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道路采购合同公告(如皋市下原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682-NTJW-T2023-0139002
二、合同名称:2023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白李、藕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682-NTJW-T2023-0139
四、项目名称:2023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如皋市下原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苏省南通如皋市下原镇
联系方式:15996551137
供应商(乙方):南通鑫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中山路568号三楼
联系方式:875369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2023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白李、藕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2023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白李、藕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
联系方式:87536969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98124.90元
合同金额:49.812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两年
采购方式:cgfs00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0-20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2-02 14:41: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事一议二标段合同.pdf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如皋市下原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南通鑫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如皋市下原镇2023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二标段2.工程地点:下原镇白李社区、池村3.工程承包范围:道路施工二、合同工期:60日历天;2023年10月25日开工,2023年12月24日竣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三、质量标准:本工程量等级要求必须达到合格,工程质量缺陷期为两年。质量检验:本工程按《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及《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要求:执行下原镇一事一议道路质量管理规范四、工程结算价格及付款方式1.签约合同价:标段技术标准及要求中标总价(元)单价(元/m)1标段详见招标文件498124.981.72.决算时不调整单价,只调整工程量(除招标文件3.2.3条规定的情形外)。4、工程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于2023年年底前付审计价的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于2024年底前一次性付清(支付时需出具本程质量无缺陷报告)。首次付款时候,承包人需提供审计价的增值税正式发票。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由项目所在地县(市)相应金额正式发票。5、本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承包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期限履行保修义务。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刘洪宇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项目交易文件(含招标公告、答疑澄清文件等);(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清单图纸(施工方案);(5)技术标准和要求;(6)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具体承诺如下:(1)承包人必须服从村委员会和社会质量监督人员的管理和指导。(2)承包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检验设备不得随便调离现场。确实需要调离现场,并报建设单位。(3)承包人在投标书中所安排的项目经理、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均须坚守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可随时检查。如发现五大员未经审批擅自更换,除责令施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外,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4)本工程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5)程实施过程中如不能专款专用的、或质量较差、或进度严重脱节时,建设单位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已完成的有效工程量只按50%计量结算。(6)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工期履约保证金,执行交易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款规定。(7)承包人必须于中标通知书签发后20日内进场组织施工,逾期视作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及施工。3、乙方工作(1)乙方必须在正式进场施工的前7天,给甲方提供机械配备的名称、数量、型号及施工计划一览表,并保证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2)乙方在机械设备进场时,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工程监理人员到场,清点验证、抽取样品、记载备档。发现不符要求时,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更换或清青退出场,由此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3)施工过程中,按标准及时准备提供上级检测化验的材料或成品样品,提供商品混凝土原材料(砂、石、水泥、外加剂)检验试验报告,商品砼厂家应提供项目所在县级市备案证明。原材料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按规定的抽检批次数量足额提供。提供的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是具备国家认证资格的实验室出据的报告,并通过市级监管部门、监理单位的认可。(4)乙方必须承担施工过程中材料、机械设备的安全保卫、施工人员的生产安全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等工作,负责封闭交通,设置施工警示的标牌、设施等,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产生的费用概由乙方负责。(5)施工中不得损坏施工现场周围邻近的建筑物、构筑物、“三线杆”、农作物等,发生损坏的按价赔偿。(6)施工遗留的杂物应及时清运、不得堆放、遗弃在周边农田和边沟内。施工结束时应及时恢复堆放场地的原貌。(7)及时完成档案资料的整理、装订、上缴工作。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5.补充条款:1、承包单位必须加强协调配合,做好与其他专业施工队伍各方面的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费率为暂定,结算时以有关部门核定的结果为准,未经核定不得作为结算依据。3、施工单位应自备发电机组,连续停电48小时以上的开机费用签证后进结算,停电造成工期延误及其他费用,甲方不予签证。4、本工程的各类保证金一律不计息。5、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如皋市人民政府皋政发[2006]29号关于《市政府关于在建筑领域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按合同及时支付经许可分包工程款,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兑付。承包人发工资必须直接发给农民工本人,也可以委托银行发放,但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同时企业还要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应得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发给农民工本人,并处以应发款项10%的罚款。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6、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各项经济处罚,经工程监理签证、书面告知承包人即生效,发包人直接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则在工程款中扣除。7、本工程如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必须按相关文件要求实施,并接受建设单位的考核和监督。8、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格式必须采用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附件8格式。9、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原有构筑物损坏,由承包人无偿修复。10、农民工工资支付须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应按照规定,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11、工程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项目建设单位会同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如实编制工程结算,由建设单位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并报如皋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核中心备案,结算以审计报告为准八、签订时间:2023年10月20日签订。九、签订地点:如皋市下原镇人民政府111室签订。十、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本项目交易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全部条款。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招标办一份,居民委员会一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来高法定代表人或共委托代理印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3206821078809206821056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如皋市下原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江苏好地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2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计算。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设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委托代理人(签字):0682105644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奖补道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