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污干管二期接驳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汕头市龙湖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2024)
汕头市龙湖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二期接驳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二期接驳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507MB2D850892305231312
项目业主:
汕头市龙湖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服务机构:
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二期接驳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合同编号:
440507MB2D850892305231312
合同总金额:
¥197,276.99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6月1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6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本工程对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龙华街道、新溪街道、新海街道新建接驳污水支管DN300至DN600,新建管道长度31.6公里,项目预算投资23111.28万元,委托对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二期接驳工程进行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合同附件
2023.06.10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二期接驳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合同-简.pdf
汕头市龙湖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2024年02月04日
合同编号:XXJWGGEQ—2023-STYS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二期接驳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项目名称: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二期接驳工程委托方(甲方):汕头市龙湖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受托方(乙方):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汕头市龙湖区签订日期:2023年6月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汕头市龙湖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受托方(乙方):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本合同甲、乙双方就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二期接驳工程项目进行的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及相应的技术服务价款内容,经过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技术服务标准依据下列法律、法规及标准执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2《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1.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1.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1995)1.5.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有关规定等。1.6.本项目相关批准文件。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2.1工程名称: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二期接驳工程2.2工程地点:汕头市龙湖区2.3工程规模:本工程对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龙华街道、新溪街道、新海街道新建接驳污水支管DN300至DN600,新建管道长度31.6公里,项目预算投资23111.28万元。2.4工程工期:20个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汕汾公路龙头工业区厂房主楼第三层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4-8982613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外砂支行账号:账号:648369618495日期:2023年6月0日日期:2023年6月10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截污干管二期接驳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