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效用地调查工作采购合同公告(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汉滨区不动产登记局)2024)
一、合同编号:HT-汉滨区-2024-00028
二、合同名称:汉滨区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工作项目
三、项目编号:ZCSP-汉滨区-2023-00729
四、项目名称:汉滨区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工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东路一号
联系方式:13772971627
供应商(乙方):西安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444号
联系方式:029-8202880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0000
1(项)
¥198,200.00
¥198,200.00
调查范围主要是指经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中的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通过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不动产登记信息,结合城镇低效用地调查范围,整理、填写及上报辖区内城镇低效用地底数信息,并将城镇低效用地的地块逐宗标注在遥感影像图上,建立城镇低效用地数据库。
合同金额: 198,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2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1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汉滨区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工作.pdf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2024年02月02日
汉滨区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工作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汉滨区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工作甲方: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乙方:西安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第1页共6页甲方(全称):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乙方(全称):西安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第一条项目服务内容为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控新增、深挖存量,充分释放存量土地资源潜力,依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城镇低效用地调查的通知》,开展汉滨区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工作。本次城镇低效用地的调查范围主要是指经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中的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通过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不动产登记信息,结合城镇低效用地调查范围,整理、填写及上报辖区内城镇低效用地底数信息,并将城镇低效用地的地块逐宗标注在遥感影像图上,建立城镇低效用地数据库。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1收集资料收集汉滨区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遥感影像)、2009年至2021年批准建设用地备案信息、汉滨区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初步划定成果等。1.2外业调查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为基础,调查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调查低效用地类型、四至范围、权属、原土地用途、低效原因、再开发意愿等。低效类型按下列分类:(1)产业转型升级类: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用地;“退二进三”产业用地。(2)城镇更新改造类:布局散乱、设施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老城区、城中村、棚户区、老工业区等。(3)用地效益提升类:低于有关土地使用标准、或未达到土地供应时约定的开发利用条件、或经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认定为低效的建设用地。(4)其他经认定为城镇低效用地的建设用地。1.3建立低效用地数据库,编制成果按照成果要求,建立低效用地数据库,编制文字报告等,并将成果提交上级部门。第二条合同签订依据第2页共6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相关法规和规章。第三条工作的主要依据3.1原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147号);3.2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城镇低效用地调查的通知》。第四条工期期限工期30个日历天。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5.1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展汉滨区城镇低效用地调查作业所需资料并提出技术要求,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现势性负责;5.2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或因其它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作量增加,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5.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和金额向乙方支付项目款。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项目款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提示,甲方收到提示后30日不能支付的,每逾期一且违约金按照本项目合同总价款的同期银行拆借利息计算;5.4协助乙方的工作队伍顺利进入现场,维持工作秩序,做好协调配合工作;5.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投入、进度、组织、质量及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汇报项目情况,以确保项目的实施5.6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成果资料归甲方所有;5.7如项目任务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6.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之日起,及时组织工作队伍进场作业;6.2乙方根据部、省文件要求确保项目按期完成;6.3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每延迟一天的违约金按本项目合同总价款的1%扣减。因自然原因等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工作的除外,工期相应顺延;6.4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开展工作期间乙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第3页共6页自理,乙方人员及设备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6.5乙方应当配合甲方进行项目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6.6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涉及本项目所有相关资料或成果提供给第三方。第七条提交成果7.1、城镇低效用地数据库;7.2、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情况调查信息表;7.3、城镇低效用地在开发典型案例报告。第八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8.1合同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捌仟贰佰元整(¥198200.00元含税,税率为6%);8.2付款方式:乙方提交成果资料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合同全款,即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捌仟贰佰元整(¥198200.00元)。第九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过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由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评估鉴定费等。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1.1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11.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1.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11.5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至乙方交清该项目全部成果资料及甲方结清合同第4页共6页款,该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印础G:09020023269院乙方:西安建材地质工程勘擦院有限公司日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61010402G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西安市北大街444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029-8738116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西安莲湖路支行银行账号:户名:西安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1001711100050003443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1月22日第5页共6页附: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致:西安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汉滨区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工作已完成采购工作,谈判小组依据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经过评审程序,按照政府采购法评审确定贵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贰佰元整(¥198200.00元)请接此通知后,做好以下工作: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尽快与采购人接洽,做好项目实施前的有关准备工作,确保按期交工特此通知!资源采购人: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代理机构:陕西磐创佰瑞项自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低效用地调查工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