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搬迁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楚雄师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



楚雄师范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教学区)一期EPC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2300202300495001
招标项目名称:
楚雄师范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教学区)一期EPC

标段编号:
GC532300202300495001001
标段名称:
楚雄师范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教学区)一期EPC

招标人:
楚雄师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远程异地评标
中标人:
云南建投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中基基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勘察报价:岩土工程勘察费:150.00元/米进尺岩土工程设计费:按岩土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建安费的3.80%计;设计报价:下浮33.60%;施工报价:下浮0.10%
中标工期:
计划总工期30个月(含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周期),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项目经理/总监:
戴缘

合同公示日期:
2024-02-02

合同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教学区一期)_240202_102423.pdf
2024-02-02 10:43:05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CXSFXYBQ—KCSJSG—001(教学区一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二、合同工期....三、质量标准4.4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D五、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5六、合同文件构成.七、承诺.5八,订立时间.55九、订立地点.十、合同生效..5.5十一,合同份数..5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7第1条一般约定..7第2条发包人.....14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16第4条承包人.19第5条设计...24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27第7条施工.......33第8条工期和进度....39第9条竣工试验...44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46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49第12条竣工后试验.....51第13条变更与调整....52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57第15条违约.....63第16条合同解除...64第17条不可抗力....68第18条保险......69第19条索赔.71第20条争议解决..72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75第1条一般约定...75第2条发包人..77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77第4条承包人....78第5条设计....82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83第7条施工.......84第8条工期和进度....86第9条竣工试验.87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87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89第12条竣工后试验.....89第13条变更与调整....89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90第15条违约.......93第16条合同解除.....94第17条不可抗力..94第18条保险....95第20条争议解决......95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97附件2: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99附件3:廉政责任书..102-1-:105附件4:廉洁守信承诺书-2-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楚雄师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云南建投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基基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楚雄师范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教学区)一期EPC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楚雄师范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教学区)一期EPC。2.工程地点: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2310-532301-04-01-827031。4.资金来源:楚雄师范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教学区)一期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5.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129亩,总建筑面积为21269平方米(地上面积为178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386平方米),包含楚雄师范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中编号B-1尚行楼建筑面积11092m、建筑高度23.9M;编号J4-1财管学院建筑面积7132m、建筑高度22.5M;编号Q-1雁鸣阁建筑面积1925m、建筑高度24.0M;编号Q-2雁峰书院建筑面积1120m、建筑高度14.1M及建筑散水范围内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7702万元,建安费约10972万元。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含场地平整、边坡支护、主体工程及建筑散水范围内的安装工程等。(1)工程勘察:(1)提交满足本项目各设计阶段所需要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含专项土石比报告),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文件规范规定要求,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直至取得审查合格证,根据后续施工进度安排技术人员提供勘察服务工作;(2)完成岩土工程设计(边坡支护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地基处理设计等)工作、组织专家方案评审并通过评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图机构的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对施工图进行调整,取得施工图审图合格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2)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作、二次深化设计,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归档,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通过评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图机构的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对施工图进行调整,取-3-得施工图审图合格证,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及工程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由设计单位负责支付本合同约定设计范围内的子项的施工图审查的第三方审图费用。(3)工程施工:完成经审核通过的施工图教学区(一期)招标范围及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和缺陷修复等。(4)采购:完成总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1月15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4年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1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730天(含勘察、设计、施工周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1)勘察质量标准:勘察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并通过审批及审查。(2)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和招标人提出的合理化需求,并通过审批及审查,且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4)总承包承诺:总承包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19年12月23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5)设施设备购置与安装质量标准:全新产品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费率下浮合同。勘察部分:岩土工程勘察费:150.00元/米进尺;岩土工程设计费:按岩土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建安费的3.80%计:设计部分下浮33.60%;施4工部分下浮0.10%。五、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戴缘【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施工负责人:戴缘注册证书编号:云2532018202157458勘察负责人:王济宏注册证书编号:AY135200237。设计负责人:孙奕注册证书编号:20065300289。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等附件;(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_楚雄师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四方(含联合体成员)签字和盖章后成立,并自动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拾份。5承包人:(公章)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00MA7MLAF9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216521569H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阳光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溪路198号3号楼大道283号4栋5楼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马利波法定代表人:刘红平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871-64143052电话:0878-3256360传真:0871-64143053传真: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盘龙支行开户银行:账号:135613636237账号:承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MA6P16U03C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4312040640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润城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拥金路1号小区7幢4层3A02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余虹法定代表人:**丰w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5912441756电话:0871-64626063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6-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00MA7MLAF9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216521569H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阳光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溪大道283号4栋5楼路198号3号楼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刘红平法定代表人:马利波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878-3256360电话:0871-64143052传真:传真:0871-6414305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盘龙支行账号:账号:135613636237承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431204064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MA6P16U03C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拥金路1号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润城小区7幢4层3A02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丰法定代表人:余虹w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871-64626063电话:15912441756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6-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和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件、《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建议书、价格清单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发包人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其中列明工程的目的、范围、设计与其他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7项目清单:是指发包人提供的载明工程总承包项目勘察费(如果有)、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暂估价、暂列金额和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内容的项目明细。1.1.1.8价格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项目清单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清单。1.1.1.9承包人建议书: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承包人建议书的文件。承包人建议书由承包人随投标函一起提交。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实施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件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订立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7受人。本合同中“因发包人原因”里的“发包人”包括发包人及所有发包人人员。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订立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受人。1.1.2.4联合体:是指经发包人同意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作为承包人的临时机构。1.1.2.5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工作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和履行发包人义务的人。1.1.2.6工程师:是指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授权进行合同履行管理、工程监督管理等工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该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雇用一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职业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工程师代表,并授予其根据本合同代表工程师行事的权利。1.1.2.7工程项目总负责人: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的,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的管理,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2.8设计负责人:是指承包人指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设计工作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1.1.2.9采购负责人:是指承包人指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采购工作的人员。1.1.2.10施工负责人:是指承包人指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施工工作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1.1.2.11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订立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工程实施:是指进行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竣工以及对工程任何缺陷的修复。1.1.3.3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4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5单位/区段工程:是指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指明特定范围的,能单独接收并使用的永久工程。1.1.3.6工程设备: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仪器装置、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包括其配件及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8-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楚雄师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云南建投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E中基基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楚雄师范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教学区)一期EPC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国务院第279号令执行及《协议书》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二、质量保修期1G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伍年;(3)装修工程为贰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6)院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97-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8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实施质量缺陷返修。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签章):楚雄师才工程项目管承包人(签章):云南建投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项目联系人:戴缘项目联系人:陆永俊联系电话:18187013616联系电话:13888164859承包人(签章):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承包人(签章):中基基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王济宏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孙奕联系电话:15887038398联系电话:13888355552午年-月293签订时间:-98理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项目联系人:陆永俊项目联系人:戴缘联系电话:13888164859联系电话:18187013616承包人(签章):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承包人(签章):中基基固建设工程有限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项目联系人:孙奕项目联系人:王济宏联系电话:13888355552联系电话:15887038398午年-月293签订时间:-98附件2: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发包人(全称):楚雄师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云南建投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基基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施工安全责任书。第一条权利和义务一、承包人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有相应等级的资格证书。二、承包人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不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应由取得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担任,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三、承包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四、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报发包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五、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基坑支护、抽排水、土方开挖、支模板、扎钢筋、起重吊装、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必须分部分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并报发包人安全管理部门存档。六、承包人在开工前,负责管理的技术人员必须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的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安全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并报发包人安全管理部门存档。七、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脚手架、起重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基坑边-99-沿等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八、承包人的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区、生活区的位置应当符合安全性的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九、承包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采取防护措施(封闭围挡),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建筑垃圾、噪音、振动和强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十、承包人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承包人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必要的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十一、承包人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用具及配件,必须具备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进入现场使用前必须进行查验,同时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报发包人安全部门存档。对超过使用时间、保质时间的应及时停止使用或报废。十二、承包人在使用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时,必须由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使用,同时向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设备显著位置。十三、承包人必须定期不定期对下属所有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培训情况必须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十四、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期限以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十五、承包人必须建立意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各项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十六、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控制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工程零死亡。第二条违约责任承包人因施工方案或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而造成的误工、停工、返工,所产生的一切政治、经济、名誉损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三条本工程安全责任书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100-附件3:廉政责任书建设单位(甲方):楚雄师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单位(施工、设计、勘察、监理):云南建投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工程名称:楚雄师范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教学区)一期EPC投资来源:自筹+融资投标形式:公开口邀请口直接发包口竞争性谈判口中标价:(1)施工下浮率0.1%(2)勘察费费率投标报价:150元/米进尺,岩土工程费率3.8%(3)设计费费率投标报价:下浮33.6%。建设工期:计划总工期30个月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辉族自治州楚雄市。评标形式:综合评分图量化评分口经评审合理最佳低价口定标形式:当场回隔日口山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中基基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勘察)为切实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确保工程建设优质、高效、廉洁,依据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特订立本责任书。一、双方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省、州关于工程建设的各项法律规章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三)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廉政监督,建立健全廉政工作制度,认真查处本方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四)双方均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以及诚实守信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提醒,自觉抵制,或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102-发包人(签章):楚雄师才工程项目管承包人(签章):云南建投第四建设有限理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戴缘项目联系人:陆永俊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13888164859联系电话:18187013616承包人(签章):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承包人(签章):中基基固建设工程有限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王济宏项目联系人:孙奕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13888355552联系电话:15887038398签订时间:年11月-101-(一)发包人人员不得接受或索要承包人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发包人人员不得到承包人报销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三)发包人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四)发包人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就业、旅游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五)发包人人员不得向承包人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六)发包人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强行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七)自觉接受承包人的监督,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对承包人及其人员的投诉举报行为进行打击报复。三、承包人责任(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向发包人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得以洽谈业务等为借口,邀请发包人人员外出考察旅游或进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三)不得为发包人及其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或为发包人及其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四)不得擅自与发包人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以及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五)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督。四、违约责任(一)发包人及其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当事人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二)承包人及其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在依法对承包人企业给予相应处罚的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当事人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五、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责任书-103-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六、本责任书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监督部门(发包人纪检监察机构)签证备案一份。发包人(签章):楚雄师才工程项目管承包人(签章):云南建投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项目联系人:戴缘项目联系人:陆永俊联系电话:18187013616联系电话:13888164859心目承包人(签章):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承包人(签章):中基基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项目联系人:孙奕项目联系人:王济宏联系电话:15887038398联系电话:13888355552签订时间:202年一月-104-附件4:廉洁守信承诺书为加强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有效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在此我作出如下承诺:1.严格遵守国家、省、州和关于工程建设的各项法律规章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2.加强对施工、监理、审计等参建单位履约监管,建立完善信用信息互认共享、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机制,促进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诚实守信,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3.不接受或索要施工、监理、审计等参建单位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4.不到施工、监理、审计等参建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5.不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6.不要求或接受施工、监理、审计等参建单位为本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就业、旅游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7.不向施工单位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8.不以任何理由向施工单位强行推荐分包单位,或强行要求施工单位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9.不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对施工、监理、审计等参建单位及其人员的投诉举报行为进行打击报复。10.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如有不廉洁行为,自愿接受处理。承诺人:A5十年1月29-10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整体搬迁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