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及测绘 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采购合同公告(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第二批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及测绘等中介机构选定项目第一标段合同公示
标段/分包号:NY-ZC-20230817-01-01,标段/分包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第二批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及测绘等中介机构选定项目第一标段的合同公示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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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链★已存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山东省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第二批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及测绘等中介机构选定项目第一标段合同编号:SDGP370921000202302000080采购编号:SDGP370921000202302000080甲方: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山东科农城乡发展有限公司甲方: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山东科农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山东省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第二批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及测绘等中介机构选定项目第一标段,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二)中标通知书(三)中标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四)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五)招标文件(六)本合同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项目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服务明细表一致)。四、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47.0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柒万元整。五、付款途径√甲方支付六、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通过市级验收后,一次性付款。注: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项目总投资额度,实时调整,据实结算。七、服务期限、地点1、服务期限:60日历天。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八、服务质量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九、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违约条款1、乙方延迟提供服务,每延迟1日,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2、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3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4、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5、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5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一、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0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2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宁阳县人民法院诉讼。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四、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壹份。十五、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服务。2、其他服务内容:一。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县、7020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青年支行账号:37050169740800000850签订日期:2023年9月12日签订日期:2023年9月12日厂口语中27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山东省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第二批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及测绘等中介机构选定项目第一标段合同编号:SDGP370921000202302000080采购编号:SDGP370921000202302000080甲方: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山东科农城乡发展有限公司甲方: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山东科农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山东省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第二批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及测绘等中介机构选定项目第一标段,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二)中标通知书(三)中标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四)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五)招标文件(六)本合同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项目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服务明细表一致)。四、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47.0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柒万元整。五、付款途径√甲方支付六、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通过市级验收后,一次性付款。注: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项目总投资额度,实时调整,据实结算。七、服务期限、地点1、服务期限:60日历天。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八、服务质量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九、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违约条款1、乙方延迟提供服务,每延迟1日,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2、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3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4、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5、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5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一、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0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2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宁阳县人民法院诉讼。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四、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参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壹份。十五、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服务。2、其他服务内容:一。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县1020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青年支行账号:37050169740800000850签订日期:2023年9月12日签订日期:2023年9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及测绘 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