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双鸭山市城乡建设公共服务中心2024)



双鸭山市城乡建设公共服务中心亚行贷款-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项目-双鸭山项目-迎宾大道改造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FWHTHLJGCYC11990100Z20231331891

二、合同名称:亚行贷款-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项目-双鸭山项目-迎宾大道改造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

三、项目编号:e5532f9edfa1445ca441b999230802a4

四、项目名称:亚行贷款-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项目-双鸭山项目-迎宾大道改造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双鸭山市城乡建设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迎宾大道
联系方式:0469-4284827
供应商(乙方):双鸭山通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南山小区D-17号楼4-102
联系方式:1389589084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满足道路工程需要
1(份)
¥319,676.01
¥319,676.01
服务类,无规格参数

合同金额: 319,676.01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玖仟陆佰柒拾陆元零壹分
履约期限:2023年07月01日至2023年08月31日
履约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迎宾大道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7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合同详情
合同附件:
0802a41703834488311.pdf
双鸭山市城乡建设公共服务中心
2024年01月31日

政府采购服务工程网上超市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双鸭山市城乡建设公共服务中心采购计划号:双财购核字[2023]01030号供应商(乙方):双鸭山通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LJGCYC11990100Z20231331891签订地点:双鸭山市城乡建设公共服务中心签订时间:2023年07月01日甲方经服务工程网上超市询价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甲方迎宾大道改造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定,按照迎宾大道改造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LJGCYC11990100Z20231331891)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成交)通知书。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服务标准(1)积极参加工程每次会议,保证随叫随到1)、建立例会制度:公司及时召开和参见相应例会,根据工作实际,分轻重缓急,列出计划安排表,明确送审金额,力争审回价款,完成审定时间,责任人。无特殊原因该计划即为工作指南,并将计划完成情况与造价师、项目经理的个人收益及奖罚等挂勾考核。2)、保证每月向委托方报送审计简报,特殊事项审计随时报送。3)、保证每日审计工作完成后,要做好审计日志,统计每日进行的工作。审计日志要全面客观地反映审计完成的工作量。4)、保证审计项目结束后,中标人应及时对审计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和归档,保留完整的工作底稿。(2)建立工程档案制度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图纸、变更、签证、工程联系单等.结算档案要有目录或清单,因责任性等原因导致结算资料遗失或失真将追究当事者的责任.造价师手头的签证单一般都是孤件,故送审时最多只能提供复印件。本公司中标后会根据上述招标范围制定相应合理的跟踪审计方案,并向委托人出具每阶段的成果文件。(3)时间承诺我公司承诺对将要被委托的各专业造价咨询项目自接到完整齐全的造价咨询材料至纸质版报告邮寄至我处指定地点为止需在以下自然天内完成:1)、报审额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项目为15个自然天;2)、报审额在500万元-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项目为20个自然天;3)、报审额在2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项目为25个自然天;4)、报审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为30个自然天。(4)进度保证措施承诺我公司承诺在接受委托后,积极配合委托方收集资料。在收到完整的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安排编制人员实施工作,对资料的完整进行追补(催询),派驻专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编制勘察。提交完整资料后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项目具体工程编制工作进度:阶段时间工作内容准备阶段1个工作日确认业务、熟悉资料、进入施工现场查勘、编前调查、收集资料、修改完善工作方案、编写详细工作计划书实施阶段N个工作日小组的工程量计算、套用定额上机,复核审查共安排N个工作日报告阶段2个工作日出具编制报告初稿,征求意见,形成正式编制报告注:1+N+2应小于或等于业主总体控制1)、进度响应:公司承诺完全响应业主对造价咨询服务的时间要求,并在收到委托人发出的“造价咨询任务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后,立即组织人力开展工作。在保证各项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及以往经验,可绝对保证按时完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完成时间从我司收到委托人发出的“造价咨询任务通知书”之日起计算,提前完成预算及工程量清单(标底)的编制。2)、满足进度的承诺: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对上述完成时间进一步提前,我公司承诺将增加人员、加班加点按要求时间完成,满足业主的需要,决不以任何借口影响业主的其它工作进度及安排。3)、进度控制保证措施:本项目的参与者有业主、各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各类器材供货(安装)商、各工程承包商,以及政府有关管理、服务机构和其他社会潜在的产品及服务提供单位等,只有参与者之间保持密切有序的协作和配合,才能使工程各预期目标顺利实现。作为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我公司承诺将配合各单位工作,特别是在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时,时间、要求都非常急,我们将成立一个高效的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专业团队,以满足业主的进度要求。成立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部,其中设项目土建总工程师、项目安装总工程师,下设土建、安装、市政三个项目组。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熟的项目团队、丰富的大型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经验,足以满足业主同时委托采购单位(甲方):双鸭山市城乡建设公共服务中心采购计划号:双财购核字[2023]01030号供应商(乙方):双鸭山通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LJGCYC11990100Z20231331891签订地点:双鸭山市城乡建设公共服务中心签订时间:2023年07月01日若干项目造价咨询业务。具体进度保证措施为保证服务时间,满足工作进度目标,我公司拟采取以下针对性措施:(一)、提前准备及时沟通提前介入,在最早的时间与业主进行有效沟通。一旦具备评审条件以后,尽快安排我方与业主相关方面及早沟通,以求尽早熟悉或开展评审工作。(二)、加强计划管理评审工作的最大特点是时间短、任务重,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量工作,最有效的保证手段之一就是事先编制一份科学、合理、可行的工作计划。我公司认为应该与业主沟通协调、科学安排,编制一份评审工作整体工作计划以及一份细致到每天的工作计划,并将该计划与实际工作的整体计划统筹考虑并协调一致。每人均严格按计划执行,同时也要求其他各相关方也严格按计划即使履行各自职责。过程中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组建有经验的团队在关键节点,我公司拟安排强大工作团队并由公司总经理亲自担任项目总协调人。绝大多数团队人员均具备多年的、丰富的评审工作经验。团队成员分工明确,工作关系清晰,工作效率高。(四)、加班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必要的加班是非常有效的保证措施。我公司拟在时间要求紧的关键节点开始工作之前,召开专门的动员会,动员大家做好足够的思想准备,提前将家里的事情或其他私人事情安排好,在业主要求的时间以内没有休息日、没有节假日,连续作战。对于员工加班付出的额外劳动在公司规定的基础上给予更高的补贴和奖励。从思想上、政策上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保持工作热情,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五)、进度管理的奖惩措施1)、严格执行公司关于项目进度管理的奖惩制度。2)、对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进度没有按照业主公司的进度要求完成的人员,公司将给予奖惩制度之外再予以处罚。每延迟一天,项目经理扣发当月奖金,相应责任人扣发当月奖金。延迟一周,项目经理及相应责任人扣发全年奖金。3)、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两周或以上,则撤换项目经理及相应责任人。4)、对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部加班加点的工作人员,公司将发加班费。5)、对按时或提前完成进度要求的人员,公司将给予表彰或奖励,并纳入年终考评。交易流程采购人咨询—确认服务内容和价格—直接购买—签订合同—供应商开始服务—采购人验收付款—采购人评价、交易结束交付标准为确保基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我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造价咨询质量保障措施要包括:造价咨询人员要求、造价咨询的复核稽查、造价咨询报告质量控制、造价审档案管理等内容,具体如下:(一)、造价咨询人员要求1)、根据造价审计项目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专业造价审计人员,配置造价审计负责人;2)、配备的专业造价审计人员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对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造价审,根据专业特点组织相应的专业造价审计人员参加;3)、配备的专业造价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以保证造价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4)、对保密项目的造价审计,全体造价审计人员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5)、我们已建立基本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专家库,为基本建设工程造价审计服务。6)、我们实行业务回避制度,造价审计人员与被审核项目单位直接关系或有可能影响造价审计公正性的应当回避。(二)、项目造价咨询的复核稽查(三级复核制)1)、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审计工作,将审计思路和审计轨迹做出全面记录,并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形成完整的审计工作底稿。2)、公司应实行严格的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制度,即项目经理、公司项目负责人、质量监管部负责人三级复核。重大项目应指定技术总监进行再复核。3)、各级复核人员在复核工作底稿时,应做出必要的复核记录,书面表示复核意见,并在其复核过的审计工作底稿上签名和签署日期。4)、项目经理复核为一级复核,应采用在工作现场复核的方式对审计工作底稿逐页复核。(三)、项目经理应重点复核以下内容1)、审计人员是否执行了审计划规定的审计程序,审计目标是否已实现;2)、盘点或监盘、函证、截止性测试等审计程序的执行是否充分;3)、相关审计项目中涉及所有权归属资料是否齐备;4)、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恰当性,特别是性质重大、金额较大的审计事项,抽样量是否足够,样本是否恰当;5)、审计调整事项、重大审计问题是否已全部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当中,调整的原因及金额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未解决的重大审计问题;6)、审计工作过程及其结果是否已适当记录,是否符合审计工作底稿的要求;7)、审计结论与审计工作结果是否一致,是否支持审计意见;8)、已审会计报表数据与审计工作底稿中各审计项目导引表的勾稽关系是否一致,科目分类汇总是否正确;9)、对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的正确性是否进行了审计,应予抵销的项目是否进行了正确的抵销。(四)、公司项目负责人的复核为二级复核,对一级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出复核记录,并及时提出,要求审计人员进行说明,并完成尚未执行的审计程序,补充获取审计证据,完善审计工作底稿,保证现场审计工作记录的完整。对于存在的无法解决的重大审计问题或影响审计意见类型的重大审计问题,在做出复核记录的同时,应向上一级负责人员请示汇报。(五)、质量监管部负责人复核为三级复核,应在公司项目负责人复核的基础上,采取在工作现场复核与总体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审计工作底稿中重要会计事项的审计、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以及审计调整事项进行复核。质量监管部负责人重点复核以下内容:1)、总体审计划和具体审计划的恰当性,包括重要性水平、审计风险的评估,审计程序的设计等;2)、二级复核所提出的重大审计问题的处理情况;3)、审计调整事项的性质、原因及金额;4)、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程序执行是否恰当,审计证据是否充分;5)、项目负责人提出的审计意见及审计报告类型是否恰当。质量监管部负责人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出复核记录,并要求项目负责人结合审计工作底稿做出书面说明。对重大审计问题以及对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类型的不同意见,应上报技术负责人处理。对造价咨询报告的交付标准负责:(一)、造价审计报告必须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造价审计情况,对造价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发现重大问题要作重点说明;(二)、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实行三级复核制,造价审计报告及附表经过公司三级复核后,交我公司技术负责人审定签发;(三)、造价审计报告按统一格式打印、装订、签章,造价审计报告连同相关的审核工作底稿等造价审计资料应及时完整归档。售后服务回访造价机构在适当的时候,对委托方要进行必要的回访,一方面了解造价咨询成果的实际效果,同时也是听取委托方对造价工作的意见,以利于今后造价咨询工作的开展。造价工程师的上述工作内容是相互关联的,有些内容之间是互为条件的,有些工作不是一次就能完成好的,可能要根据进展情况进行调整,多次开展。售后服务:本公司承诺:2小时内电话响应,7个工作日完成售后对接,对已出现的造价方面错误无论何时都进行免费更改,对于造成的损失积极补偿采购方,定期回访和不定期的调查问卷了解采购方的意图。第三条合同期限(任选其一)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3-07-01到2023-08-31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债券。(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319676.01元(大写:叁拾壹万玖仟陆佰柒拾陆元零壹分);3、结算方式: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1完成结算咨询报告编写完成319676.013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第七条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八条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额1‰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服务款额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甲方已支付款项,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甲方延期付服务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服务费用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逾期付款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应付服务费用的1%;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一方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根本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的1%缴纳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经济损失。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合同变更与解除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外,本合同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因不可抗力或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相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响应)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成交)通知书。本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甲方(章)乙方(章)签订时间:2023年07月01日签订时间:2023年07月01日签订地点:双鸭山市城乡建设公共服务中心签订地点:双鸭山市城乡建设公共服务中心单位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79号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南山小区D-17号楼4-102法定(或授权)代表人:郭继伟法定(或授权)代表人:赵旭光委托代理人:沈浩然委托代理人:吕恩明电话:0469-4284827电话:13895890845电子邮箱:scxjsggfwzx@163.com电子邮箱:724472275@qq.com开户银行:建行东华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向阳支行账号:23001653700053000313账号:0908000809100009259账号名称:双鸭山市城乡建设公共服务中心账号名称:双鸭山通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55100邮政编码:155100合同附件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3、保修期责任:3、保修期责任:4、其他具体事项:4、其他具体事项:甲方(章)签订时间:2023年07月01日乙方(章)签订时间:2023年07月0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