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维修保养 公务车维修保养装饰采购合同公告(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2024)



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本级凤凰派出所警车(133)维修保养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公务车维修保养装饰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凤凰派出所警车(133)维修保养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本级
2、地址:大桥路67号
3、联系方式:3752518
4、供应商(乙方):鄂州市宝源汽车修理厂
5、地址:鄂州市蟠龙农产品批发市场后厂房1号
6、联系方式:38756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车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2624元
5、合同金额:0.2624(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宝源汽车修理厂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704-2024-0008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1-0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2-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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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源合同2023.pdf

鄂州市政府采购公务车辆维修保养装饰服务合同甲方: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乙方:鄂州市古城南路新干线汽车会所甲、乙双方根据2021年12月23日鄂州市政府采购公务车辆维修协议供应商招标的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达成如下合同。一、乙方的服务范围、项目及服务时限服务范围及项目:公务车辆维修的采购。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二、业务办理采购单位对公务车辆维修有小规模、分散采购的需求时,按合同到协议供货商处依法进行采购,乙方应给予优惠并提供优质服务。三、价格和结算方式1、乙方承接采购单位采购业务,其结算价格按照优惠的标准以及相关的补充规定计算。2、在市场价格标准计算的基础上,按项目分别给予优惠折扣率5%。3、乙方所承接采购单位公务车辆维修的采购资金结算以本合同约定的优惠率作为最低价格进行结算;按乙方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开具发票。采购货物清单需经采购单位认可,市财政监管部门审核后市国库收付中心方可付款。4、因国家政策或相关经营价格的改变所导致的价格调整,乙方应在一个星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四、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1、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2、对采购的公务车辆维修出现的非人为因素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采购监督单位一起要求乙方无偿更换至符合要求。3、在乙方违反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有权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乙方的协议供货商资格,并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义务:1、协同财政部门到协议供应商处进行采购。2、按合同条款及时款。五、乙方权利和义乙方权利:1、有权要求采购吉算货款;2、有权采购除合同规定及以外的要求。政3、有门投诉采购单违纪行为。乙方1、乙斤的、未使用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的要求。2、在质量、和类方采购要求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如在量问题,响应,提出解决办法,并保证在鄂州市政府采购公务车辆维修保养装饰服务合同甲方: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乙方:鄂州市古城南路新干线汽车会所甲、乙双方根据2021年12月23日鄂州市政府采购公务车辆维修协议供应商招标的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达成如下合同。一、乙方的服务范围、项目及服务时限服务范围及项目:公务车辆维修的采购。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二、业务办理采购单位对公务车辆维修有小规模、分散采购的需求时,按合同到协议供货商处依法进行采购,乙方应给予优惠并提供优质服务。三、价格和结算方式1、乙方承接采购单位采购业务,其结算价格按照优惠的标准以及相关的补充规定计算。2、在市场价格标准计算的基础上,按项目分别给予优惠折扣率5%。3、乙方所承接采购单位公务车辆维修的采购资金结算以本合同约定的优惠率作为最低价格进行结算;按乙方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开具发票。采购货物清单需经采购单位认可,市财政监管部门审核后市国库收付中心方可付款。4、因国家政策或相关经营价格的改变所导致的价格调整,乙方应在一个星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四、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1、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2、对采购的公务车辆维修出现的非人为因素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采购监督单位一起要求乙方无偿更换至符合要求。3、在乙方违反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有权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乙方的协议供货商资格,并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义务:1、协同财政部门到协议供应商处进行采购2、按合同条款及时付清货款。五、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权利:1、有权要求采购单位按时结算货款;2、有权拒绝采购单位提出的除合同规定及服务承诺以外的要求。3、有权向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投诉采购单位的违约违纪行为。乙方义务: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的要求。2、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等按照甲方采购要求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如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立即响应,提出解决办法,并保证在服务承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到位、交验收使用,因质量问题和延期交货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3、如果货物的内在质量或规格型号与采购单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有权向乙方发出索赔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更换有缺陷的货物,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4、优先向采购单位提供所需要的公务车辆维修,提供跟踪服务,并履行投标文件内的服务承诺及优惠服务。5、必须妥善保管所有采购单位采购货物单据,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6、如出现违约违纪行为,应接受按规定给予的处罚。七、违约责任若乙方违约或违反政府采购管理法规的,甲方与监管部门有权视情节轻重书面警告或取消定点维护资格。八、合同的修改与终止1、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修改本合同。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拒事件而丧失履行合同能力,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终止合同。3、如违反合同规定,合同双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九、争议的解决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考虑提请诉讼。十、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2月31日止。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合同将成为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乙方:鄂州市古城南路新干线汽车会所代表人:代表人:雷远刚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56719816781签字盖章:签字盖单:需交例201年0月3日20231月1日甲方: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乙方:鄂州市大业汽车修配厂甲、乙双方根据2021年12月23日鄂州市政府采购公务车辆维修协议供应商招标的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达成如下合同。一、乙方的服务范围、项目及服务时限服务范围及项目:公务车辆维修的采购。服务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业务办理采购单位对公务车辆维修有小规模、分散采购的需求时,按合同到协议供货商处依法进行采购,乙方应给予优惠并提供优质服务。三、价格和结算方式1、乙方承接采购单位采购业务,其结算价格按照优惠的标准以及相关的补充规定计算。2、在市场价格标准计算的基础上,按项目分别给予优惠折扣率8%。3、乙方所承接采购单位公务车辆维修的采购资金结算以本合同约定的优惠率作为最低价格进行结算;按乙方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开具发票。采购货物清单需经采购单位认可,市财政监管部门审核后市国库收付中心方可付款。4、因国家政策或相关经营价格的改变所导致的价格调整,乙方应在一个星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四、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1、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2、对采购的公务车辆维修出现的非人为因素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采购监督单位一起要求乙方无偿更换至符合要求。3、在乙方违反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有权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乙方的协议供货商资格,并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义务:1、协同财政部门到协议供应商处进行采购。2、按合同条款及时付清货款。五、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权利:1、有权要求采购单位按时结算货款;2、有权拒绝采购单位提出的除合同规定及服务承诺以外的要求。3、有权向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投诉采购单位的违约违纪行为。乙方义务: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的要求。2、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等按照甲方采购要求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如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立即响应,提出解决办法,并保证在服务承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到位、交验收使用,因质量问题和延期交货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3、如果货物的内在质量或规格型号与采购单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有权向乙方发出索赔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更换有缺陷的货物,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4、优先向采购单位提供所需要的公务车辆维修,提供跟踪服务,并履行投标文件内的服务承诺及优惠服务。5、必须妥善保管所有采购单位采购货物单据,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6、如出现违约违纪行为,应接受按规定给予的处罚。七、违约责任若乙方违约或违反政府采购管理法规的,甲方与监管部门有权视情节轻重书面警告或取消定点维护资格。八、合同的修改与终止1、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修改本合同。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拒事件而丧失履行合同能力,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终止合同。3、如违反合同规定,合同双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九、争议的解决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考虑提请诉讼。十、其他约定事项日起至年月日止。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合同将成为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甲方: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3代表人:3608682979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字盖章:签字盖章:20年1月了日2年1月3日鄂州市政府采购公务车辆维修保养装饰服务合同甲方: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乙方:鄂州市宝源汽车修理厂甲、乙双方根据2021年12月23日鄂州市政府采购公务车辆维修协议供应商招标的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达成如下合同。一、乙方的服务范围、项目及服务时限服务范围及项目:公务车辆维修的采购。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二、业务办理采购单位对公务车辆维修有小规模、分散采购的需求时,按合同到协议供货商处依法进行采购,乙方应给予优惠并提供优质服务。三、价格和结算方式1、乙方承接采购单位采购业务,其结算价格按照优惠的标准以及相关的补充规定计算。2、在市场价格标准计算的基础上,按项目分别给予优惠折扣率8%。3、乙方所承接采购单位公务车辆维修的采购资金结算以本合同约定的优惠率作为最低价格进行结算;按乙方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开具发票。采购货物清单需经采购单位认可,市财政监管部门审核后市国库收付中心方可付款。4、因国家政策或相关经营价格的改变所导致的价格调整,乙方应在一个星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四、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1、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2、对采购的公务车辆维修出现的非人为因素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采购监督单位一起要求乙方无偿更换至符合要求。3、在乙方违反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有权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乙方的协议供货商资格,并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义务:1、协同财政部门到协议供应商处进行采购。2、按合同条款及时付清货款。五、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权利:1、有权要求采购单位按时结算货款;2、有权拒绝采购单位提出的除合同规定及服务承诺以外的要求。3、有权向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投诉采购单位的违约违纪行为。乙方义务: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的要求。2、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等按照甲方采购要求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如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立即响应,提出解决办法,并保证在服务承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到位、交验收使用,因质量问题和延期交货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3、如果货物的内在质量或规格型号与采购单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有权向乙方发出索赔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更换有缺陷的货物,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4、优先向采购单位提供所需要的公务车辆维修,提供跟踪服务,并履行投标文件内的服务承诺及优惠服务。5、必须妥善保管所有采购单位采购货物单据,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6、如出现违约违纪行为,应接受按规定给予的处罚。七、违约责任若乙方违约或违反政府采购管理法规的,甲方与监管部门有权视情节轻重书面警告或取消定点维护资格。八、合同的修改与终止1、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修改本合同。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拒事件而丧失履行合同能力,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终止合同。3、如违反合同规定,合同双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九、争议的解决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考虑提请诉讼。十、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合同将成为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鄂州市公案局鄂城区分局乙方:鄂州市宝源汽车修1代表人: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字盖章:签字盖章:200年月200年!月33日月3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警车维修保养 公务车维修保养装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