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及后勤消耗品采购合同公告(中共阿勒泰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



中共阿勒泰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食材及后勤消耗品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1050353320242601 

二、合同名称:中共阿勒泰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食材及后勤消耗品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ALTLC2023026 
四、项目名称:中共阿勒泰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食材及后勤消耗品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阿勒泰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阿勒泰地区团结路23号
   联系方式:0906-2135987 
   供应商(乙方):阿勒泰嘉泽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 
   联系方式:1829976898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中共阿勒泰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食材及后勤消耗品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8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供货服务要求:职工食堂所需的米、面、油、蔬菜、水果、副食品、调味品、鱼、禽、肉、蛋等各类食材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个月(采用“1+1”模式,后12个月合同由采购人结合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服务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且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28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1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嘉泽合同.pdf

京中共阿勒泰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食材及后勤消耗品采购项目合同书缺阿勒奉印工的律检查务员会甲方:乙方:阿新茶嘉泽餐饮管理有签订日期:274年1月26日中共阿勒泰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食材及后勤消耗品采购项目合同中央所初表场区经律检值多合以下简称甲方)甲方:乙方:阳勒泰嘉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中共阿勒泰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食材及后勤消耗品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信守。一、项目金额合同价格:以实际送货金额为准二、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本合同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详见甲方采购供货标准。三、食材供货标准、产品配送要求及验收(一)食材供货标准1.蔬菜。蔬菜均执行国家卫生标准GB5009系列,农残不超标,并可潮源。其中,叶菜类、根茎类—一色泽鲜嫩、无黑斑、无烂叶、无烂心、无虫眼等;瓜类与茄果类一一表皮无损伤、手感坚实、无断裂、无病斑、无腐烂;菌类——状完整、无腐烂、无发霉、无虫蛙、无失水枯萎。2.肉类。肉品均执行国家标准,必须是新鲜货品,牛羊肉等(均为鲜肉)且产地为阿勒泰当天宰杀,并附产品检验报告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此外,还需重视新疆少数民族的饮食民俗,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其中,牛肉(牛腿肉为剔骨肉)-执行国家标准GB/T17238-2008,均匀深红色、表面光泽、纹路紧密、脂肪乳白色或是微黄无异味、触摸时不粘手、弹性好、严禁使用注水肉;牛排-执行国家标准GB/T17238-2008,深红色、脂肪乳白色、无异味、排骨肉厚度不低于1厘米;全羊肉-执行国家标准GB/T9961-2008,整羊要求重量在20公斤以下,当天宰杀,羊肉呈粉红色、表面光泽、纹路紧密、质地坚实有弹性,肌肉细嫩,整羊需现场分割剔好;整鸡鸭一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鸡肉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鱼鱼体健康,体态匀称,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猪肉-五花肉执行国家标准GB9959.1-2001/XG2-2014,要求带皮的肥瘦肉、肌肉与脂肪相间多层,排骨执行国家标准GB9959.1-2001/XG2-2014,不带肥油,厚实、完整、不得剔除,骨肉不分离,精瘦肉执行国家标准GB9959.1-2001/XG2-2014,无肥肉,肌睫少,猪肝无执行标准,新鲜的肝呈紫红色、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猪肘无执行标准,颜色呈深红色,无淤血,无异味。3.粮油、副食品、水果等。粮油、副食品、水果等食材均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其中,米、面、油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须有生产日期3及有效期;鸡蛋由甲方进行去除外包装按净重(注:鸡蛋去除鸡蛋盘按净重称重)核准称重;水果要求果形完整、未软化、新鲜、完好,无腐烂变质,基本不含可见异物,无坏死斑块、无明显机械损伤,基本无虫害,无异常气味和味道,达到适当的成熟度。农残不超标,并可潮源。4.调料及其他消耗品。调料及其他消耗品均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品种(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做到无尘土,无其他杂物,由食材本身的特有香味。应严格按甲方要求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需变更的,应事先沟通,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5.蛋奶类。奶类:符合国家正常生鲜牛奶为乳白色或略带微黄色的均匀胶体,无粘稠、浓厚、分层现象;不得有肉眼可见的机械杂质;具备乳的正常滋气味,不得有苦、咸、涩、臭等异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每批牛奶及酸奶保质期必须是自生产日期15天及以内,必须是阿勒泰本地生产,否则退货。蛋类:质量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要求。蛋类:15-20天,不能送将要到期的食品,不得以次充好、腐烂变质、过保质期和违背国家食品卫生要示,必须是阿勒泰本地生产,否则退货。6.海鲜及冷冻食品。海鲜及冷冻食品类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不得出现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移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限的,容器包装污移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等其他影响食品质量和安全的情况。7.保证供应产品、食品符合国家法定的质量标准,如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执行最严标准。8.供应方在供应过程中,若供应产品食品因质量原因引起的不良后果,供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甲方可视情况严重程度扣减货款,情况特别严重的可取消其后续的供应资格。9.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规定。(二)产品配送要求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2.严禁供应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移不洁、混有杂物或其他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产品。3.严禁供应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5家限定标准的产品;参加、掺杂、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等。4.严禁供应非定点屠宰及未经动物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5.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交叉污染;需重视新疆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产品配送严禁车辆混载混装。8.配送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持健康证。产品在途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三)产品验收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甲方和乙方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数量及质量,按索票、验证、过磅(清点)、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甲方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每批次每种货物均须逐一验收。按本合同中食材供货标准明确的标准对货物进行查验。3.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退货的,责成乙方以不影响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理由推托,除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除外。2.乙方保证送货人员的身体健康,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健康证,保证送货人员无传染或其它精神类疾病,不得因供货人员给甲方人员和场所带来质量、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等风险隐患,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送货人员需固定人员长期送货,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货,如遇特殊情况更换人员的,乙方需提前告知甲方。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并装卸摆放整齐,在配送食材品种、数量、质量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4.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植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产品质量不合格,除全部退货外,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5.乙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为全部送货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五、违约责任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劣质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替代产品、过期产品,按单次供货总价的3倍向甲方进行赔偿。2.所送包装类产品,须产品外包装完好,且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保质期规定时间的三分之二,并具有产品合格证,如达不到要求,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更换所有产品。3.乙方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0日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停止或延期供货,未按要求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点送货,如乙方不能及时送货造成甲方食堂不能正常工作、实施保障,单次按当年度全部送货金额的0.5%进行赔偿,累计出现同样情况2次及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5.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货物验收,如货物验收后,由甲方处置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未及时妥善处理货物,造成损失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6.乙方交售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或缺斤短两的,除按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如数补齐之外,乙方须按照该批次采购产品总价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食堂无法正常运行损失的,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7.甲方需求的货物,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配送的(不可抗力除外),延迟配送(30分钟以上)达3次以上甲方将取消其乙方资格,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8如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单价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当日市场价基础上执行下浮率的,甲方不予验收。出现上述情况3次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取消其乙方资格,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9.因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需要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签订合同必要的支出、食堂停运损失等。10.甲方有权拒收质量未达要求的货物,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内重新送货,上述情况出现一次由甲方向乙方提出口头批评;出现二次甲方向乙方提出警告,乙方向甲方做出书面保证;出现三次及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提供的食品不合格导致严重后果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如乙方提供的食品不合格导致严重后果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六、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1.运输方式由乙方根据货物性质自主确定,确保将货物及时、安全、保质保量地运送到交货地点2.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包括装货、卸货等全部杂费)3.乙方应承担全部运输风险以及运输所导致的事故责任。七、货物配送地点、方式、时间1.乙方货物配送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及地点根据甲方要求执行。2.甲方在配送前一天下午22:00之前,把确定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清单发给乙方,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夏季下午22:00之前:冬季下午23:400之前)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擅自配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且对货物不负保管责任3.甲方购买的货物所有权,在交付地点自交付验收合格时起从乙方转移至甲方。4.在甲方未接收货物前以及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拒绝接收货物的,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负责。5.合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4个月(注:本项合同服务期限2年,乙方服务至合同签订12个月,甲方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考核结果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结算方式1.按实结算:每月结算1次,供货之日起,次月月初由乙方凭经甲方签字确认的配送清单向甲方提供结算申请,甲方审核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开具发票是双方结算的必备条件)交财务部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结算:在遇到财政扎账、财务系统故障、财务程序原因致使资金未及时到账时,双方协商解决。开具发票是双方结算的必备条件。2.乙方配送的货物单价不得高于当日当地市场公示价格或零售价格,并严格按照中标价格执行,即市场价下浮率8%。【注:供货价格为产品交付甲方时的最终费用(包含农副品价格、产品检验检疫费、运输、包装、装卸、损耗、税金等全部费用),甲方除此之外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3.甲方向乙方支付价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价款,拒付价款的行为不视为违约,且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九、质保措施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发生货物质量或服务问题,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2.甲方将安排专人,每日对乙方配送的各类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进行检验,并与配送人员一并签字确认。不符合要求的食材,甲方将予以拒收。十、本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转让1.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必须于3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否则视为接受对方要求。3.合同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终止合同时双方在十五个工作内日互相结清因合同履行产生的债务。4.乙方不得擅自将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别扬克液力·阿斯哈尔别克5.乙方指定业务人员已勤不别哪摄为履行本合同负责人,经乙方单位及法人书面授权,作为乙方代表,做出的承诺视为乙方承诺。6、合同续约考核标准:详见附件一2十一,解决纠纷的方式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诉累,则由乙方承担甲方涉诉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代理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全部费用。十二、其它约定事项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补充协议。2.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供货数量除外)。对本合同正文或附件作任何更改,必须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价格变动、验收日期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签字盖章。3.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中所记载的地址为双方真实有效的地址,一方地址发生变动应当于10日内告知对方。5.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需签订质量承诺书、廉洁协议和保密协议。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13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卷(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阿新泰市红徽镇博单位地址:阿勤分23布应支村农贸市场课高端银行账号:50081001394wvod9938银行账号:300810109200243618开户行:中国确领行网7解解开户行:中工商银行股务有限公司阿朴表都放路支行日期:9024年1月26日日期:20件1.26附件一:考核标准(一)供货情况:1.供货期间是否严格按照采购人所提供物资品种、规格、质量进行配送,是否提供假冒伪劣、腐烂变质及三无产品情形。2.是否出现品种、数量与清单不一致情形。3.肉品、海鲜、冷冻、调料品等货物,是否能够出具检验检疫合格证或产品合格证。(二)配送情况:1.按甲方要求每日配送货物是否能够按时到货,是否有造成甲方食堂开餐延误情形。2.配送人员拥有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3.配送车辆是否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4.配送人员是否能够保持相对稳定。(三)价格情况:1.是否能够严格执行约定下浮率。2.是否认真做到同质同价、货真价实、价格稳定。3.是否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四)售后服务:1.供应商是否对所提供的物资需送货并搬运入库,并装卸码放整齐。2.供应商是否遵从合同约定,未发生转包、分包等情形。3.验收不合格产品是否及时更换。4.是否配合甲方按时报账或提供所需材料。5.供应商应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6.甲方依据采购文件约定其他情形。(五)服务态度:1.配送人员工作态度是否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货物配送任务;2.供货商在供货期间是否与甲方人员发生不必要争执。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及后勤消耗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