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生活城概念性规划编制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岭生活城概念性规划编制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设计合同
三、项目编号:JR-FW-2023-01362
四、项目名称:文岭生活城概念性规划编制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19号
3、联系方式:69813361
4、供应商(乙方):成都麓湖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5、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麓湖中路西段998号3栋1单元1号
6、联系方式:6109459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文岭生活城概念性规划编制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023000元
5、合同金额:102.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19日;履约地点:武汉市蔡甸区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4-2023-0136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1-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2-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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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合同项目名称:武汉市蔡甸区文岭生活城概念性规划编制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委托方: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计方:成都麓湖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第1页共6页甲方: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成都麓湖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武汉市蔡甸区文岭生活城概念性规划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1条:设计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国家及地方有关城乡规划设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国家及地方现行规划设计技术规范、规定。1.4甲方设计任务书第2条,项目概述2.1项目名称:武汉市蔡甸区文岭生活城概念性规划编制2.2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第3条,工作内容及成果3.1工作内容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是对文岭生活城概念性规划编制,具体包括如下:序号序号工作任务工作内容1前期准备工作现场探勘针对蔡甸文岭生活城片区现状进行调研,成立技术工作专班,进行现状基础情况摸排等;2概念设计工作阶段概念规划设计方案阶段对整体空间布局及规划进行调整优化;在土地利用、交通组织、空间布局、开放空间系统等方面提出更加具体的建议和设计,并作为后续设计深化的基础;并通过与采购人的充分讨论,提出概念规划设计方案。2概念设计工作阶段概念规划设计成果阶段根据上一阶段的采购人反馈意见,对概念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并形成最终定稿成果。第2页共6页3.2成果要求主要工作成果包括:①概念规划设计平面图②重点特色空间分布图③功能结构分析④用地强度规模指标5道路系统和动线分析开放空间系统研究滨水空间景观特色示意8总体鸟瞰图(日景夜景各1张)9重要节点局部鸟瞰或人视效果图(4-6张,根据设计意图表达的需要)其它表达城市设计意图的图纸第4条,费用约定和付款进度4.1设计费用本合同设计费计价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固定含税总价为:人民102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贰万叁仟元整),不含税金额965,094.34元(大写(人民币):玖拾陆万伍仟零玖拾肆元叁角肆分),增值税税率6%,增值税金额57,905.66元(大写(人民币):伍万柒仟玖佰零伍元陆角陆分)。以上费用含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设计费、加班费(含节假日加班费用)、人员工资、本合同约定的图纸费、税金等。4.2支付进度付款次序付款比例(%)付费额(元)付费条件第一笔50%511,500.00乙方对整体空间布局及规划进行调整优化;在土地利用、交通组织、空间布局、开放空间系统等方面提出更加具体的建议和设计,并作为后续设计深化的基础;并通过与采购人的充分讨论,甲方在乙方提出概念规划设计方案并汇报后10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50%511,500.00乙方根据上一阶段的采购人反馈意见,对概念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甲方在乙方形成最终定稿成果后10日内向乙方支付。4.3设计费用支付说明4.3.1设计人在达到付款节点后及时提出书面付款请求,并提供请款资料等付款依据及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责任,且设计人不得以此延误设计服务工作。4.3.2乙方开票信息乙方:成都麓湖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税号:91510100MA7DTM7C2R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麓山国际支行账号:51050110284300000354第5条,双方责任5.1甲方责任5.1.1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5.1.2甲方应积极配合设计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产生重大的设计修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设计费用并给予合理的修改(调整)时间,相关费用和时间经双方友好协商再行确定。5.2乙方责任5.2.1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内容、时间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5.2.2乙方保证设计过程和就委托事项提供给甲方的设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5.2.3乙方向甲方交付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图纸、图片、说明书以及电子文件资料后,该等资料或成果的所有权和版权在甲方付清所有款项后归甲方所有。5.2.4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1)以任何方式让第三方知晓或向第三方提供或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2)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制作任何复制件;(3)将本协议所涉及之设计文件、图纸或其他设计成果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让第三方知晓;(4)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乙方受托需交付甲方的项目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图片、说明书第4页共6页以及电子文件等)用于本协议约定用途之外的目的。第6条。其他约定6.1甲方有权将本合同赋予双方的权利让给第三者,或由第三者继承。如甲方转让时,需经双方商定一致后才能办理,相应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并继续履行本合同。6.2当甲方终止或中断方案设计6个月,或乙方被通知无限期停止工作时,此项目做停工论,甲方须按实际乙方已经进行的工作支付相应的阶段设计费。甲方支付上述费用后,本协议终止。6.3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任何文件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若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文件资料外泄,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则视为泄露方违约。6.4若乙方概念方案得到甲方认可,双方将就后续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阶段工作另行签订合同。第7条,违约责任7.1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且设计成果合格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阶段及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7.2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期付款(因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虚假等一切不符合甲方要求事由出现,引起甲方无法按时付款的情形除外),违约金以应付未付款为基数,每日按照1%计算,且此项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应付而未付款项的百分之十。7.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甲方有权停止付款,因乙方提供的发票虚假等一切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双倍赔偿责任,同时乙方还应继续履行其开具合法票据的义务。若因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税务机关不予认可,导致甲方无法做进项税税前抵扣:或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上记载的不含税价甲方无法做成本列支,无法在税前扣除),造成甲方多交税费或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双倍赔偿责任。7.4乙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提交符合要求的设计资料等成果,应向甲方按照设计费总额支付逾期每日1%的违约金。第8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第5页共6页8.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2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8.3.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8.3.2乙方明确意思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8.3.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8.4有下列情形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8.4.1甲方迟延支付设计费超过50个工作日;8.5双方在解除合同之后,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导意见,协商解决善后事宜。(以下无正文)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订时间:2023年11月20日儿旅乙方:成都麓湖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035签订时间:2023年日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城概念性规划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