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平台及检测设备服务 空气质量平台及检测设备采购合同公告(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空气质量平台及检测设备服务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2-01

一、合同编号:HBJR-2023055 二、合同名称: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空气质量平台及检测设备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码:HBJR-2023055 四、项目名称: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空气质量平台及检测设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开发大街1号 联系方式:李飞 供应商:河北佳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金石工业园创新大厦511室 联系方式:李伟娟0311-859802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空气质量平台及检测设备 规格型号:计划采购1套大气综合监管指挥调度平台服务及相关数据接入服务以满足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三级调度平台相关需求需求;计划采购自建乡镇站运维服务及11套六参 数空气质量监测仪数据服务,采购1年降尘量样品采集及分析服务及工地在线数据质控服 务及7套视频监控。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00000 合同金额:120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周期:1年,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2024-02-01 八、合同公告2024-02-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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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      采购人: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5、工地扬尘在线设备质控服务为保障建筑工地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针对我市各工地PM10扬尘监测设备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并汇总检查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质控体系及详细的质控方案,本项目拟每月开展1次质控检查服务(辖区内所有施工工地),合计开展12次。6、园区站运维服务本项目拟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马村幼儿园园区站开展运维服务。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空气站的运行质量达到以下指标:1.所获取的各项指标的有效监测数据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2.各项指标数据捕获率达到90%(以小时值计)以上;3.各项指标数据质控合格率达到90%(以小时值计)以上;4.仪器定期质控抽检准确率95%以上;5.运维任务完成率100%;6.异常情况处理率100%。6.1运维工作说明遵守省厅、省中心、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空气站运行管理的各项规定,如运维期间省厅、省中心、石家庄市生整(¥1200000元)。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合格。第四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服务。2、乙方所供服务技术性能必须符合:甲方和国家有关行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以及乙方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的技术响应。3、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服务期满并达到履约要求后,甲方组织相关专家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积极地配合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的各项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3、甲方有权拒绝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服务进场。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负责的本项目履约过程中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协调。(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与本项目服务相关工作,并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相应条款进行工作,全面负责并承担相应甲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河北佳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甲方委托河北锦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的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空气质量平台及检测设备项目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文)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购买内容甲方以公开招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1、大气综合监管指挥调度平台服务提供大气综合监管指挥调度平台及相关数据接入,满足三级调度需求,大气指挥调度平合基于GIS地图可视化展示各类环境空气质量相关基础数据,直观,清晰地掌握全区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主要包含空气质量监管、污染源监管、移动源监管、露天焚烧监管、环卫车监测、数据告警监管、指挥调度监管等7项功能。1.1空气质量监管的法律责任。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权利随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对甲方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3、乙方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因违规操作等行为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由安照韩未4、本合同履行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配合甲方完成履约验收。甲转来5、乙方应在合同履约完毕后提供完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文档或图纸。6、完成招标文件、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第六条付款方式份总同合本当片方向甲内号1、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30%,即人民币360000元,大写:叁拾陆万元整;2、服务期满半年后,三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20%,即人民币24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元整;3、合同到期验收,并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50%,即人民币6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付款金额的合规等额发票。乙方拒绝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无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服务期结束后设备归甲方所有。监控设备技术参数详情经开区增视频监控点位统计表序号类型点位数量技术参数户外球机1支持最大1920×1080@30fps高清画面输出支持H.265高效压缩算法,可较大节省存储空间支持超低照度,0.005Lux/F1.6(彩色)0.001Lux/F1.6(黑白),0LuxwithIR支持23倍光学变倍,16倍数字变倍采用高效红外阵列,低功耗,照射距离达150m及以上支持960p@60fps、720p@60fps高帧率输出支持三码流技术,每路码流可独立配置分辨率及帧率支持区域入侵侦测、越界侦测、移动侦测等智能侦测功能支持断网续传功能保证录像不丢失,配合SmartNVR实现事件录像的二次智能检索、分析和浓缩播放4G筒机4网络存储:支持MicroSD(即TF卡)/MicroSDHC/MicroSDXC卡(最大256GB)断网本地存储及断网续传,NAS(NFS,SMB/CIFS均支持)移动通信类型:4G制式:LTE-TDD/LTE-FDD/TDSCDMA/UMTS/EVDO/EDGE/GPRS/GSM/CDMA/GPS频段:LTE-TDD,Quad-band,Band38/39/40/41LTEFDDPenta-band,Band1/3/5/7/8TD-SCDMA,Dual-band,Band34/39UMTS,Dual-band,Band1/8EVDO,Singleband,BCOCDMA1x,Singleband,BCOGSM,Quad-band,Band2/3/5/8复位:支持接口类型:外甩线网络:1个RJ45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口态环境局出台新的空气站运行管理规定,则运维工作要求随之执行最新规定,以及根据站点情况制定每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建立空气站维护档案、日常运维、设备检修等其他服务。6.2运维工作内容的损失运维过程中主要完成的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空气站的日常运行维护;2.空气站的日常质量管理;3.空气站的日常安全管理;4.空气站监测数据的日常审核、上报;手到的P5.空气站的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及故障维修;歌函定出吉6.空气站其他相关辅助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7.空气站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的维护及维修保障空气站通讯正常。8.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对空气站PM10与PM2.5自动监测的手工比对;9.当仪器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在48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10.当仪器故障或损坏导致不能修复时,在48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7.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服务期1年。服务效出ntah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元o通过接入自建系统数据、空气质量数据(国控站、省控站、乡镇站、微站等)、气象数据等多种数据在地图上进行统一集成与展示。实现在地图上查看各时段管辖范围内各行政区划的空气质量实时数据,主要包含环境状况、目标管控、监测地图及重污染天气预警4项功能。1.2目标管控目标考核主要针对区域内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占比、PM2.5、重污染天数三项考校指标,对标十四五目标,本年度目标或阶段目标按照市县情况自定,具备实际完成情况及目标差距分析能力,同时预估未来本年度剩余天达标均值,为下一步大气环境管理工作推进提供依据。1.3监测地图结合空间地理信息,可以掌握区域内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情况,包含国控站、省控站、乡镇站、微站等的数据及部署位置,用户可及时获取各站点空气质量情况、首要污染物、污染登记和历史情况,并可通过AQI、PM2.5、PM10、CO、SO2、03、NO2等几个维度查看空气质量曲线。1.4重污染天气预警根据预设的空气质量预警阀值,实时动态掌握全区空气质量异常情况,可从日、月度和年度三个时间段对严重、重度污染及高值情况进行预警,根据预警情况进行短信提醒,预警信息包含站点名称、预警时间、预警指标和预警等级,为环境质量管理人员及时发现问题提供支撑。1.5污染源监管环钢龙佳诺环保科技有甲方(章):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乙方皖A区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或资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禁律萌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311-8598021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西郊支行账号:账号:0402301009000097619日期: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1、采购内容2、中标通知书3、法人授权代表证明量q.Sv94、验收资料模板空气质量:显示当前所登录城市的空气质量概况,包括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情况、最近24小时历史趋势、优良天数统计、综合指数贡献对布、各国控点的实时监测情况。2、网格化数据监测服务经开区在现有2个园区站测点位、1个乡镇站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进行加密监测,缩小站点与站点之间的距离,扩大监测范围,弥补监测盲区。可以协助管理部门及时发现环境污染事件或突发问题,增加环境监管的靴向性,实时掌握经开区空气质量状况,根据经开区实际情况,预计需要增加布设道路交通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点位11套,为实时监管提供数据保障服务。3、降尘量预警监测为更加全面细致的掌握经开区内实际降尘现状,结合园区点位周边情况,布设降尘监测点位共计8个,站点附近建筑物楼顶设置1个降尘监测点;2公里范围内主要交通道路分别在路边灯杆5米高度放置7个道路降尘监测点。(具体点位位置以实际情况设定)。4、视频布设监控为了有效解决河道倾污行为监管,建立基于的河道倾污视频监控系统,对辖区河道的重点区域进行24小时不间断无人值守,历史记录保存5天以上。采用太阳能供电,无线网络传输,采用设备满足野外环境的严昔要求,实现监控数据的实时传输。根据经开区**沟排水渠实际情况,布设视频监控点位共计5套,其中处需要基础施工架设视频立杆,成交通知书HBJR-2023055河北佳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空气质量平台及检测设备项目于2024年01月05日在莫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了竞争性碳商,你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经碳商小组评审,已被采购人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小写):120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服务周期:365日历天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到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我方签订合同。比选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锦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01月09日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经乙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2、乙方无正当理由无故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提供服务部分总价0.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且经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仍未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即生效),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3%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八条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冀政办【2014]3号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二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三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四条补充条款1、谅解与备忘条款: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4、送达地址的确认:甲方送达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街1号;乙方送达地址为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金石工业园创新大厦511室;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此为准。第十五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福2、本合同订立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空气质量平台及检测设备项目合同项目名称: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空气质量平台及检测设备项目项目编号:HBJR-2023055采购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供应商:河北佳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年02月0日通过接入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源清单等数据,实现在地图查看管辖范围内监测点位(包含不限于各类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监管对象(涉气自动监控企业、涉气分表计电企业、建筑施工工地、其它扬尘源等)。可查看各类点位的详细信息。如果点位有对应管理信息系统,能够与对应管理信息系统链接。露天焚烧监管接入露天楚烧监管系统,能够查看管辖范围内露天焚烧监控点位数量、今日火情数量、昨日火情数量,以及火情照片及火情处置流程。1.6环卫车监管接入环卫车GPS定位数据,利用GIS与3D绘图等数据计算与分析技术,可以掌握车辆总数、当日出车数量以及车辆信息,并且可以对车辆进行跟踪,及时掌握当日运行轨迹等。1.7数据告警结合省级高值生成规则和污染因子特性,设置数据告警规则,自动生成告警,同时基于地图分类查看当天管辖范围内各类告警总数量和总处置数量,分类依据包含不限于站点高值、露天焚烧、自动监控、分表计电、建筑工地。能够按分类统计报警总数,并能够分类显示报警信息,可查看报警信息的详细信息(包含不限于事件描述、处置历程、办理结果)。1.8指挥调度平台具备三级事件处置,工作协同调度等能力,与省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全省三级协作。1.9移动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气质量平台及检测设备服务 空气质量平台及检测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