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智慧仲裁办案系统 仲裁员云办案系统采购合同公告(盐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900-GCDL-G2023-0005001
二、合同名称:盐城市民商事智慧仲裁办案系统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900-GCDL-G2023-0005
四、项目名称:盐城市民商事智慧仲裁办案系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盐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盐城市人民中路186号

联系方式:13905103438
供应商(乙方):江苏政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国际创意园东区C4-1楼2层201
联系方式:1515187897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仲裁员云办案系统V1.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规格型号:仲裁员云办案系统V1.0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联系方式:15151878973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22000.00元
合同金额:72.2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80天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2-04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2-04 15:31:55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盐城市民商事智慧仲裁办案系统项目采购合同.pdf

盐城市民商事智慧仲裁办案系统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JSZC-320900-GCDL-G2023-0005项目名称:盐城市民商事智慧仲裁办案系统甲方:(委托方)盐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乙方:(承接方)江苏政合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盐城市民商事智慧仲裁办案系统(盐城智慧仲裁业务平台二期)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服务内容:盐城市民商事智慧仲裁办案系统(盐城智慧仲裁业务平台二期)2.服务期限:项目总体于6个月内建设完成,其中硬件部署在前2个月内完成。3.补充条款:本合同签订6个月内本项目验收合格视为项目完成。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贰万贰任元(722000元)。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1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六、服务期及服务地点6.1服务期:项目总体于6个月内建设完成,其中硬件部署在前2个月内完成。6.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盐城市亭湖区航龙东路17号主办公楼204室。七、付款方式7.1第一笔款项: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市财政部门拨付时间为准),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50%(361000元)作为预付款。7.2第二笔款项:硬件部署完成、软件平台系统上线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361000元,具体付款时间以市财政部门拨付时间为准。7.3甲方向乙方支付上列款项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票据。八、税费8.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9.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9.2乙方提供的服务在质保期_3年内因本身发生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合同终止处理:合同终止,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发生任何费用。9.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9.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2一切费用。十、验收10.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项目需求、乙方投标文件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10.2乙方交货前应对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一起提交甲方。10.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0.4对技术负责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0.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谈判文件规定以外的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福11.3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交的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的、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13.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盐城市。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约定不明的,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规定执行。14.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4.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委员甲方:盐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航龙东路17号法定代表人驾力电话:13905103438乙方:江苏政合科技有限公司技有限司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国际创意园东区C4-1楼2层201合法定代表人胡振电话:186518387320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民商事智慧仲裁办案系统 仲裁员云办案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