款时间的约定,合同或附件中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八、项目验收由甲方负责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省现行各项标准对成果资料、立标工作等方面进行验收,科学考察报告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并须通过专家评审论证,通过专家评审后视为验收合格,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第8页共10页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十、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9页共10页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盖章):五华县林业局乙方(盖章):广东荣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名签订日期:2024年1月30日签订日期:2024年)月30日第10页共10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424-2023-02303采购项目编号:441424-2023-02303项目名称:2023年五华县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甲方(采购人):五华县林业局乙方(中标供应商):广东荣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第1页共10页甲方(采购人):五华县林业局乙方(中标供应商):广东荣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根据_2023年五华县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项目背景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关于提前谋划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保区字(2020)24号)的文件要求:各地要将自然保护地勘界、科考监测、编制修订总体规划、确权登记、健全保护地管理机构、完善保护地立法及制度等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工作,列为2020-2025年间重点工作安排,统筹谋划,优先部署。为贯彻以上国家和广东省对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要求,切实保护五华县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全面提高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水平,在五华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的基础上,结合五华县自然保护地实际情况,对梅州五华七目障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勘界立标工作;对梅州五华龙狮殿市级自然保护区、梅州五华天柱山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清水河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饭篓醫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宝山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尖栋山半坑市级森林公园共6个自然保护地进行立标工作;对梅州五华饭篓醫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宝山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尖栋山半坑市级森林公园共3个自第2页共10页然保护地开展科学考察工作。自然保护地清单如下:序号自然保护地名称类型面积(公顷)周长(米)1梅州五华七目障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6328.9866682.442梅州五华龙狮殿市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306472675.213梅州五华天柱山市级森林公园森林公园850.5347693.364梅州五华清水河市级森林公园森林公园2314.3766624.475梅州五华饭篓醫市级森林公园森林公园1134.7326721.696梅州五华宝山市级森林公园森林公园1283.2838712.457梅州五华尖栋山半坑市级森林公园森林公园1833.7644511.89合计合计合计16809.65363621.51二、工作内容1、勘界立标(1)对梅州五华七目障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勘界工作。自然保护地勘界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边界勘测、定标点测量、勘界报告编制等。依据《自然保护区设施标识规范》(LY/T1953-2011)、《广东省自然保护区设施标识规范》和《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在对反映边界线走向具有重要意义的边界点上,为指示界线、提醒民众,预设定标点位置,要求500-1000米预设一个标识点,在人类活动较为频繁的地区或转向点,应适当加密。从五华县自第3页共10页然保护地实际情况考虑,平均间距为1000米预设一个标示点。(2)对梅州五华七目障省级自然保护区、梅州五华龙狮殿市级自然保护区、梅州五华天柱山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清水河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饭篓馨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宝山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尖栋山半坑市级森林公园,共7个自然保护地开展立标工作。初步统计,五华县2023年7个自然保护地合计布设486个界桩,21个界(区)碑,合计507个立标点。表1-1自然保护地定标点统计表序号自然保护地名称面积(公顷)周长(米)界桩(个)界(区)碑(个)立标点(个)1梅州五华七目障省级自然保护区6328.9866682.44833862梅州五华龙狮殿市级自然保护区306472675.2110451093梅州五华天柱山市级森林公园850.5347693.36683714梅州五华清水河市级森林公园2314.3766624.47954995梅州五华饭篓馨市级森林公园1134.7326721.69362386梅州五华宝山市级森林公园1283.2838712.45482507梅州五华尖栋山半坑市级森林公园1833.7644511.8952254合计合计16809.65363621.5148621507注:本次统计的界桩数量不含管控分区的功能区桩。结合自然保护地实地勘界情况,进行文档资料、数据资料等整理,参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的通知》(办护字(2019)129号)要求,编制第4页共10页《自然保护地勘界报告》,形成勘界立标成果,包括边界矢量图、边界点坐标表、边界走向说明、边界附图、定标点坐标、立标数据库等。根据实地踏勘确定的界桩类型、数量和编号,按照标识规格和设计要求,将标识预制成型。参考《自然保护区设施标识规范》(LY/T1953-2011)相关规定,购置区碑、界碑和界桩材料,完成自然保护地立标工作,符合验收标准。2、科学考察对梅州五华饭篓馨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宝山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尖栋山半坑市级森林公园共3个自然保护地内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资源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及原生地等资源环境状况开展科学考察,摸清自然资源本底,为监测保护成效和制定科学保护对策提供基础依据。综合科学考察内容及技术要求主要依据《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自然保护区维管束植物多样性调查与监测技术规范》(DB44/T1792—2015)、《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规范》(LY/T1814—2009)和《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设技术规范》(DB44/T775—2010)。调查内容包括自然地理专项调查、社会经济状况专项调查、植物多样性、动物多样性调查等。根据收集的资料与综合科学考察的数据,分析与整理自然保护地内动植物名录,对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情况进行分析,编制完成五华县3个自然保护地的《科学考察报告》,提出管护建议。三、项目成果报告1、勘界成果第5页共10页根据《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编制形成梅州五华七目障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勘界报告》,勘界成果包括边界矢量图、边界点坐标表、边界走向说明、边界附图、勘界报告、定标点坐标、数据库文件等。2、科学考察成果完成梅州五华饭篓醫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宝山市级森林公园、梅州五华尖栋山半坑市级森林公园共3个自然保护地的《科学考察报告》。3、成果要求(1)成果必须符合项目要求,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技术规程、标准和要求来执行,通过相关部门验收。(2)立标工作按照标识规格和设计要求预制成型,根据定标点位置设置。(3)纸质版成果五套。电子文件刻盘一份(含shp矢量数据、PDF等电子文档)。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提供项目开展所需相关资料;2、指派专人对接乙方,为乙方工作开展提供便利;3、按付款方式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合同价款。(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充分了解项目要求,确保人力、物力的投入,认真组织技术人第6页共10页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工作;2、对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将甲方提交的资料及作业成果对外发布和作其他用途,项目结束后必须全部移交回甲方;3、加强员工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全面负责服务过程中的意外事故和责任。五、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成(同时因省、市等上级政策变化或而引起的调整或非中标供应商的原因,成果提交时间相应顺延)。六、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伍佰伍拾壹万贰仟捌佰陆拾元整(¥5,512,860.00元)。七、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叁仟捌佰伍拾捌元整(¥1653858.00);2、乙方完成五华县3个自然保护地科学考察报告初稿工作,向甲方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叁仟捌佰伍拾捌元整(¥1653858.00);3、乙方完成五华县7个自然保护地立标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叁仟捌佰伍拾捌元整(¥1653858.00);4、项目成果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第7页共10页支付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伍拾伍万壹仟贰佰捌拾陆元整(¥551286.00)。5、附乙方开户行信息:开户名称:广东荣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帐号:667857749248开户行:中国银行梅州华侨城支行注:①每笔款项支付时,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②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③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乙方同意本条对付款时间的约定,合同或附件中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八、项目验收由甲方负责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省现行各项标准对成果资料、立标工作等方面进行验收,科学考察报告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并须通过专家评审论证,通过专家评审后视为验收合格,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第8页共10页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十、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9页共10页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盖章):五华县林业局乙方(盖章):广东荣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名签订日期:2024年1月30日签订日期:2024年)月30日第10页共1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生物多样性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