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屏设备采购合同公告(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杨叶镇人民政府2024)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杨叶镇人民政府本级政府人大会议室电子屏设备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31229144600
二、合同名称:政府人大会议室电子屏设备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政府人大会议室电子屏设备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杨叶镇人民政府本级
2、地址:杨叶镇人民政府
3、联系方式:19307119261
4、供应商(乙方):黄石港区承安智能电子商行
5、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武汉路36好
6、联系方式:136771486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政府5楼会议室电子屏设备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台
4、主要标的单价:34525元
5、合同金额:3.452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2月29日;履约地点:杨叶镇人民政府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706-2023-0055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2-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2-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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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5楼会议室电子屏设备采购合同.pdf
政府5楼会议室电子屏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31229144600甲方:杨叶镇人大办乙方:黄石港区承安智能电子商行根据采购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现就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产品达成一致,并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产品的名称、商标、型号(含详细配置)、金额及数量一项目名称货物名称型号数量(台)采购单价(元)采购金额小计(元)政府5楼会议室电子屏设备强力巨彩LED显示屏室内全彩Q2.5室内全彩Q2.513452534525合计:34525元合计:34525元合计:34525元合计:34525元合计:34525元合计:34525元合计:(大写人民币)叁万肆仟伍佰贰拾伍元整叁万肆仟伍佰贰拾伍元整叁万肆仟伍佰贰拾伍元整叁万肆仟伍佰贰拾伍元整叁万肆仟伍佰贰拾伍元整备注:设备免费送货及安装,所有电脑配置均按甲方要求定制,保证正常运行。备注:设备免费送货及安装,所有电脑配置均按甲方要求定制,保证正常运行。备注:设备免费送货及安装,所有电脑配置均按甲方要求定制,保证正常运行。备注:设备免费送货及安装,所有电脑配置均按甲方要求定制,保证正常运行。备注:设备免费送货及安装,所有电脑配置均按甲方要求定制,保证正常运行。备注:设备免费送货及安装,所有电脑配置均按甲方要求定制,保证正常运行。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随机资料和手册。三、交接货物日期:自签订合同起2天内供货。四、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指定点。五、质量标准及异议产品质量标准按:符合《产品质量法》和显示屏行业《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异议,参照厂商标准。六、产品包装标准及包装费用承担方:乙方提供具有未开启的原厂包装,及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七、保修期及售后服务按原品牌厂家产品质保期进行免费保修。八、结算方式及期限待货物全部到乙方指定点后,安装验收完毕后,付全款。九、合同变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在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所有合同条款以打印文本为准,所有手写、涂改无效。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必须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并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变更。如若双方就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提议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合同原件和传真件皆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平商行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黄石港区承安智能电子商行甲方:杨叶镇人镇以下刘平平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戴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19307119261联系电话:1367714865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2MA4CH9LJ1H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帐号:418010100100244459单位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武汉路36号签订时间:2023年12月29日签订时间:2023年12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屏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