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供油 车辆加油采购合同公告(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2024)



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零售供油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零售供油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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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NMGEEDS20220149

二、合同名称: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零售供油

三、项目编号:鄂财购备字(电子)[2024]HJ00084号

四、项目名称:车辆加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
联系方式:15704943787
供应商(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阳街与康盛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80477536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车辆加油
29.61(升)
¥7.60
¥225.00
92号汽油

合同金额: 225.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04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成品油零售合同.pdf
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02月05日

附件: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成品油零售合同.pdf

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成品油零售合同甲方(需方):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住所地: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杭锦大街党政大楼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郝换刚联系人:郝喜龙联系电话:15389776778乙方(供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住所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正阳街与康盛路交汇处(市建委北中国石油大楼8-12层)负责人:乌宁其联系人:冬梅联系电话:138485401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公平交易、方便快捷的原则,就甲方在乙方中国石油加油站加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总体共识(一)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国家标准建立供需油品业务关系。(二)双方一致同意恪守本合同条款内容。-1—(三)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成品油质量、计(数)量、供需方面的法规、政策和规定。第二条油品供应(一)乙方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成品油质量和计量标准的成品油。(二)如遇国家能源政策重大调整或市场资源发生重大变化以及不可抗力情况影响合同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三)甲方有权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范围内的任何加油站加油,乙方务必提供加油服务。第三条付款方式与发票开具(一)甲方采用公务卡消费方式结算。(二)油品价格按照乙方加油站所在地区市场价格同期销售价格标准执行,乙方负责出具公务卡消费小票和正规普通发票进行结算。(三)乙方在出具发票和公务卡消费小票时,务必保证信息齐全并且真实有效,不得虚开。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若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其他事项(一)若双方需对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以书面形式完成。-2一(二)双方互负保密义务。(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四)本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提前1个月商讨续约事宜。(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乙方叁份。(以下无正文)乙方(签章):甲方(签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日期:202212126日期:2022.12.26-3—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成品油零售合同甲方(需方):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住所地: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杭锦大街党政大楼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郝换刚联系人:郝喜龙联系电话:15389776778乙方(供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住所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正阳街与康盛路交汇处(市建委北中国石油大楼8-12层)负责人:乌宁其联系人:冬梅联系电话:138485401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公平交易、方便快捷的原则,就甲方在乙方中国石油加油站加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总体共识(一)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国家标准建立供需油品业务关系。(二)双方一致同意恪守本合同条款内容。-1—(三)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成品油质量、计(数)量、供需方面的法规、政策和规定。第二条油品供应(一)乙方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成品油质量和计量标准的成品油。(二)如遇国家能源政策重大调整或市场资源发生重大变化以及不可抗力情况影响合同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三)甲方有权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范围内的任何加油站加油,乙方务必提供加油服务。第三条付款方式与发票开具(一)甲方采用公务卡消费方式结算。(二)油品价格按照乙方加油站所在地区市场价格同期销售价格标准执行,乙方负责出具公务卡消费小票和正规普通发票进行结算。(三)乙方在出具发票和公务卡消费小票时,务必保证信息齐全并且真实有效,不得虚开。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若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其他事项(一)若双方需对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以书面形式完成。-2一(二)双方互负保密义务。(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四)本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提前1个月商讨续约事宜。(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乙方叁份。(以下无正文)乙方(签章):甲方(签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日期:202212126日期:2022.12.26-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售供油 车辆加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