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采购合同公告(潜江市人民检察院2024)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成品油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成品油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JHBH-420000-2024-00448
四、项目名称:成品油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潜江市人民检察院
2、地  址:湖北省潜江市章华中路55号
3、联系方式:0728-6295225
4、供应商(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江汉销售分公司
5、地  址:仙桃市沔阳大道96号
6、联系方式:1350722841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成品油采购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50000元
5、合同金额: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29日;履约地点:潜江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04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1-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2-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下载

成品油采购合同.doc

甲方(供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江汉销售分公司住所: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沔阳大道9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4077032377D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戴贵波乙方(需方):潜江市人民检察院住所:潜江市章华中路5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29005011396047H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湖北省财政厅采购处下发的采购计划函,经询价乙方确定甲方为成品油采购的协议供货单位,且双方就乙方在甲方所属加油站成品油采购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油品名称、数量和质量1.1本合同双方约定油品名称、数量及质量标准如下:油品名称金额质量标准汽油办理加油卡加油充值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如无,执行行业标准)1.2甲方承诺在油品资源紧张时按本合同的约定优先对乙方进行供应。1.3乙方承诺所购油品仅限于本单位公务车在中国石油加油站加油。2本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修改、补充及变更,均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做出,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方为有效。该等修改、补充及变更的书面协议将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每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的《与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成品油采购合同》的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2024年1月2024年1月3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成品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