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康复科设备 步态训练与评估系统 上肢训练与评估系统 便携式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合同公告(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吉林市健康管理服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4126524432024401
二、合同名称: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购置康复科设备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3]-00392号-001
四、项目名称: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购置康复科设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9号
联系方式:0432-65010659
供应商(乙方):吉林省恩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自立西街1833号和富广场7楼715室
联系方式:1370441992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步态训练与评估系统 数量:1.00 单价(元):199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一康规格型号:A3-2S
主要标的名称:上肢训练与评估系统 数量:1.00 单价(元):166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一康规格型号:A6-2S
主要标的名称:便携式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仪 数量:1.00 单价(元):58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飞依诺科规格型号:VINN08
2.合同金额(元):424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1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2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医疗器械产品购销合同.pdf
医疗器械产品购销合同甲方: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合同编号:2024YLQX0005乙方:吉林省恩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类步态训练与评估系统A3-2S广州一康医疗设备实业有限公司套11992000.001992000.00二类上肢训练与评估系统A6-2S广州一康医疗设备实业有限公司套11660000.001660000.00二类便携式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仪VINNO8飞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套1588000.005880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整:肆佰贰拾肆万元整贷力同小写:¥42400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整:肆佰贰拾肆万元整贷力同小写:¥42400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整:肆佰贰拾肆万元整贷力同小写:¥42400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整:肆佰贰拾肆万元整贷力同小写:¥42400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整:肆佰贰拾肆万元整贷力同小写:¥42400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整:肆佰贰拾肆万元整贷力同小写:¥42400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整:肆佰贰拾肆万元整贷力同小写:¥42400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整:肆佰贰拾肆万元整贷力同小写:¥4240000.00元第二条履约保证金!乙方向甲方缴纳设备合同价格的5%做为履约保证金,三年后无任何违约情况,履约期满双方无异议予以返还(不计利息)。若保证金不足以抵顶违约金或因乙方货物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部分,由乙方向甲方缴纳其余部分。第二条结算方式00.00甲方收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开具正规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第三条交货时间和地点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地点: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乙方负责安装、调试与培训,并承担其费用。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其费用。第四条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甲方按照合同配置和国家标准进行验收,如有质量异议,设备性能达不到标准,应及时以书面或法律所规定的其他形式提出,乙方收到甲方的质量异议后,两日内应以书面的方式给予答复。第五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1、由甲方组织安排人员按照国家或国际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2、对于需要连接医院信息系统的设备,乙方需要安装支持设备独立使用的数据库及应用系统(实现图像采集及报告书写),并免费提供数据输出接口(文档)及该设备与医院信息系统接口相匹配连接的相关服务,并在此设备报废前免费为甲方提供该设备与医院信息系统接口相匹配连接的技术支持服务。第六条售后服务1、设备交付并验收合格,乙方按合同交付的设备保修期(质保期)为:三年(注:保修期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从发票开出日期次日向后推算三年。)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需无条件为甲方更换。2、保修期内乙方对设备免费维修,保修期过后负责终身维修和配件供应。乙方的维修及保养服务应遵守以下条款:(1)电话响应时间:1小时。(2)现场响应时间:本地:1个工作日内;异地:甲乙双方商定。(3)乙方应在接收到设备(需返厂维修)或到达现场后一周内完成维修,如遇特殊原因乙方无法在一周内完成维修,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维修期限。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约定期限,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人民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需在此设备报废前每年免费为甲方提供两次免费维护服务,同时提供设备性能验证报告及校准报告。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随机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1、国产设备:(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医疗器械注册证(3)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4)医疗器械经营公司营业执照(5)医疗器械经营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6)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资料: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修密码等维护维修必须的材料信息。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交付设备,逾期不超过10日(包括10日)承担100元/天人民币的违约金。2、乙方未按期交货,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在交付之前所有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甲方在验收及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由于质量原因出现损毁或者乙方所交设备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将其更新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5、设备使用过程中因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等原因造成患者、医务人员或使用人员人身伤害的,责任全部由供货商承担。如甲方已经承担了损害赔偿责任,则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单位名称:吾林省恩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人授权人:法人授权人:202年1月日证: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康复科设备 步态训练与评估系统 上肢训练与评估系统 便携式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