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食堂食材配送采购合同公告(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惠州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2024)
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的合同公告
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2-05 16:26:19
采购计划编号:441301-2023-04584 预算金额:26000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州联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LQ23ZC0009
二、合同名称
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
LQ23ZC0009
四、项目名称
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地址:惠州市鹅岭北路横街14号
联系方式:0752-2389763
供应商(乙方): 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6栋1301
联系方式:139295077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食堂食材配送
1(项)
2,600,000.00
2,600,000.00
合同金额: 2,600,000.00元,大写金额:贰佰陆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02日至2026年02月01日
履约地点: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2024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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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书项目编号:LQ23ZC0009项目名称: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第1页共7页甲方: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电话:0752-2125076传真:,地址:乙方: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755-28777373传真:0755-28777259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6栋1301根据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贰佰陆拾万元整(¥2600000.00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为甲方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每日就餐约320人/次职工食堂提供食材物资采购配送服务。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按约定验收乙方所送食材的数量和质量,对于数量不够和品种和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食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换食材,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2)若甲方职工因食用乙方提供食材而引起食物中毒的,经确定是乙方责任的,将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果经当地检验部门检验结第2页共7页果属甲方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引起的食物中毒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3)甲方按约定为乙方提供所需食材的品种和数量,次日所需食材,当日下午下班前需通过约定的方式下单给乙方。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保证各种食材的新鲜标准,并接受甲方提出的关于食材标准的合理要求,不得出现变质食材,且蔬菜的农药残留等各项指标含量均不能超过国家相关标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2)乙方每天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把甲方所订食材送到指定地点,双方约定的食材价格包括了税费,运费,人工等其它乙方成本,不另外计费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2024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五、付款方式(一)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1*95%)(二)所有配送物料价格随行就市,每月双方定价一次,乙方根据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重要商品价格公布的价格(若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重要商品价格没有公布产品价格信息,则可以参考惠州市“菜篮子”价格或周边三大肉菜市场(龙丰、下角、南坛市场)报价中心价格),综合考虑本次采购所有物品食品的物价变动而作出报价,经双方核定后确定下月菜品价格。(三)采购时应按以下原则确认实际供货价:1、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服务费用。2、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第3页共7页(四)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的供货食品入货清单进行市场调查,发现乙方有虚报或隐瞒供货食品市场价存在欺骗行为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合同。(五)乙方每月按照甲方验收的实际数量和双方协定价格开票,结算时,双方对每月供应货款核对无误后,由甲方依据相关的财政支付程序向乙方付款。(六)乙方每月5日前需提供上月配送结算清单送采购人核对,核对无误后10日内采购人依照对账结果一次性支付上月货款。(七)乙方每次申请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税增值税发票给甲方。乙方提供的发票记载内容必须与税务机关登记的内容一致。如乙方未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正确填写甲方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或有不符合国家税收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赔偿。(八)由于甲方付款需使用财政资金并履行财政审批程序,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因自身资金不足或需履行财政审批程序而延迟付款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承诺不因此而追究甲方任何的责任或以延迟付款为由行使任何针对甲方的权利。(九)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开户名称: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帐号:44201609900052500414开户行:深圳建行梅林支行六、知识产权归属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第4页共7页承担。七、保密(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当日货款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当次货款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九、争议的解决第5页共7页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甲乙双方约定,本服务到期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对该项服务开展新的招标工作,招标期间由乙方为甲方继续提供该项服务,确保甲方食堂日常工作正常运行,原合同其它条款不变。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第6页共7页2.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甲方(盖章):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代表:签定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签定地点:签定日期:年月日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食堂食材配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