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采购合同公告(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2024)



 

 

 

石家庄市栾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2-01

一、合同编号:ZBYZB-2023119 二、合同名称:石家庄市栾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三、项目编码:HB2023123240010053 四、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栾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本级) 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栾武路33号 联系方式:郝荣江 供应商:河北望道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85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二号楼24层2412室 联系方式:杨晓亮0311-667999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石家庄市栾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规格型号: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59980.00 合同金额:65998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签订合同后5个月内完成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2024-02-01 八、合同公告2024-02-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石家庄市栾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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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      采购人: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本级)

合同编号:石家庄市栾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合同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栾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规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自发包人(甲方):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30承包人(乙方):河北望道地理信息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月1日发包人(甲方):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承包人(乙方):河北望道地理信息有限公司签订地点:石家庄市栾城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包人(以下称甲方)就石家庄市栾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通过(口委托方式、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以下称乙方)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栾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第二条项目范围项目范围:石家庄市栾城区全域范围。第三条具体工作内容1.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对已有集体土体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开展权属核实工作,对发生权属变化的区域,区分不同情形,根据需要开展地籍调查,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办理相应登记,对2022年11月30日前因征收导致的全部或部分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办理依嘱托变更登记。对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进行更新。2.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汇交。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等技术标准,对更新调查成果进行汇交,最终形成满足要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汇交成果,并导出数据,通过质检后,逐级分批离线汇交至省自然资源厅。第四条成果资料要求提交甲方成果包括以下:1.外业调查成果满足不动产变更作业需求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测量报告等。2.数据库成果更新后的CAD格式的所有权界线矢量图。录入在不动产登记系统内的权属信息。第五条执行技术标准1.《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37346-2019);2.《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3.《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TD/T1067-2021);4.《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5.《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0);6.《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7.《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年修订版)》;8.《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2021年修订版)》;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第六条合同金额和支付约定1.合同总额为人民币小写¥659980元,大写:陆拾伍万玖仟值捌拾元整。2.支付约定:乙方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项目后的15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全部款项。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进度计划进行任务实施,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批次成果不能使用,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第七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21.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技术要求交给乙方。2.保证项目资金按照约定及时到位,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3.负责对工作进度、质量等情况随时进行抽查和检查。4.收到乙方实施方案或技术答疑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给予审核意见。5.协助乙方办理获得作业需要的基础资料的各项手续。第八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与甲方责任和义务对应)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技术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2.工期进度安排计划报请甲方审批后严格执行。3.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落实项目实施工作,人员设备及时到位。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在甲方现场服务的人员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责,指派专人负责现场人员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配置安全防护用具。第九条成果和资料的保密与使用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原始资料、中间及最终成果归甲方所有。2.乙方应对从事项目所获得的资料及成果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发表或向第三方披露提供,也不得用于其他目的。3.乙方不得复制、丢失或涂改甲方的原始资料和电子数据。4.乙方在成果通过验收后,其成果连同原始资料一并交还甲方。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因自然灾害以及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实际情况与本项目技术设计书要求不符,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对本项目技术设计书部分内容的修改意见,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可执行修改后的内容。·4.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索赔权。5.乙方按规定汇交全部成果资料完成后,甲方支付完全部费用后,合同终止。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因甲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审查项目实施方案、未及时解决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未及时支付合同款项等)对工程造成进度影响,则工期顺延。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的,应向甲方按合同额的0.1%赔偿违约金,如乙方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除赔偿甲方合同额的0.5%外;还要退还甲方预付的全部费用,并按当时银行贷款利息支付利息。2.在甲方提供了工作条件,并保证了费用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合同额的0.5%计算。3.乙方提供的成果经验收不合格或需修改完善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改完善,以致达到质量要求。4.在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乙方应负责所有成果、资料等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资料的保密,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得向任何人任何方式提供任何资料。严格按保密要求程序传递各种资料,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回已付款项并依法依规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第十三条未尽事宜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合同争议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属地法院起诉。第十五条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以下无正文)源和甲方(章)甲方(章)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夕日期:2024年2月日代表人:1301联系人:郝荣江户名: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开户行:工行栾城支行帐号:04020207093001638360402020709300163836邮政编码:051430051430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栾城镇栾武路33号电话:1346399824113463998241传真:Email:乙方(章)乙方(章)河北望道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河北望道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河北望道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日期:224年2月一日代表人:联系人:杨晓亮户名:河北望道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河北望道地理信息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石家庄中山东路支行帐号:1305016158320000118913050161583200001189邮政编码:050000050000地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85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二号楼24层2412室电话:0311-667999200311-66799920传真;Email: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石家庄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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