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及配套安装服务项目结算审核 搬运及配套安装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



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搬运及配套安装服务项目结算审核

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搬运及配套安装服务项目结算审核

采购项目编码:

44050756668582X2305231701

项目业主:

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服务机构:

汕头市嘉建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搬运及配套安装服务项目结算审核

合同编号:

44050756668582X2305231701

合同总金额:

¥2,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6月1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6月14日至2023年06月30日

服务内容:

项目地址位于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泰业大厦,03月09日启动,至03月15日结束止,提供搬运服务,包括7楼仓库杂物并运载至鸥汀指定场点、6楼仓库清空到原7楼审批股、7楼园林股、市政股搬至6楼原机动中队、6楼提升办搬至7楼原园林股、6楼机动中队搬至原提升办、7楼审批股搬至原6楼仓库,以及提供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安装、调试,电话、网络接线等服务。项目结算金额为26563.67元,需要一家单位对该项目结算金额进行审核服务。

合同附件

工程项目咨询合同书.pdf

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02月05日

工程项目咨询合同书委托单位(甲方):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受托单位(乙方):汕头市嘉建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结算造价审核,为明确双方职责,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执行:1R4第一条委托项目概况(一)工程名称: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搬运及配套安装服务项且(二)工程地点: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第二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1.负责按乙方的要求提供预算审核成果文件、设计文件、签证资料(若有)等相关资料给乙方,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及合法性等负责;2.派员与乙方进行工作衔接并给予工作上的配合;3.协调处理好各方关系(二)乙方1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全部有效资料,根据最新有关规定,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本工程结算造价审核,提交成果文件一式四份给甲方,并对结果的质量负责;2.乙方对在服务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及其资料负责保密;3.保证在收到送审文件及竣工图纸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第三条编制或审核期限1.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各工程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但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甲方应及时提供、补充有关资料,确定有关事项,由不可抗力造成延误的时间,其编制期限相应顺延。第四条服务费及付款方式(一)咨询服务费1、咨询服务费参照粤价函[2011]742号文件规定计收,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收,本工程咨询服务费按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含税)计收。(二)付款方式工作成果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后,由乙方开付税票给予甲方,甲方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后十五天内将全部服务费结付清给乙方五、其它1.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出现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2.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书内容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理和A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工:0807代表:电话:电话:13288007812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帐号:172222718日期:203年12月13日日期:年月日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搬运及配套安装服务项目结算审核 搬运及配套安装服务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