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2024)
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350501]WH[GK]2023003
二、合同名称: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三、项目编号:[350501]WH[GK]2023003
四、项目名称: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
地址:泉州丰泽区东海街道办事处泉州森林公园服务中心内
联系方式:15060895702
供应商(乙方):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7号1604单元
联系方式:1359991833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1(项)
¥5,447,870.00
¥5,447,870.00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金额: 5,447,87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肆拾肆万柒仟捌佰柒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01日至2026年01月31日
履约地点:泉州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
2024年02月05日
合同编号:[350501]WH[GK]202300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住所地:泉州丰泽区东海街道办事处泉州森林公园服务中心内联系人:李敏联系电话:15060895702传真:电子邮箱:/乙方: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7号1604单元联系人:林福加联系电话:13599918338传真:电子邮箱:/根据项目编号为[350501]WH[GK]2023003的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5,447,870.00-第1页-品目编码C13030000品目名称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采购标的园林绿化管理服务服务时间(单位)2年,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起开始计算。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面积1217.08亩,其中泉州森林公园面积964亩(桃岭春晓和金山寨景区面积572亩、大桃花山392亩)、郑成功公园面积141.77亩、大坪山步行环线绿道面积104.28亩、长江支队纪念园面积7.03亩、长江支队纪念园面积7.03亩(需含湿地办公楼前绿地管护)。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本项目服务面积1217.08亩,其中泉州森林公园面积964亩(桃岭春晓和金山寨景区面积572亩、大桃花山392亩)、郑成功公园面积141.77亩、大坪山步行环线绿道面积104.28亩、长江支队纪念园面积7.03亩、长江支队纪念园面积7.03亩(需含湿地办公楼前绿地管护)。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本项目服务面积1217.08亩,其中泉州森林公园面积964亩(桃岭春晓和金山寨景区面积572亩、大桃花山392亩)、郑成功公园面积141.77亩、大坪山步行环线绿道面积104.28亩、长江支队纪念园面积7.03亩、长江支队纪念园面积7.03亩(需含湿地办公楼前绿地管护)。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服务要求满足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的服务要求,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满足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的服务要求,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满足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的服务要求,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服务标准满足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的服务标准,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满足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的服务标准,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满足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的服务标准,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佰肆拾肆万柒仟捌佰柒拾元整(¥5,447,87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伍佰肆拾肆万柒仟捌佰柒拾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本项目服务面积1217.08亩,其中泉州森林公园面积964亩(桃岭春晓和金山寨景区面积572亩、大桃花山392亩)、郑成功公园面积141.77亩、大坪山步行环线绿道面积104.28亩、长江支队纪念园面积7.03亩、长江支队纪念园面积7.03亩(需含湿地办公楼前绿地管护)。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4.2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面积1217.08亩,其中泉州森林公园面积964亩(桃岭春晓和金山寨景区面积572亩、大桃花山392亩)、郑成功公园面积141.77亩、大坪山步行环线绿道面积104.28亩、长江支队纪念园面积7.03亩、长江支队纪念园面积7.03亩(需含湿地办公楼前绿地管护)。4.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4服务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2024年2月1日-2026年1月31日。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5.2服务内容:1、本采购项目为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共分为两个部分:绿化养护服务、卫生保洁服务。-第2页-2、绿化养护服务实施细则作业内容:松土除草、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包括红火蚁防治)、整形与修剪、抹芽、草坪养护管理、树木移栽、苗木补植、水生植物种植及养护、树干刷白、绿化垃圾处理、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抗旱、抗台、抗涝、抗冻)、检查活动、应急救险、采购单位布置的临时突击性任务等。3、卫生保洁服务实施细则作业内容:园区保洁、园林设施保洁、园区水面保洁、办公场所保洁、专用设施保洁、垃圾(含绿化垃圾)转运及垃圾屋周边保洁要求、公厕保洁、年节假日任务、采购单位布置的临时突击性任务、专项任务等。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我司具备健全的日常服务制度、管理制度、应急处理制度、自查自检制度及完善的管理机制,所提供的材料与设备应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2)服务人员组成:项目总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各1名;现场领队管理人员每个公园配置1人;绿化养护人员:泉州森林公园要求23人,郑成功公园、大坪山步行环线绿道、长江支队纪念园要求18人,具体人员安排时采购单位有权各公园统筹使用。卫生保洁人员:泉州森林公园要求27人,郑成功公园、大坪山步行环线绿道、长江支队纪念园要求17人,具体人员安排时采购单位有权各公园统筹使用。(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1、按采购人的要求在公园现场存放备置一定品种、数量和完好能正常使用的工具、机械,包括洒水车2辆、割草机5台以上、绿篱机5台以上、抽水泵4台以上(有水池的公园)、背负式打药机3台以上、手推式高压喷药机2台以上、油锯5把以上等,小剪、手锯、高枝剪等常用园林小工具必须人手一把。2、配备用于本项目的树枝粉碎机2部(主料口切削树枝最大直径不小于150mm)、高空修剪作业车2辆(最大作业高度不得小于15米,能满足高大乔木修剪枯枝的要求)、绿化巡查车2辆(0.5T左右双排座小型货车)、绿化垃圾清运车2辆(2.5T及以上)、高压冲洗车2辆(荷载吨位≤4.5吨)、洒水车2辆:荷载吨位为4吨(含)~8吨(含)(其中1辆洒水车由采购人无偿提供给中标人使用,除柴油费外,其维修、维护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等工作需要的各种工具和物料(包含工具所需要的汽油、机油等),以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不得挪用于其他地方使用。3、在公园配备一定数量的日常保洁工具、高压清洗水枪1-2支、垃圾清运车2辆等保洁工作需要的各种工具和物料。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5.4.3其他要求:(一)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绿化养护、卫生保洁服务考核办法:月考核,考核分数采取百分制。1.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为各养护标段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全部作业内容。2.考核标准:《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精细化管理技术标准》(附件二)。3.考核形式(1)养护单位自查:各养护单位对照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绿化、卫生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对负责养护内容进行自查。-第3页-(2)日考核:每天对承包养护单位的管养工作、养护计划的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现场发现的养护问题,提出限时整改要求并及时复查,管养单位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时间节点将完成的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各片区负责人或业务负责人申请检查验收,复查时未整改或不合格予以扣罚,直至整改符合要求。(3)周考核:每周末检查一次。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扣罚,并根据《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考评表》(附件一)进行评分。(4)月考核:每月的月末或下月初进行考核。结合日考核、周考核以及上级检查通报情况,对照每周的《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考评表》(附件一)的评分情况,作出《月绿化养护与环境卫生验收报告》(附件二)作为月支付凭证。(5)季度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结合月考核以及上级检查通报情况,对承包养护单位季度工作做出评定意见,并形成书面文件。(6)不定期考核(或随机抽查)①专项检查:针对季节养护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②随机抽查:针对养护安排与市重大活动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可对补植、浇灌、施肥、清洁保洁、乔木刷白、乔木修剪、病虫害防治及特殊养护(如立体绿化)等养护作业内容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告知,并要求各养护单位及时整改。同时依据合同要求进行扣罚。(7)年度考核根据月的考核评定情况及各专项检查、不定期检查结果,对承包养护单位全年工作做出评定意见,决定年终评定结果,并形成书面文件。(8)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考核由市考评中心每月考核,月考评中责任单位排名第一时奖500元,排名第二时奖300元,排名第三时奖200元,考评中责任单位排名倒数前三名的,则当月考评成绩另外扣除5分。若同一地点、同一类型问题屡次被投诉的,或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评、书面签批整改,或被市创城办、市效能办、市委督查室通报的或被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中心对管护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进行惩罚,直至解除与管护单位的合同,将其列入黑名单。4、考核人员(1)不定期巡查考核人员:各公园现场管理人员(2)月考核人员:公园发展中心成员。5、考核评分方法(1)考核分数采取百分制,考核分数=泉州森林公园50%+郑成功公园和大坪山步行环线绿道45%+长江支队纪念园5%。(2)月考核分数: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项目月检查验收考核分数。泉州森林公园占考核分数的50%、郑成功公园和大坪山步行环线绿道占考核分数的45%、长江支队纪念园占考核分数的5%。(3)月服务费按当月综合考核分数对应的百分比发放(不含市考评中心考核扣分的扣款)月考核分数≥90分,支付月服务费100%;85分≤月考核分数<90分,支付月服务费95%;80分≤月考核分数<85分,支付月服务费90%;月考核分数<80分,支付月服务费80%。(二)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服务考核细则-第4页-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在月考核评分的基础上扣除当月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服务费用,直到扣完当月服务费为止,具体如下:1、每月将定期、不定期对作业人员和机械装备配备情况进行检查,经核实,每减少1名作业人员每次每人罚款200元。巡查中发现未按规定配置装备的,每月扣2000元。2、现场管理人员未履行职责,如未在岗、自查未到位、安排作业工作未到位、作业班组不规范、工人管理不到位、班组出现窝工、工效低下、迟到早退等现象,出现以上情况者,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人(竞价人)予以更换。中标人(竞价人)未配合更换或者更换2次及以上将予以直接扣款;更换现场管理人员扣罚2000元,更换其他工人扣罚1000元。以上更换的人员素质不得低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否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3、配备的人员回乡探亲、休病事假等要及时派人补充,不得出现缺岗现象。若无故缺岗,现场管理人员每日罚款1000元,其他人员每日罚款200元。4、所有作业人员应着装带有反光效果的统一服饰,服饰上需印有公司名称,未按规定穿工作服的每人每次扣100元。5、乙方按规定提供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月计划,没有达到要求及计划无实际操作性,视为没有达到要求,一次扣500元。6、日常作业未及时施肥、除草,一次扣500元;逢双月松土一次,未松土一次扣500元;发现病虫害,一次扣500元;病虫害防治不及时不到位的,造成大面积病虫害的,视情况扣500-3000元;浇水效果参差不齐,造成苗木萎蔫,视萎蔫面积情况一处扣500-3000元;因人为破坏或台风天气等因素造成的歪树、倒树,未及时扶正的,每处扣500元;乔、灌木修剪效果不好,绿篱层次不分明,界限不清晰的,树木萌蘖芽抹除不到位,干枯枝清理不到位,树穴整理不到位等视情况扣500元;其它养护不到位的情况,每发现一次扣500元。7、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缺株、死株,第一时间按要求补植的不予以追究;未及时补植的,乔木每株扣1000元;灌木地被每平方米扣50元。连续两次补植整改不到位,采购单位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进场补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从中标人(竞价人)当月费用中扣除,并加罚中标人(竞价人)5000元/次。8、在日常管理中,凡在养护范围内出现“失管、失养”,造成较大面积病虫危害及大面积苗木(包括贵重苗木)死亡的(死亡率超过5%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10%的当月费用。如系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根据合同向乙方经济索赔并追究法律责任。9、对于发生火灾和人为破坏绿化和设施等的,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甲方单位相关负责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10、工人、管理违规作业,未按照安全生产要求作业,视情况扣500-1000元。11、作业用车应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指定位置停放,违反此项,每次扣200元;发现作业时应付了事、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等情况的每次扣200元;未服从管理,擅自在工作时间以外驾驶车辆外出干私活、重活,每次扣5000元;如车辆进行维修等情况未能进行正常作业的,乙方要自行解决车辆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养护,如有发现该现象的每次扣500元(除下雨天或台风天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作业的不予扣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服从管理的司机,更换累计两次扣5000元。12、甲方日常巡查考核时发现乙方养护或者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发出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逾期未整改完成或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每次扣500元。连续3次整改不到位,扣5000元。13、当月考评分<80分的,除服务费按80%结算外,还给予乙方书面警告的处罚;每年度警告累计(所辖公园累计)超过3次,将予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费用。14、乙方必须做到无群众投诉、无上级部门问责及媒体曝光。因乙方责任致采购单位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新闻媒体曝光或-第5页-其他部门、市民投诉的,视情况轻重每次给予200-5000元处罚;在市级组织的突击性任务或迎检活动中,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迎检不合格的扣除当月费用,累计达2次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处5%中标价作为处罚。15、如遇国家、省、市、局等上级检查,被红、黄牌警告的或被通报整改的,每次扣5000元;累计警告2次或通报整改3次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16、如发现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采购单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中标人(竞价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整改配合到位,如仍未进行配合的,采购单位有权进行1000元/次的扣款。两次未整改与配合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17、如果在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没有在上述体现的,经讨论决定上报分管领导后可以作出相应的合理的罚款。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其产生抵触。(八)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月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一: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项目月检查验收考评表)。(九)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绿化养护与环境卫生保洁精细化管理技术标准(详见附件二: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绿化养护与环境卫生保洁精细化管理技术标准)。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月底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根据日常服务是否达到服务标准和上级组织明察暗访等检查进行考核,考核最终得分作为拨付当月服务费的依据。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陈文玉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8065597393,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4年02月02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无。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张文种、许丽稳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3606002201、15959263386,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等要求开展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第6页-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无。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226,994.582024-03-31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2226,994.582024-04-30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3226,994.582024-05-31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4226,994.582024-06-30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5226,994.582024-07-31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6226,994.582024-08-31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7226,994.582024-09-30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8226,994.582024-10-31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9226,994.582024-11-30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10226,994.582024-12-31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226,994.582025-01-31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12226,994.582025-02-28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13226,994.582025-03-31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14226,994.582025-04-30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15226,994.582025-05-31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16226,994.582025-06-30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7226,994.582025-07-31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18226,994.582025-08-31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19226,994.582025-09-30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20226,994.582025-10-31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21226,994.582025-11-30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22226,994.582025-12-31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23226,994.582026-01-31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24226,994.662026-02-28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按月验收,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要求支付,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8、支付方式”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十、履约保证金10.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108,957.4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10.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保函(保险)10.3履约保证金退还情况说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中标总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十一、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2024年2月1日-2026年1月31日。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无。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按招标文件执行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按招标文件执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无。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按招标文件执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按招标文件执行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第11页-(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招标文件执行(4)其他违约情形1.乙方在绿化养护、保洁工作中未达到绿化养护、保洁的质量标准,一个月内经采购单位两次通知整改,仍未达到标准的,甲方有权扣除月服务费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乙方任何服务费用。2.甲方无特殊情况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每迟延一天,向乙方支付未支付服务费10%的违约金。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无。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3份;副本0份,/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无。十八、合同附件无。-第12页-甲方(采购人):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陈清海纳税人识别号:123505007593516155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中标或成交人):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张文种纳税人识别号:913502007054614136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浦支行账号:40328101040005408签订地点:泉州市签订日期:2024年01月31日-第1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泉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