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湿地保护工程施工采购合同公告(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管理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2023-11-162-A

二、合同名称: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北岸)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II期项目

三、项目编号:2023-11-162

四、项目名称: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北岸)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II期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管理中心

地址:洛阳市孟津区小浪底大道540号

联系人:苗林

联系方式:037967926036

2.供应商(乙方):洛阳隆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吉利街道河阳路519号

联系人:李源

联系方式:188388120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6982669.31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为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合格,履约地点为洛阳市孟津区。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湿地保护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答疑(如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365日历天
姚文涛
/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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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北岸)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II期项目附件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管理中心承包人(全称):洛阳隆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北岸)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Ⅱ期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北岸)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Ⅱ期项目。2.工程地点:洛阳市孟津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310-410308-04-01-246399。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招标文件、答疑(如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月7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上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佰玖拾万贰任陆佰陆拾玖元叁角壹-2-分(¥6982669.3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壹仟柒佰零捌元壹角肆分(¥211708.14);2.合同价格形式:中标价+变更签证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姚文涛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20233年12月29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_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壹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伍份,承包人执伍份。(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北岸)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二期项目施工合同签章页)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洛阳隆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保护区孟津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基委托代理人:黄林lemol(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2410322794253组织机构代码:9141032207680825268073地址:洛阳市孟津区小浪底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吉利540号街道河阳路519号法定代表人:关自利法定代表人:李源委托代理人:苗林委托代理人:权鹏飞邮政编码:471012邮政编码:471100电话:18838812088电话:00379-67926009电子信箱:602779122@qq.com电子信箱:henanmisd@163.com开户银行:中原银行洛阳吉利支行开户银行:中原银行洛阳河阳支行账号:账号:99002831776账号:9900741633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2、投标文件及其附件;3、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签订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联系函等书面协议或文件:4、现场监理、发包方所下发的通知、现场管理细则、监理例会纪要等文件。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临时道路、供水、供电、生活用房、生产用房、办公用房及设施等临时性工程。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本合同工程项目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和行业现行的与本工程相关的标准、规程、规范、标准图集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图纸及本工程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投标文件或回标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工程质量保证书;(10)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正式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表;详细的分部工程施工计划表:正式的人员、机械计划;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表;每月25日报送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报下月施工计划表;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三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二式两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贰份,电子文件一份;收到承包人文件后七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8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七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办公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方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人办公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遵守现场管理规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现场封闭围挡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承包人对于上述文件享有免费使用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的9权利。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关于本项目的资料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如有,双方再行协商。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如有工程量清单与设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女计图纸不同时,以下发的图纸或者是变更为准进行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3天前,具体日期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现场确认为准。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监理人的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10-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技术和管理风险;材料价格上涨风险,各种因素引起的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变化和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认可的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图纸会审、工程签证以及合同中明确的可调整工程造价的范围(2)施工过程中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工程签证单而引起费用增减的计算办法:设计变更和工作签证内容经发包人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核准,工程量根据设计变更审批表和工程现场签证审批表按实计算。(3)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另外委托实施的项目等原因: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不适用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6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18-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的,则按照该综合单价执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的,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综合单价的,则执行《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E(园林绿化工程)及相关的配套文件、费税执行承包人投标时国家规定的费率计算综合单价和总价。(注: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当期洛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洛阳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信息》计入:《洛阳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没有的材料价格,通过认质认价方式确定,不再考虑优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E(园林绿化工程)中均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项目,则消耗量由承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测定,报监理单位确认、发包人审定。人工工日单价、材料价、机械台班单价按中标价计算,各项费率按中标价中相同或类似分项工程计取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形象进度计量-19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专用合同条款第12.4项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适用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适用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为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80%;酸工后送审计部门审计,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绿化树木一年养护期结束复验合格后付清剩余款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承包人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工程竣工3日后提交竣工资料肆套(包括但不仅限于竣工图、设计变更、会议纪要、施工方案、验收资料等)。甲方应在竣工资料报送后10日内组织工程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20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凌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4日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凌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凌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和相关部门要求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和相关部门要求。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和相关-21部门要求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二式肆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和相关部门要求。(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和相关部门要求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内容执行。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按工程质量保修书内容执行,绿化树木养护期为工程及绿化数木:1年,15.4.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以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22(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上(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并承担由此给承包人带来的损失(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并承担由此给承包人带来的损失。(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3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下发的通知或者停工要求.23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4-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管理中心承包人(全称):洛阳隆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北岸)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Ⅱ期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施工设计图设计(含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25-7.绿化树木养护期为1年8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凌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26-承包人(公章):发包人(公章)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洛阳隆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保护区孟津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菌林(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2410322794253组织机构代码:99141032207680825268073地址:洛阳市孟津区小浪底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吉利街道河阳路519号540号法定代表人:李源法定代表人:关自利委托代理人:权鹏飞委托代理人:苗林邮政编码:471012邮政编码:471100电话:18838812088电话:0379-67926009电子信箱:602779122@qq.com电子信箱:henanmjsd@163.com开户银行:中原银行洛阳吉利支行开户银行:中原银行洛阳河阳支行账号:99007416334账号:99002831776-2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湿地保护工程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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