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亮化工程采购合同公告(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一、合同编号:ZZZFCG-ZY2024001
二、合同名称:紫阳县2024年春节亮化工程
三、项目编号:ZZZFCG-ZY2024001
四、项目名称:紫阳县2024年春节亮化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紫阳县环城路
联系方式:13098001333
供应商(乙方):陕西秦发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中贸广场15幢1单元27层12707
联系方式:187295345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799497.23
1(项)
¥797,707.91
¥797,707.91
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2、承包方必须按照招标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合格标准,发包方有权罚没质量保证金。3、本工程所需施工材料、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供应,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并应具有合格证等质量证明资料,经发包方人员认定后方可使用。4、各工序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工后, 应进行检查,相关专业工种之间应及时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5、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应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行检验评定后,向发包人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及相关施工资料。
合同金额: 797,707.91元,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柒仟柒佰零柒元玖角壹分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04日至2025年02月03日
履约地点:紫阳县城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已签合同.pdf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02月04日
紫阳县2024年春节亮化项目合同书采购人: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交人:陕西秦发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中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合同书下简称甲方)采购人(全称):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工程成交人(全称):陕西泰发祥建设工程司简称乙方)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关法律、行政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610197双方就本项目各项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紫阳县2024年春节亮化工程2、建设地址:紫阳县城区二、承包范围1、承包范围:“2024年紫阳县春节亮化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涉及的全部内容。三、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2月18日。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本工程严禁转包。六、适用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部门有关法律法规。七、项目经理要保证常驻现场,非发包人要求中途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八、发包人派驻的现场代表职权:1、本合同及与本包工程相关的所有合同的履行权:2、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3、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4、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确认权;主要材料、设备的认质权;5、工程价款的支付权:6、积极协调外部环境、组织工程竣工验收;7、行使发包人应有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九、承包人应做好以下工作:1、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经承包人的项目总工(公司总工)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总进度计划、总资金使用计划及工程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防护措施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3、遵守发包人及相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罚款;4、做好已完工程成品保护,预防二次污染,并承担成品保护的费用:5、按照文明工地要求组织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之前清理完与现场无关的任何多余物品及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6.承包人应认真连守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部门。地方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工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施工精施,认真理行安全施工与检查职责。做好施工中的安全防护工作外,确保木工程施工安全,依法承担本工程施工的安全责任。7、承包人未能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而导致承包人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凌工时间向发包人交付工程的,工期每推迟一天按300元/天处罚,限额为合同总造价的百分之二。8、承包人要服从项目所在地党委、政府属地管理,处理好与周边民众的关系及保护好周边建筑不受损坏;承包人要主动向项目所在地镇、村及周边民众详细了解装修建筑的设备和管线,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拆除、移动、破坏,若不慎损坏则做相应赔偿。十、合同价款、支付、调整及竣工结算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柒仟柒佰零柒元玖角壹分整;(¥:797707.91元)。2、工程款的支付:2.1.合同签订后,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进入实质性施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工程按照施工进度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审计后总价款的20%。2.2.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成交人造成的任何损失。3、合同价款的调整:3.1承包人在报价时已考虑了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施工环境和市场的变化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除发生下述情况按实调整外,承包人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原因提出调整工程造价。3.1.1发包人工地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3.1.2发包人工地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治商;3.2合同价款调整计算办法:发包人指定或智定单价的材料或设备,按发包人现场签署的认质认价单进行合同价款调整:但承包人投标时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的材料和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与原报价有差异的不予调整。4、工结算4.1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域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进行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4.2审计或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最终审定应在双方对初审结论达成共识后完成。十一、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均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和环保要求,并应向发包人和监理机构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检验资料,因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环境污染问题,由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发包人或监理机构对该部分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或再次见证取样复试的要求。如复试结果合格,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主要材料、设备或发包方有特别要求的材料设备须事先向发包方及监理方提供产品资料及样品,经考察筛选确定后再采购,使用或安装之前仍需履行必要的检验、检测程序。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检验(试验)、使用、退换等执行国家,行业相应的技术标准。十二、材料供应与验收1、承包方供应的材料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书才能用于工程。2、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仓库保管费)由材料采购方负责。3、根据工程需要,经发包人代表签证,承包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发包方原因使用时,由发包方承担增加的经济支出,因承包方原因使用时,由承包方承担增加的费用。4、因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待料时,其停、窝工损失由供货责任方承担。5、安装完成后,乙方负责调试达到正常使用,并派专人负责春节期间的维护管理,对使用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要进行及时处理,不能影响正常使用:需要拆除春节亮化设施时,必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拆除。十三、工程质量、技术要求1、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2、承包方必须按照招标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合格标准,发包方有权罚没质量保证金。3、本工程所需施工材料、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供应,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并应具有合格证等质量证明资料,经发包方人员认定后方可使用。4.各工序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工后,应进行检查,相关专业工种之间应及时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5、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应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行检验评定后,向发包人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及相关施工资料。6、保修期依据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修期过后,如出现质量问题,亦应积极协助解决7、服务承诺:要求具有完善的保修服务体系,高效的工作作风,高水平的技术维修人员。十四、质保期本项目工程质保期为壹年。十五、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方案提出修改意见,所有方案及内容须经甲方签字后方可制作,导视进场经甲方验收确认后方可进行安装。2、甲方需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的保护工作。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支付本项目款项十六、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2、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材料及工艺进行制作安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材料及工艺。3、乙方在安装时,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及环境保护规定。安装过程中如因操作不当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十七、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合同之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如出现任何一方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支付给受约方。2、甲方应校本合同约定时间及全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海期付款期一天。按照本项目工程承包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全;迎期期过30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须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竣工交付(除甲方责任及不可抗力因素外),如延迟完工,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照本项目工程承包款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4、因甲方不能向乙方确认制作所需的文字内容、设计方案、材料、工艺等确认文件而导致乙方制作上的困难和制作周期的延长,乙方可根据甲方提供的确认文件的时间将工期向后相应顺延十八、补充条款1、经双方考察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结算时不再优惠。2、对本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试件等的检测、试验的外委实验室由发、承包方共同考察确定,检测试验费用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3、承包人应在凌工验收通过后3日内清退出场。否则,发包人将按200元/日向承包人收取场地占用费,此笔费用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4.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处理好农民工工资问题,老由此引起一切不良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亦可暂停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直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5、其他补充条款:5.1如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予以全额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5.2本工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承包人将本工程予以转包,发包人有权立即中止合同,承包人应在10天内无条件清退出场。同时,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5.3因工程确需分包的项目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十九、争议处理本合同执行期间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二十、不可抗力1、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下(如战争、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而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履行合同的期限应子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2、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不可抗力的有关证明文件,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友好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者协商解除合同。二十一、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者解除本合同,否则对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责赔偿。2、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单、往来函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十二、合同生效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参份,乙方执参份,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以下无正文)甲方(采购人):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章)地址:紫阳县环城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工行紫阳县支行帐号:2607061009026408560日期:2024年2月4日乙方(成交人):陕西秦发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中贸广场15幢1单元27层12707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丝绸之路支行帐号:806010201421012910日期:2024年2月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春节亮化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