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安徽省公安厅2024)


一、合同编号:34990020240202000017

二、合同名称:2024年度安徽省公安厅机关物业管理服务
三、项目编号:申请编号383418
四、项目名称:2024年度安徽省公安厅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安徽省公安厅282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398            
供应商(乙方):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68号通和佳苑(易居时代公寓)1幢、2幢1#1901室-1905室            
联系方式:0551-635201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1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7600000.00 元
合同金额: 7600000.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1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2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信息:

安徽省公安厅机关物业服务合同2024.1.10-2025.1.9.pdf

2024年度安徽省公安厅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财政编号:JC34000120239433号项目编号:2023BFAFZ02754买方安徽省公安厅电话:0551-62801445卖方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51-65720125见证方: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551-66223645买方通过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名称及内容(一)基本概况:安徽省公安厅厅机关办公区位于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282、241号,已建单体建筑12个,总建筑面积约9万m,办公区绿化面积约2.9万m。1/18包含:1.老技术大楼、2.指挥信息技术大楼、3.东办公楼、4.西办公楼、5.交警大楼、6.侦查楼、7.离退休工作处、8.智慧皖警研发中心、9.督察审计办公楼、10.后勤服务楼、11.保卫科办公楼、12.16栋国资仓库、13.长丰路9号老警犬基地。(二)委托管理内容安庆路270号、282号、241号及长丰路92号的物业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保洁、绿化、安全保卫服务和会议服务等相关服务(含餐厅三楼职工活动中心)。1.负责服务区域卫生保洁。2.负责服务区域绿化维护。3.负责办公区指定会议室的会议服务。4.负责协助服务区域安全及秩序防范。5.易耗易损件及特定标识装饰的更换零修。6.负责宿舍区业委会成立自管或招聘新的物业服务公司前的物业代管理服务。二、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一)采购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二)采购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三)中标或成交公告;(四)卖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承诺函;(五)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2/18三、合同金额本合同的总金额为:1、办公区物业服务费¥760万元(人民币大写:柒佰陆拾万元整)。2、宿舍区的物业服务费由卖方向住户收取、供暖设备维护费由买方收取转至卖方,收费标准为:(1)宿舍区的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高层:0.6元/m月,多层:0.35元/m月。(2)室内暖气片设备维护费收费标准:35元/户/年;四、服务期限2024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9日。期满后,若中标人表现良好,经合同甲乙双方同意,在年度财政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双方可续签后两年度的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的服务费用保持不变)。五、验收要求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进行验收。六、付款方式每月按服务考核标准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评分结果按月度进行结算物业服务费,最后一个月服务费经采购人审计处审定后方可支付,(宿舍区物业费由中标人自行向住户收取),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发票。七、售后服务(一)卖方对合同服务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12个月。3/18(二)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已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检验的检验结果,发现服务的质量或性能与政府采购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是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7天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三)如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八、服务要求第一条中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三)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要求;(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二条中标人应当具备承接物业服务项目所需的业务能力和资质条件,对于电梯、消防等有特定要求的专业服务项目,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可以将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第三条中标人应建立房屋使用和安全状况定期检查制度,确保4/18正常使用具体须满足以下标准:(一)房屋结构应定期巡视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发现外观有变形、开裂等现象,及时报告必要时应建议厅机关及时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二)建筑部件1.定期检查外墙贴饰面或雨篷、空调室外机的支撑构件等;2.定期巡查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楼梯、通风道等;3.定期检查共用部位的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和室外屋面等;4.每年汛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三)附属构筑物1.定期巡查大门、围墙、道路、场地、管井、沟渠、景观、化粪池等;2.定期检查雨、污水管井等;3.每年至少检测1次防雷装置。(四)日常运行1.日常维修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并做好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2.一般维修应在接到报修后30分钟内到场查看并有效处理。零修任务应及时完成,零修合格率应达到100%;第四条中标人应建立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操作规程、设备维护、日常巡检、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确保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具体须满足以下标准:(一)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1.应定期清洗消毒蓄水池、供水管路及设备设施,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5/182.应确保设备、阀门、管道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零修合格率应达到100%;3.应定期对排水管、化粪池进行疏通、清污(化粪池、每年至少清污2次),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4.应在接到报修后30分钟内到场并有效解决;(二)供电设备监控维护1.应实行24小时配送电运行值班监控。一般故障应在8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涉及供电部门维修处置的,应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向使用单位报告,零修合格率应达到100%;2.应定期巡视维护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加强对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柜及线路的重点检测,确保公共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保持完好和安全使用;3.应在雷雨季节每半月巡查1次避雷设施,非雷雨季节每季度巡查1次,保持性能符合国家标准;4.应在接到报修后15分钟内到场并组织维修;5.应及时完成零修、小修,并做好检修维护记录。(三)弱电设备门禁、监控保养运行维护1.应定期巡检设备和信号线路,及时排除运行安全隐患,并做好巡检维护记录,零修合格率应达到100%(门禁、监控系统维护保养须选聘经采购人认可的具备资质的专业公司实施,费用包含在报价中);2.在售后维保期内,应及时联系厂家或售后维保人员进行维保;3.应在接到报修后30分钟内到场维修并快速排除故障。(四)电梯运行维护1.厅机关大院配有电梯22部:其中高层电梯19部,广日(中国)6/18电梯4部、通力电梯2部、奥的斯电梯6部、上海三菱电梯5部、日立电梯2部,多层电梯3部(永大电梯1部、富士通电梯1部、杭州西奥1部)。2.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管理规定和安全规程对管理区域内22部电梯进行维保、年检等,做到电梯使用证、维保合同等完备,安全设备齐全有效,电梯通风、照明及其他附属设备设施完好;协助采购人按照电梯维保标准,定期进行检修、检测和维护。(电梯维护保养须选聘经采购人认可的生产厂家实施,年检及其他费用包含在报价中)。3.应加强电梯和安全设备运行日常巡视,定期维保,保障运行设施完好,保持轿厢、井道、机房清洁;4.应及时完成零修、小修和年检,并做好电梯和安全设备运行与检修维保记录;5.按照特种设备管理相关规定,在售后维保期内,应及时联系厂家或定点维保人员进行维保;6.电梯运行维护出现停电关人、夹人等重大运行故障,应在接到报修后,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及时、迅速到场组织救助和应急处理,专业检修维保人员30分钟内到场救助和排除故障。(五)空调系统运行维护1.应定期维保、清理,保证空调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零修合格率应达到100%(不含精密空调和实验室空调等专业空调);按照中央空调维保标准定期对承包服务区域内中央空调进行检修、检测和维护。(中央空调维护保养须为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实施,费用包含在报价中,维保合同签订后须至采购人处备案)。2.制冷、供暖系统温度设定及启用时间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节能要7/18求;3.应每年至少清洁2次分体式空调主机和室外机,检测添加制冷剂,巡查挂机和室外支架是否稳固;4.应至少每2年清洗、消毒1次空调和通风管路系统;5.应及时完成零修、小修,并做好检修维护记录;6.在售后维保期内,应及时联系厂家或售后维保人员进行维保;7.应在接到报修后30分钟内到场查看并及时维修或联系厂家维保人员。(六)消防系统维护1.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消防设备设施档案和维护记录,通过消防部门的消防年检并取得年检合格证,做好消防管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处于良好状态;2.消防设备维保质量应达到消防要求,并保证系统开通率及完好率;3.应定期检查消防设备,重大节假日前巡检1次,零修合格率应达到100%;4.应在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30分钟内到场查看并及时维修。(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须为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实施,费用包含在报价中,维保合同签订后须至采购人处备案)。第五条中标人应建立办公用房区域和公共场地区域的保洁服务工作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办公环境卫生、舒适、优美。保洁服务具体须满足以下标准:(一)大厅、楼内公共通道1.大厅地面保持干净、无水渍;2.定期养护大理石、花岗石等材质;8/183.进出口地垫整洁;4.公共通道的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尘、无污渍;5.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6.天花板无蛛网;7.灯具干净、无积尘;8.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9.指示牌干净、无污渍,指示醒目。(二)楼梯及楼梯间1.梯步、扶手栏杆、防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尘、无污渍;2.防滑条(缝)干净;3.墙面、天花板无积尘、无蛛网。(三)开水间及清洁间1.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2.天花板无蛛网;3.灯罩表面无积尘;4.墙面干净、无污渍;5.各种物品表面干净、无污渍;6.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四)卫生间1.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2.洁具洁净、无污渍;日3.门窗、墙壁、隔断、玻璃、窗台表面干净、无污迹,金属饰件有金属光泽;4.天花板表面无蛛网;9/185.换气扇表面无积尘;6.洗手台干净、无污垢;7.保持空气流通、无明显异味。(五)电梯轿厢1.每日擦拭轿厢门、面板,清拖轿厢地面;2.轿厢内无污渍、无粘贴物;3.灯具、操作指示板明亮;4.厢内地面干净、无异味;5.电梯门槽内无垃圾、无杂物。(六)监控、消防等设备设施1.每周清洁配电箱、设备机房、消防栓、报警器及开关插座等;2.保证表面干净、无尘、无污迹;3.监控摄像头、门警系统等表面光亮、无尘、无斑点。(七)平台、屋顶1.定期清扫,雨季期间每半月清扫1次;2.定期巡查天台、内天井,有杂物及时清扫。(八)外墙应定期清洗楼宇外墙,做到目视洁净、无污垢,确保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无污迹、无积尘。(九)公共场地1.每日清扫道路地面,在雨、雪天气及时清扫道路积水、积雪,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迹;2.沟渠、池、井内无杂物、无异味;3.各种路标、标志、宣传栏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4.定期清洁室外照明及共用设施;5.定期清洁属高空作业范围的路灯、景观灯等,表面无污渍。10/18(十)绿化带及景观1.每日清洁,绿地内无杂物;2.花台、雕塑、景观表面干净、无污渍;3.景观水质清澈、无异味、无漂浮物;4.建筑整洁、无涂污。(十一)垃圾处理1.按指定位置摆放分类垃圾桶(箱);2.桶(箱)身表面干净、无污渍;3.地面无垃圾;4.垃圾中转房无明显异味;5.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6.垃圾袋装,日产日清。(十二)卫生消毒1.定期预防性卫生消杀公共场所和周围环境;2.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控制室内外蚊虫擎生,达到基本无鼠、无蟑螂和无蝇蚊虫;3.在化学防治中注重合理用药,不使用违禁药品。(十三)保洁服务应急如公共场地区域出现消防、自来水爆管、公共性疫情等突发事故时,应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全力配合有关部门,保障人员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第六条中标人应建立绿化服务工作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室外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完好无损。绿化服务具体须满足以下标准:(一)应按期整形修剪草坪,春夏季每2个月1次,秋冬季每季1次。各类植株应配置合理,绿地充分,无裸露土地、无明显缺株。乔木修剪应科学合理,树冠完整美观;绿禽修剪应整齐有型,观赏面11/18枝叶丰满;(二)应适时浇灌、施肥,防治病虫害,不应出现严重旱涝、植株营养缺失和病虫害现象;(三)绿地内应无杂草、无垃圾,无践踏破坏,无枯枝死树、无土壤疏松。(四)绿化租摆,应根据季节气候、节假日内涵等,租摆和搭配合适的植物品种,确保植物生长良好、开花整齐,色彩搭配合理,摆放整齐美观,观赏周期长。(五)租摆盆栽应定期浇水、施肥、修剪,保持植物生长良好,叶色正常,叶面清洁光泽。花盆、器血应干净整洁,无脏物,如有残缺损坏应及时通知绿化租摆公司进行更换调整,绿化租摆因数量不固定,根据每月实际摆放情况据实结算,(固定绿植租摆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六)在春节、元旦、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前夕对服务区域主要场所进行节前布置、环境美化、营造节日氛围。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传达、车辆及公共秩序管理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预防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和办公区域安全。安全保卫服务具体须满足以下标准:(一)门卫管理1.机关重要出入口24小时值班;2.对外来人员逐一验证、登记及必要安检,若发现疑点,应及时、认真询问,防止闲杂人员进入;3.配合机关信访、保卫部门积极疏导上访人员;4.对外来车辆逐一核对、登记,防止无准入许可的车辆进入;5.有效疏导进出车辆,保持出入畅通;12/186.对进出物品实施分类记录,对大宗物品应当审验,严防危险物品进入。(二)值班巡查1.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2.根据机关保卫部门要求,合理安排巡查路线,确保重点部位全覆盖;3.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4.收到监控中心指令后,巡查人员应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5.发现消火栓、安全警示标志等公共安全设备设施损坏、缺失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应及时报告、记录并及时安排维保人员进行处理;(三)消防监控值守1.消防监控设施应24小时正常运行,双人值守并合理安排值守时间,如有故障应及时排除,保证对安全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并保持完整记录,消防监控资料按规定期限保留;2.在夜晚采取补光等措施,确保视频图像清晰,确保安全出入口和内部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无死角、无盲区;3.监控中心收到险情、火情等报警信号及其他异常情况的信号后,应及时报警并安排其他安保人员携带处置装备及时赶到报警点进行现场处理;4.保持治安电话畅通,接听及时。(四)车辆停放1.院内设置行车指示、限速等标识和路口反光镜,规定行驶路线,13/18指定停放区域,保证车辆有序通行、便于停放;2.车库专人管理,定时清洁,无易燃爆等危险品存放,监控、照明、抽水、消防器械配置齐全、正常运行;3.非机动车定点有序停放。(五)安保服务应急如发生地质灾害、灾害性天气或突发公共事件时,应按照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并全力配合有关部门,保护人员人身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第八条中标人应建立会议室管理制度,制定会议服务规程,明确会议服务岗位保密职责和保密要求。会议服务具体须满足以下标准:1.应在会议前布置好会场,确保会议期间的茶水供应并定时续水。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全面清理会场;2.会议场所应使用1次保洁1次,未使用的每周保洁1次,确保各类服务物品和空间无污渍、无异味,地面无灰尘,桌椅摆放整齐,地毯整洁,会场整体洁净;3.涉密会议服务人员应遵守机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涉密内容及相关信息。涉密会议环境符合保密安全要求,不应发生失泄密事件;4.会议服务发生应急处置时,应在接到报修后15分钟内到场并准确、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第九条物业服务所需设施设备和物料的供给主体由厅机关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原则上服务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和物料由中标人负责提供,大中型设施设备和物料由厅机关负责提供。第十条物业服务项目涉及的房屋建筑物、各类设施设备等,在质保期内需要维护的,应当根据质保约定,由生产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费用,不计入购买服务费用范围。14/18第十一条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和其他各种规章制度、员工守则和奖惩办法等,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监督贯彻执行;制定包括:设备巡查记录、运行记录、维修记录;日常管理工作档案等。第十二条中标人作为服务范围物业管理承包服务主体,对所管理服务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须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按采购人要求认真落实和部署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下列安全生产目标责任。1.新员工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2.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3.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备。第十三条定期向采购人征询服务意见,并做好记录,进行分析,及时反馈;定期对目标任务和服务质量完成情况进行统计考核。中标人及其员工应服从本物业服务区域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合理其它工作。注:以上各特种或专业服务内容,须为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实施,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中标人与维保公司的维保合同签订后须至采购人处备案。九、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十、违约责任(一)卖方服务期限超过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买方可从合同总额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合同金额的0.1%,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15/18(二)卖方服务期限内未能履约。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履约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约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如买方同意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卖方必须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5%,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卖方履约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卖方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5%,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四)卖方将合同转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卖方进行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买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六)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服务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七)验收合格后,买方未能按时提请付款,由财政部门责令限16/18期改正,给予警告。(八)买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十一、合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合肥签订。十二、合同的终止(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三)项目执行中,如卖方存在请客送礼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取消尾款支付且卖方需退回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十三、其他(一)买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买卖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三)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17/18成时,按以下第(①)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陆份,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见证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买方:安徽省公安厅卖方: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2S日期:202、12日期:202见证方: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214.1.30日期:18/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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