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分拨中心 知识库整理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4)



【延续合同】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分拨中心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BACG2021173986
二、合同名称:【延续合同】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分拨中心项目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BACG2021173986
四、项目名称: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分拨中心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
联系方式:18219494784
供应商(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4005号联通大厦
联系方式:186822538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分拨中心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负责深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涉及宝安区事项的转办、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深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涉及宝安区业务的整理工作;负责网上平台在线咨询回复工作。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766920
合同金额:376692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2022年2月1日-2025年1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1-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2-02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1:运营服务考核要求.pdf

2024年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分拨中心项目合同(盖章版).pdf

合同编号:(L12-1-404-2021-000454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分拨中心外包服务项目运营服务考核要求序号监督考核指标内容定义月指标值1分拨率指岗位正常工作时间内,转部门处理的工单数。(以部门工作日为准)W99.99%2知识库整理指负责深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涉及宝安区业务信息的采集、整理等工作的及时率W99%3诉求处理及时率指负责深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涉及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诉求等方面办理工作的及时率W99%4网上平台回复率指负责“宝安行政服务微信公众号”“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邮箱”、“宝安通APP”、“广东政务服务网”等线上咨询服务平台的在线回复率≥99%第19页共19页合同编号:CL12-4404-2024-000454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全业务外包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分拨中心项目合同第1页共19页台同编号:CL12-4404-2024-000454甲方: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306MB2D076974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负责人:张宇邮政编码:518000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892254961D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4005号联通大厦法定代表人:周剑明邮政编码:518000第2页共19页合同编号:CL12-4404-2024-000454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分拨中心运营支撑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信守:一、合同标的(一)项目名称: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分拨中心项目(二)甲方采用项目外包模式,在甲方的业务经营范围以内,以分拨服务为主要服务模式,向客户提供服务。乙方负责提供分拨中心外包服务。(三)本项目服务场地由甲方提供,乙方需根据甲方的要国联合求配备相应的项目服务人数,提供不少于23人的分拨中心团深圳队。骑(四)由乙方提供项目经理1名,负责项目的考核及服务监督管理,每月至少驻场4个工作日。二、服务工作内容(一)服务范围负责深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涉及宝安区事项的转办、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深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涉及宝安区业务的整理工作;负责网上平台在线咨询回复工作。(二)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2022年2月1日-2025年1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第3页共19页合同编号:CL12-4404-2024-000454(三)服务内容1.负责深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涉及宝安区事项的转办、督促检查工作。2.负责深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涉及宝安区业务信息的采集、整理、录入工作。3.负责深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涉及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诉求的办理工作。4.负责“宝安行政服务微信公众号”、“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邮箱”、“宝安通APP”、“广东政务服务网”等线上咨询服务平台的在线咨询工作。5.接受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委托办理部分业务,如工单审核、知识库审核等。6.定期提供该项目有关的统计报表、统计数据、分析报告(含日报、月报)等。7.配合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做好该项目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文件的修改、编制、执行工作。8.定期更新并提供该项目工作人员的基本资料、劳动关系及变动情况。9.严格按照党和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由乙方针对本项目制定保密制度和措施。(四)服务人员数量要求乙方应按时完成本服务项目所需的人力及其它资源保障。根据项目的业务要求,需配备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服务人员不少于23人,其中系统工程师1名,数据维护人员1名,第4共19页合同编号:CL12-4404-2024-000454总组长1名,业务组长2名,行政文秘1名,分拨岗人员11名,网上平台服务岗人员3名,知识库岗人员3名。(五)服务人员岗位要求1.系统工程师岗位要求:具有计算机及电子类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两年以上计算机设备维护工作经验、掌握计算机及网络基础知识、具备实操能力、熟悉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维护、熟悉办公软件的使用及维护、较强的责任心、做事细致耐心、工作主动性强、需有较强的数据安全和保密意识。2.数据维护人员岗位要求:具有计算机及电子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掌握计算机及网络基础知识、具备实操能力、熟悉办公软件的使用、具备数据分析相关工作经验,较强的责任心、做事细致耐心、工作主动性强、需有较强的数据安全和保密意识。3.总组长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政务服务行业工作经验、熟悉办公软件的使用、具备较强的团队建设管理统筹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能力、档案管理和公文写作能力、具有职业道德、踏实稳重、工作细心、责任心强、能在较大压力情况下完成工作。4.业务组长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政务服务行业工作经验、熟悉办公软件的使用、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较强的责任心、做事细致耐心、自律能力强、能在较大压力情况下完成工第5页共19页合同编号:CL12-4404-2024-000454作。5.行政文秘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文秘工作经验、熟悉办公软件的使用、具备档案管理和文书写作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6.分拨岗人员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诉求分拨业务工作经验、计算机及业务系统操作熟练、具备灵敏的反应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较强的责任心。7.网上平台服务岗人员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网上平台客服工作经验、熟悉业务流程及服务质量标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较强对外服务意识。8.知识库岗人员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文档整理工作经验、计算机操作熟练、做事认真负责细致耐心,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较强的责任心。(六)后续服务要求乙方需安排项目经理定期驻场,配合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该项目的现场管理等工作,在项目实施满12个月后,需协助采购人开展本项目相关工作交接和下一服务周期的培训活动,保证衔接工作的顺利开展,后期保障将作为最终验收内容。(七)考核办法/验收方式第6页共19页合同编号:CL12-1404-2024-000454项目年度服务周期完成后,由采购人按照考核标准及相关工作要求,以及合同事先约定的标准和要求组织项目的评审和验收,中标人必须配合将验收材料(含报告)提交采购人。三、资费标准及结算(一)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叁佰柒拾陆万陆任玖佰贰拾元整,(小写)¥3766920.00元,含员工报酬、税、费。本合同价为本合同项下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或紧缩的影响而波动。(二)付款说明1.结算周期络通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24年2-7月费用,共计1883460元整。2024年8月1日前进行第二次结算,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2024年8月-12月分拨中心运营支撑服务费,共计1569550元整。第三次结算时乙方需提供该项目的履约报告、年度验收报告,甲方在合同执行完毕并服务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2025年1月分拨中心运营支撑服务费,共计313910元整。乙方于每个结算周期前5个工作日将本结算周期分拨中心运营支撑服务费的费用表用电子文档的形式提交甲方,甲方第7页共19页合同编号:CU12-4404-2024-000454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如5个工作日内无法确认或未予确认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提交的费用清单。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相关汇总账单(包括乙方盖章的结算确认函以及发票)并确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纳分拨中心项目的运营支撑服务费,乙方在前述期限内不计算甲方应交款项的违约金。甲方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办理费用的支付手续,在财政拨款到位后将合同约定费用转到乙方指定银行账号,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开具正式、合同、有效的发票,因财政拨款问题导致款项迟延支付,甲方不构成违约,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义务。2.双方同意上述分拨中心运营支撑服务费的起始支付实施时间为2024年2月1日。3.帐号信息乙方开户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乙方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田支行乙方银行帐户:813581938310004四、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社会责任(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获得乙方提供的服务,并有权监督乙方工作服务质量,对乙方工作提出修改建议或要求。2.甲方负责提供适合市场和客户需求的服务产品,并进行第8页共19页合同编号:CL12-4404-2024-000454相关的服务。具体服务产品的种类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3.按本合同及针对本合同制定的补充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4.乙方保证进入甲方场地的人员遵守甲方出入管理规定、物业消防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学5.根据本合同条款,如无特别说明,申方不得利用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提供分拨中心或其相关服务进行超出甲方业务经营范围或与本合同内容无关的业务,同时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危害行为:(1)对分拨中心的功能、设备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信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2)利用分拨中心或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3)利用分拨中心或乙方提供服务攻击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4)危害分拨中心安全和通信网络安全的其他行为(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并有权按时足额收取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2.如乙方发现甲方存在第四(一)(5)款及第四(三)款所述情形或接到有关投诉,则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直至甲第9页共19页合同编号:CL12-4404-2024-000454方已改正有关行为或平息有关争议。3.乙方不得将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项目分包。如发生合理的项目变更,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乙方有义务按新的项目情况实施项目。4.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或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及所属部门的名义进行与本合同规定无关的任何活动。5.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项技术和服务质量管理等数据以及关于该项目的财务开支状况进行整理、统计,并形成项目成效分析总结,反馈给甲方。6.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乙方如发现项目出现异常或者对项目开展的细节有不清楚、容易产生歧义的地方,乙方有责任马上向甲方反馈联大7.在运营过程中,乙方保证按照系统操作规范和要求使用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分拨中心相关的业务系统,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系统故障或损害,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8.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甲方书面授权的行为均视为代表乙方,乙方对其工作人员的所有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工作人员未经甲方授权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市民作出的任何承诺或类似承诺的言论对甲方没有任何约束力,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第10页共19页合同编号:CL12-4104-2024-000451损失。9.乙方提供的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分拨中心外包服务及其服务质量接受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三)双方的社会责任1.双方在此确认,甲乙双方合作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规章要求,否则一方有权在不通知另一方的情况下立即停止服务,并有权解除本合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16(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一(4)煸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浮移、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酸犯罪的;(8)悔辱或者排诱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含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2.如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相关政府部门要求乙方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则乙方应按政府部门要求执行;自接到政府部门第1页共19页合同编号:CL12-4404-2024-000454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自动暂停或终止执行,双方无须就此事项承担违约责任。五、违约责任(一)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二)甲方逾期缴纳项目费用,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缴款日止,每天按所欠费用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30日不缴纳项目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暂停提供服务期间,逾期违约金继续计算,逾期超过60日乙方随时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项目服务,暂停或停止服务后甲方仍需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及向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欠费累计已满三个月的,乙方有权对甲方相关由乙方提供的设备进行回收处理;甲方补交费用和欠费违约金后,乙方在48小时内为甲方重新恢复相应的服务,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三)乙方应按项目约定的规定提供服务,因违反合同义务或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双方约定要求的,甲方可按合同总金额10%另收取乙方违约金;乙方违约造成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分拨中心无法正常运行、团队人员不稳定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甲方除可单方终止本合同和收取上述违约金外,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四)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来电人投诉或纠纷,乙方须承担对来电人的赔偿责任,并须自行或协助甲方对来电人做出解第12页共19页合同编号:CL12-4404-2024-000454释及赔礼道。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引起法律纠纷,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乙方须承担对来电人的赔偿责任。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来电人投诉或纠纷的,由甲方做出解释及赔礼道。如因此而造成乙方其他经济损失或引起法律纠纷,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相关法律责任,甲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时,乙方仍需按合同约定进行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分拨中心的运营服务和维护服务,以保证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分拨中心的正常运作。乙方能否停止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分拨中心的运营服务和维护服务由甲方决定。六、保密要求1(一)由甲方收集的、开放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一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目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除正常履行合同的需要外,不得泄露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提前终止或正常履行完毕后,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二)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中所获得或解除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三)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与本合同或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否则违约方须赔偿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但法律或者政府部门另有要求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13页共19页合同编号:CU12-4401-2024-000454七、不可抗力由于战争、火灾、水灾、风灾、地震、疫情影响、其他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变动、国家电信主管部门指令等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双方或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受不可抗力影响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用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适当延长合同的期限;当不可抗力事故中终止或消除,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本合同继续执行。因受阻方迟延履行通知义务而导致的损失或损失的扩大不予免责。八、验收(一)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和验收,经甲方考核通过后验收。(二)验收依据采购文件、乙方谈判应答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规程和标准。(三)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通过验收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违约金,甲方还可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项目的资料,场地及设备移交将甲方以及预付的全部费用退还甲方,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四)如甲方原因导致验收延期,乙方同意协助甲方尽快解决问题,但不承担由此造成工期时间顺延的责任。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延期1个月后仍无法完成验收,则双方视同验收完第14页共19页合同编号:CL12-4404-2024-000454毕,甲方将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款项。九、争议解决由于本合同有关事宜引起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力求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服务承诺(一)在项目服务期内,乙方需根据项目中的条款,或后续经双方协商后制定的方案开展工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如后续双方签订新的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备一致的法律效应。钱A(二)乙方需根据相关的方案规定,按要求核算团队人员薪酬、奖金、福利等,并按时发放。如因拖欠工资导致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分拨中心服务指标下降,造成的影响由乙方负责。项目运行期间,不以任何形式的理由,无故取消团队员工应有的奖金、福利等。(三)项目到期后,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及下一个乙方进行业务、团队人员的交接,保证项目平稳运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一)乙方为本合同项下开发之软件系统等的相关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二)本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自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持叁份,具有第15页共19页合同编号:CU12-4404-2021-000454同等法律效力。(三)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满后,甲方可根据乙方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四)通知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均应以书面做出并以中文书写。(五)合同的补充、变更和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修订本合同或者订立本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一经签订,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效力。任何一方在对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欲解除合同,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提前三十(30)日通知对方。(六)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本合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相冲突,双方均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适当变更本合同,保证本合同的继续进行。(七)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被确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的效力和履行应不受影响。(八)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者延迟行使其根据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不应视为对该等权利的放弃,且该等权利的部分行使不应妨碍该方未来对该等权利的行使。第16页共19页合同编号(L12-4404-2024-000454(九)在本合同期间和协议终止后12个月内,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未得到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有意诱使对方员工离职或向其提出雇佣,亦不得对其下属和分支机构进行同样的尝试。(十)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十一)本合同附件如下: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分拨中心外包服务项目运营服务考核要求第17贞共19页合同编号:CL12-4404-2024-000454(本页无正文)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0M日期:202年月日142号030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月日期:202年1月2息第18页共1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分拨中心 知识库整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